招标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废油泥(HW08)转移处理项目(变更)
金额
2300.00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h-zb-fw-2022-28
预算金额2300.00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永泽022-25911020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6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废油泥(HW08)转移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H-ZB-FW-2022-28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废油泥(HW08)转移处理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本项目资金来源:公司年度内部分解预算中固体废物转移处理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危险废物转移处理要求,委托具有废油泥(HW08)、废机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厂家转移处理我公司生产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油泥(HW08)、废机油。两年废油泥(HW08)预估产生量约5000吨、两年废机油产生量约8吨。

2.2、招标范围: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废油泥、废机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泥(HW08)、废机油的转移处理。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项目实施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2.5、项目服务标准: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转移处理方案及措施.;

2.6、最高限价:2300元/吨;

2.7、计费依据: 本次招标报价为每吨废油泥(HW08)、废机油转移处理的价格(因废机油产量极少,统一以每吨废油泥(HW08)转移处理的价格报价),以公司散装汽车衡称重计量单净重进行结算;甲乙双方约定的废油泥(HW08)、废机油的转移处理费用包括与废油泥(HW08)、废机油转移处理有关的运输、劳务、处理、管理等一切费用,不包括公司内转移和装卸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②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业要求的资质,必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上核准经营危险物类别需包含(处理包含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等)处理废油泥(HW08,至少需包含251-002-08)的资质;③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④投标人需满足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关于危险废物就近处理的相关规定(详见公告附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在石油石化行业(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2个以上(含2个)的废油泥(HW08)处理业绩(含在执行项目,业绩证明请附相应合同扫描文件及五联单的证明材料);

3.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②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 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3. 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 1 06 08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6.1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6.2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6.3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1月06日 08 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附件一;

注:计算代理费价格为:中标单价×5000吨(预估产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大港油田三号院兴胜道 邮 编: 300280

联 系 人: 宋永泽 电 话:022-25911020、18822626262

邮 箱:3056601872@qq.com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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