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滨湖社区(二期)项目第十一批自购物资配电箱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sqeq-wzzb-wm-2024-02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帅027-655279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滨湖社区(二期)项目第十一批自购物资配电箱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滨湖社区(二期)项目第十一批自购物资(配电箱)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SQEQ-WZZB-WM-2024-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滨湖社区(二期)项目,已由武汉光谷中华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武汉光谷中华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本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申请已由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编号WZSG-20241216-155572)批准,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武汉滨湖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对滨湖社区(二期)项目配电箱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光谷中华科技园滨湖社区建设项目(二期)位于檀树岭村,梁子湖大道以东,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6.4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8.1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8.24万平方米,净用地面积22.78万平方米。
二期工程分为B、C两个地块,B地块由25栋住宅、2栋幼儿园和若干配电房组成,其中B1#~B25#楼为纯高层住宅,BY1#、BY2#幼儿园为多层公建,BP1为开闭所兼公用配电房,BP2~BP12公用配电房为单层公建;C地块由7栋住宅、1栋幼儿园和若干配电房组成,C1#~C7#楼为纯高层住宅,CY1#幼儿园为多层公建,CP1为开闭所兼公用配电房,CP2~CP5公用配电房为单层公建。
2.2招标内容
本次滨湖社区(二期)项目物资招标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滨湖社区(二期)项目第十一批自购物资公开自主招标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许可和认证要求:纳入国家、行业实行行政许可或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列入《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物资设备,必须取得相关许可或认证。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必须取得制造商代理授权。
(3)生产能力: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供应商人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其招标物资的供货与生产能力满足此次招标及目前其它合同任务的供货需求,具备保证物资设备合格出厂所必要的设备和检测能力。供应物资须满足物资设备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4)财务能力:制造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2023年度财务报告(包括报告正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附注)。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6)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三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2)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
(7)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物资供货合同,出具两份以上购售合同影印件和相对应的结算资料,原件备查。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④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⑤在国家、行业、国铁集团、中铁股份公司以及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或具有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3.3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滨湖社区(二期)项目第十一批自购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 6010100)。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月0417: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所参与投标包件进行响应,下载招标文件,并须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填写供应商正确、完整的开票信息及收件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给供应商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如中标))
4.3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标,招标文件不收取标书费。
4.4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同时发布。
4.5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显示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物资报价表(Excel文档电子版文件名:投标人名称+报价表,未上传的视为提交投标文件不完整,并视为无效投标),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4日10时整。且投标文件必须是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的PDF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提醒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投标无效
5.2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下载后,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若显示文件损坏无法打开,将导致废标
5.3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3日内(以发布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快递寄: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檀树岭村、梁子湖大道以东中铁武汉电气化局滨湖项目部(刘建荣13871230886),逾期未寄出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其他投标人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上发布。 7. 投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线上开标。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在开标大厅查看开标过程,查询开标信息,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过程中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都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效力。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武汉滨湖项目部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檀树岭存、梁子湖大道以东中铁武汉电气化局滨湖项目部
联 系 人:刘建荣 李杰
电 话:13871230886电话:18271281314
电子邮件:whjswj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9号(关东科技园)七彩云综合合3楼(地铁2号线南延线佳园路站A出口直行100米)
联 系 人: 郑帅 樊驰 027-65527913
电子邮件: ztwhwczx306@163.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账 号: 42001110208053013034
联系人:白晓英 027-65525230 wm20191008@163.com(请投标人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及收件邮箱地址发可编辑的文档至该箱)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滨湖社区(二期)项目第十一批自购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武汉滨湖项目部
2024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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