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涪陵区智慧医疗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1/1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涪陵区智慧医疗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
补遗答疑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答疑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1:提问一、统一网络管理软件
1、第1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2、第5条: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3、第6条: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删除上述3条
答:“统一网络管理软件”是基于SNMP协议设置,这个协议所有厂家的产品均支持;且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提问六、VPN
1、第1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2、第4条: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3、第6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4、第8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4、产品描述为“防火墙”项目名称为“VPN”不专业需要修改名称;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评分加分项目中软硬件能力水平(10分)中第四条“为保障 VPN 设备的技术先进性,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得 3 分,不满足或未 提供的得 0 分。”唯一华为刚好具有8年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2012-2020年),完全定制加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删除上述4条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表中:第“7”条“VPN”修改为“网络防火墙”,“VPN”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3:提问七、服务器机柜1、第5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
2、第2条和第5条前后矛盾,建议修改;
答:“服务器机柜”第5条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3条,该设备且均有多个品牌(如施耐德、易事特、华为)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4:提问五、内网核心交换机 1、第3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2、第11条: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3、第12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删除上述6条
答:“内网核心交换机”均有多个品牌(如H3C、中兴、神州数码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5:提问四、出口路由器
1、第3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2、第4条: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3、第5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4、第6条: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5、第9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6、第10条: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3、第6条: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
答:“出口路由器”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6:1、质疑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技术部分评分表“12 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性能要求:为保障业务系统安全正常平稳运行,投标人需提供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性能测评证书及报告,内容包括:(1)证明 HIS 门诊患者人次处理量可在 10 小时内处理门诊患者人次 9500 条以上;(2)证明 HIS 住院患者人次处理量可在 10 小时内处理住院患者人次 5000 条以上;提供国家级测试机构(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智能终端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子标签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性能测评证书及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及“13 电子病历(EMR)系统性能要求为保障业务系统安全正常平稳运行,投标人需提供电子病历(EMR)系统性能测评证书及报告,内容包括:证明 EMR 并发门诊业务可在 150 用户并发执行门诊业务压力下,业务响应时间小于 1 秒,事务通过率大于 98%。提供国家级测试机构(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智能终端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子标签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性能测评证书及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说明本本项目建设机构具体的10小时门诊患者人次和住院患者人次而要求具体的处理数据量。且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软件测试机构只有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智能终端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子标签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家机构。
3、法律依据:本条款已经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第四点“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性能要求”、“电子病历(EMR)系统性能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中所列各种接口的支持、扩展应用系统中所列采购清单,都跟投标商提供的HIS系统和EMR紧密相关。脱离了HIS系统应用的模块根本无法保障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单就各种应用跟平台的交互,必须时时保障与HIS和EMR的互操作。基于此,我们对HIS和EMR提出相关性能要求,是检验投标厂商产品性能实力的一项基本要求。招标所列技术参数严格按相关设计要求面向不同厂商,国内主流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厂商对HIS的性能均有相当高的要求,很多厂商都取得了相关第三方评测机构的评测报告。
该条款设置是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使用方实际需求相适应和合同履行相关的条款设置合理的评分项;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7:问题五、内网核心交换机:1、第3条“配置独立的硬件监控板卡, 控制平面和监控平面物理槽位分离,支持 1+1 备份,能集中监控板卡、风扇、电源、环境,能调节能耗;(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2、第11条“为实现对 IP 网络的精确丢包监控和快速故障定界能力,要求设备支持 真实业务流的实时检测技术;(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3、第12条” 为提高设备的可靠性,要求设备支持硬件 BFD/OAM,不高于 5ms 稳定 均匀发包检测;(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上述3条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3条款;
