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绥化市2021-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海城街、尚志胡同、水利胡同)施工
金额
673.0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1200g230908003001
预算金额673.02万元
招标公司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左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先生0455-831127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绥化市2021-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海城街、尚志胡同、水利胡同)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1200G230908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2021-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海城街、尚志胡同、水利胡同)施工根据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绥发改【2022】123号文件批准开展招标工作,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概况
海城街:路线设计长度为517.165m,平面位置根据规划确定。施工内容包含拆除水泥混凝土路面3620m²,拆除人行道6425m²,铺设沥青混凝土机动车道5274m²,铺设人行道5388m²,花岗岩边石1034m。新建路灯 27 盏。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N800:489.85m,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N300:170.15m,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N400:499.95m;
尚志胡同:路线设计长度为156.58m,平面位置根据规划确定,施工内容包含拆除水泥混凝土路面1296m²,拆除人行道780m²,铺设沥青混凝土机动车道1296m²,铺设人行道780m²,新建路灯 5 盏。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N800:156.55m,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N300:29.72m,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N400:156.55m;
水利胡同:路线设计长度为96.82m,平面位置根据规划确定,施工内容包含拆除水泥混凝土路面672m²,铺设沥青混凝土机动车道672m²,新建路灯 5 盏。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N400:107.06m;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2023年10月16日开工,2024年7月30日竣工(工期288日历天)。
2.3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内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建设地址:绥化市北林区海城街、尚志胡同、水利胡同。
2.6招标控制价:6730294.1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投标期间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即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经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4 项目组织机构: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省外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且没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如核实有在建项目等违规人员,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或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需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4.3 图纸资料(如有)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下载中心”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时00分。
5.2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时00分。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4请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进行投标。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6.2地址: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其他事项
8.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8.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格式后缀名.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hljtbx。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11.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 0455-8317044
招 标 人: 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地 址: 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
联 系 人: 左女士
电 话: 13836411888
代理机构: 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
联 系 人: 于先生
电 话: 0455-831127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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