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源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6053.5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7-441625-17-01-896512
预算金额6053.53万元
招标公司东源县政府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2
公告正文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7-441625-17-01-896512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东源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东源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东源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东源县 | ||||||
资金来源 | 除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未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情况)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未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情况)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60535310.51 元,建设资金已落实,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限额投资。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在东源县顺天镇、新港镇、双江镇、漳溪乡、骆湖镇、船塘镇、上莞镇、灯塔镇共8个乡镇127个自然村,新建污水资源化利用预处理设施约410座,总规模约为820m3/d,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约134.85千米,并按需设置资源化利用灌溉设施。 | ||||||
招标内容 | 2.5 招标范围:为东源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5.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如有)、施工图报送审图机构审查并通过审查、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绿色设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水资源化利用预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资源化利用灌溉设施和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 2.5.2 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工程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包按期竣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通过验收、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编制、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做好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及对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相关工作。 2.5.3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 (1)预结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预算、结算文件编制,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招标人予以协助。 (3)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施工场地、临时道路、交通围闭及疏散等。 (4)负责对原有管线(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等)的保护,如有损坏承担修复工作及全部费用。 (5)应承担办理本工程所需的工商、税务、治安、执法、卫生防疫、消防、环保、技术监督、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交通、气象、建设、水利、省、市及县等国家法律、地方行政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有关许可手续。 最终承包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项目总承包合同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约定的内容为准。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6.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 ||||||
工期(交货期) |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为2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2284788.68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78143.79元(按概算审核建安费的1.6%×60%计列),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9806644.89元(最终结算以东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预备费为200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资质、人员等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者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施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 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具有以下资格: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也可由符合条件的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②担任过市政类工程总承包项目(即EPC项目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③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或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同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C3证)。 注明:拟派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须在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在对应公司缴交社保(已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和聘书)。 3.1.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省外进粤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3.1.2项要求的,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3.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3.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3.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6被责令停业的; 3.3.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3.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3.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3.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09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 |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2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包括制作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12日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上传或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内容无效。 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东源县建设一路东源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4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7.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index)”、“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上发布。 7.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需参加开标会,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 ||||||
招标人 | 东源县政府项目代建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城建设路 | ||||
招标人联系人 | 苏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8831532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河源市文昌路西长安路南B11-12卡第五层501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小姐 | 联系电话 | 0762-3683189 | ||||
招标监督机构 | 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2-883601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电子保函提交的须按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发的《关于正式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规定办理,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入,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生效,从生效之日起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50天。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注明:(1)依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保证金领域鼓励招标爱人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为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采取以下措施:一、本项目对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获得AAA 级信用评价的企业可减免50%的投标保证金。二、本项目可免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获得AAA 级信用评价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 符合并自愿选择减免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信用评价等级应以投标截止当天凌晨一点的数据为准,投标文件不需提供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网页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获取或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评价数据作为评审依据)和减免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符合并自愿选择免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信用评价等级应以投标截止当天凌晨一点的数据为准,投标文件不需提供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网页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获取或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评价数据作为评审依据)和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和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或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享受以上减轻措施。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评价等级和中小微企业等级为准。 (2)在投标时减免或免收符合条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只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齐或补交投标保证金。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发现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通报。 5.5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函〔2022〕361 号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许函〔2022〕846 号文)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 年12 月30 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 年12 月31 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5.6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通知》(河住建通〔2020〕77号),凡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企业,应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5.7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格式明示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投标人投标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如有技术负责人岗位人员的,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格式明示技术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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