问题六、VPN:1、第1条中“实配 SSD 硬盘不低于 240G, 配置 1 个电源,SSL VPN 并发数实配 100;IPSec VPN 隧道≥4000,虚拟防火墙数量≥100;”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2、第3条“能够基于时间、用户/用户组/安全组、应用层协议、地理位置、IP 地 址、端口、域名组、URL 分类、接入类型、终端类型、设备组、内容安全 统一界面进行安全策略配置;(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3、第6条“支持将基于端口的安全策略转换为基于应用的安全策略,分析设备策略 风险,及冗余策略,提供安全策略优化建议(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4、第8条“支持对 HTTPS,POP3S,SMTPS,IMAPS 加密流量代理解密后,并进行内容 过滤,审计,安全防护(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上述4条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4条款;
问题七、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性能要求只有中联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且报价格式清单中,无HIS清单。建议更改:删除此条限制
问题八、电子病历(EMR)系统性能要求只有中联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且报价格式清单中,无EMR清单。建议更改:删除此条限制
答:“内网核心交换机”均有多个品牌(如H3C、中兴、神州数码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VPN”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性能要求”、“电子病历(EMR)系统性能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中所列各种接口的支持、扩展应用系统中所列采购清单,都跟投标商提供的HIS系统和EMR紧密相关。脱离了HIS系统应用的模块根本无法保障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单就各种应用跟平台的交互,必须时时保障与HIS和EMR的互操作。基于此,我们对HIS和EMR提出相关性能要求,是检验投标厂商产品性能实力的一项基本要求。招标所列技术参数严格按相关设计要求面向不同厂商,国内主流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厂商对HIS的性能均有相当高的要求,很多厂商都取得了相关第三方评测机构的评测报告,并非只有质疑所述“只有中联制造商满足”。以上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8:问题一、统一网络管理软件:1、第1条“为保障认证终端接入方式的多样性,系统应支持本地账号密码认证,支持 AD 域服务器、LDAP 服务器、第三方 RADIUS 服务器作为身份认证源进行 联动认证;”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中兴通讯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2、第5条、为了让网络管理人员能够及时的处理问题,在网络管理系统上的提示信息应支持告警信息中包含与故障关联的信息(如端口故障需关联呈现端口 信息、故障信息、链路拓扑信息、历史流量信息、维护经验等)(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3、第6条为了让网络管理人员能够更清晰的分析出网络问题,系统支持区域内用户的网络使用质量分析能力,并以区域维度进行信息汇聚(如区域内低速率用户占比、高丢包率 AP 占比、高掉线率 AP 占比等)在拓扑上呈现(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适应无线网络设备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并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问题二、内网终端认证管理:第3条“系统支持双因子认证,包括 AD+RSA,帐号密码+SMS,帐号密码+RSA, SSL VPN 的双因子认证、TACACS 的双因子认证。(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问题三、杀毒软件:“第7条中“支持无代理模式(虚拟机)和有代理模式(物理机)统一管控功能。(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第8条”软件要求可以直接导入云平台客户端结构,无需通过部署客户端或代理 的形式功能实现。形成单一运维管理界面,支持安全策略配置、安全事件 监控和安全日志查询功能整合。(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第9条”配置不低于 500 个 windows 授权(含主机防病毒、主机 IPS、主机防火 墙、主机漏洞扫描),配置不低于 100 个 Linux 授权(含主机防病毒、主机 IPS、主机防火墙、主机漏洞扫描);”
第10条”要求所投产品具有自主安全引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扫描件并 加盖制造商公章);系统支持双因子认证,包括 AD+RSA,帐号密码+SMS,帐号密码+RSA, SSL VPN 的双因子认证、TACACS 的双因子认证。(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问题四、出口路由器:1、第3条“设备支持单槽位 200G 线速转发不丢包;”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2、第4条“设备支持 100GE、10GE、40GE、GE、FE、E1、CPOS 等接口类型”,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3、第5条支持端口散列技术,可将 100GE 端口散列成 10GE 口或者 25GE 口进行使用,可灵活进行设备的端口容量和类型控制使用”,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4、第6条”IPv4、Ipv6 路由及转发表容量要求:支持 IPv4 路由表容量≥10M,IPv6 路由表容量≥5M,支持 IPv4 转发表容量≥4M,IPv6 转发表容量≥2M”
5、第9条”支持 LDP, VRRP, OSPF, ISIS, BGP, VRRP6, OSPFv3, ISIS6, BGP4+,MPLS L3VPN, MPLS TE, PIM SM 的 NSR(不中断路由技术),主备倒换不丢包(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6、第10条”支持随业务流的检测技术,实现基于 IP 五元组筛选追踪业务流,进行 实时检测,精准定位到故障点,丢包、误码类故障,确保业务性能(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答:“统一网络管理软件”是基于SNMP协议设置,这个协议所有厂家的产品均支持;且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内网终端认证管理”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华为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杀毒软件”均有多个品牌(如360、亚信、奇安信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出口路由器”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以上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9:六、VPN:一、第1条中“实配 SSD 硬盘不低于 240G, 配置 1 个电源,SSL VPN 并发数实配 100;IPSec VPN 隧道≥4000,虚拟防火墙数量≥100;”、第3条“能够基于时间、用户/用户组/安全组、应用层协议、地理位置、IP 地 址、端口、域名组、URL 分类、接入类型、终端类型、设备组、内容安全 统一界面进行安全策略配置;(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第6条”支持将基于端口的安全策略转换为基于应用的安全策略,分析设备策略 风险,及冗余策略,提供安全策略优化建议(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和第8条“支持对 HTTPS,POP3S,SMTPS,IMAPS 加密流量代理解密后,并进行内容 过滤,审计,安全防护(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描述为华为的独有控标项,都不能实现招标文件提到的全类别产品管厂理指向性明显,建议删除该内容;同时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评分加分项目中软硬件能力水平(10分)第四条“为保障 VPN 设备的技术先进性,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得 3 分,不满足或未 提供的得 0 分。”唯一华为刚好具有8年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完全为华为定制加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二)条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第(八)条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VPN”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10:五、内网核心交换机:一、第3条中“配置独立的硬件监控板卡, 控制平面和监控平面物理槽位分离,支持 1+1 备份,能集中监控板卡、风扇、电源、环境,能调节能耗;(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第11条为实现对 IP 网络的精确丢包监控和快速故障定界能力,要求设备支持 真实业务流的实时检测技术;(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和”第12条”为提高设备的可靠性,要求设备支持硬件 BFD/OAM,不高于 5ms 稳定 均匀发包检测;(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描述为华为的独有控标项,都不能实现招标文件提到的全类别产品管厂理指向性明显,建议删除该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二)条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第(八)条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内网核心交换机”均有多个品牌(如H3C、中兴、神州数码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11:一、统一网络管理软件:一、第1条中“对无线、安全、存储、监控、服务器、操作系统、PON 设备等设备进行管理,实现设备资源的集中化管理”描述为华为的独有控标项,能同时生产销售以上设备的厂家不满足3家,且PON设备为私有协议设备,各厂家之间接口并不开放,第三方网管系统也无法实现多设备多系统管理,除华为外国内主流网络家(锐捷、新华三、中兴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实现招标文件提到的全类别产品管厂理指向性明显,建议删除该内容;
二、第6条满足该描述为华为的独有控标项,标书中与无线相关采购要求,且此功在同等厂家友商能网络管理软件中均无体现相关功能。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厂商,按照国家安全法要求只有一家国内制造商满足,建议删除该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二)条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第(八)条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统一网络管理软件”是基于SNMP协议设置,这个协议所有厂家的产品均支持;且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12:质疑提问一、统一网络管理软件:第1条、第5条和第6条明显具有华为唯一制造商满足。国内主流产品制造商商均无法满足,其中第6条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建议删除或修改;
质疑提问二、F 统一网络管理软件:第3条明显具有华为唯一制造商满足。国内主流产品制造商商均无法满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建议删除或修改;
质疑提问三、杀毒软件: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明显具有亚信唯一制造商满足。国内主流产品制造商商均无法满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建议删除或修改;
质疑提问四、出口路由器: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9条和第10条明显具有华为唯一制造商满足。国内主流产品制造商商均无法满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建议删除或修改;
质疑提问五、内网核心交换机:第11条和第12条明显具有华为唯一制造商满足。国内主流产品制造商商均无法满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建议删除或修改;
质疑提问六、VPN:1、第1条、第3条、第6条、第8条明显具有华为唯一制造商满足。国内主流产品制造商商均无法满足;
2、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评分加分项目中软硬件能力水平(10分)第四条“为保障 VPN 设备的技术先进性,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得 3 分,不满足或未 提供的得 0 分。”唯一华为具有8年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完全为华为定制加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建议删除或修改;
答:“统一网络管理软件”是基于SNMP协议设置,这个协议所有厂家的产品均支持;且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杀毒软件”均有多个品牌(如360、亚信、奇安信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出口路由器”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内网核心交换机”均有多个品牌(如H3C、中兴、神州数码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VPN”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要求,以上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13:出口路由器质疑
质疑一:
9、支持 LDP, VRRP, OSPF, ISIS, BGP, VRRP6, OSPFv3, ISIS6, BGP4+,MPLS L3VPN, MPLS TE, PIM SM 的 NSR (不中断路由技术),主备倒换不丢包(提 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
https://e.huawei.com/cn/material/networking/ne-router/defe3dc24d8b44f692cf87226e67572b
通过详细比对标书和华为官方网站的出口路由器设备彩页,发现标书中的出口路由器技术要求与华为这款设备的功能描述一致,且其他友商的同等出口路由器都没有此项功能描述,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厂商。
质疑建议:删除此项
内网核心交换机
质疑二:
5、支持纵向虚拟化技术,支持把交换机和 AP 虚拟为一台设备;
12、为提高设备的可靠性,要求设备支持硬件 BFD/OAM,不高于 5ms 稳定 均匀发包检测;(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https://e.huawei.com/cn/material/networking/b9f58ad188994a3dbd56580b036230a3
https://e.huawei.com/cn/material/networking/b9f58ad188994a3dbd56580b036230a3
经核实,在华为官方网站中,能够明确的找到“把交换机和 AP 虚拟为一台设备、BFD/OAM”等相关内容,且描述一致,并且此功能在同等厂家友商核心交换机中均无相关功能描述。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厂商。我司认为此条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
质疑建议:删除此项
质疑三:服务器机柜
5、机柜采用前后封闭设计,前后门单开,前门配置双层玻璃,以便内部设备可视,并降低设备运行声音。机柜的前门、后门及侧板均可锁定,用提供的专用钥匙打开。机柜前后门均采用网孔门,开孔率(通风率)不低于80%,前后门开启角度不小于 140°;(开孔率及前后门开启角度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质疑理由:既要求前后门采用封闭设计,配置双层玻璃板,又要求机柜前后门均采用网孔门,我司认为此项要求前后矛盾,不明确具体需求,导致潜在供应商无法正常应标。请明确机柜是要求采用前后门封闭设计还是前后门采用网孔门。
答:“出口路由器”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内网核心交换机”均有多个品牌(如H3C、中兴、神州数码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服务器机柜”第5条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3条;
以上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14:质疑一:重要技术要求中统一网络管理软件:
1、为保障整个网络管理设备多样性需求,系统应支持除了传统的路由器、交换机管理外,还支持对无线、安全、存储、监控、服务器、操作系统、PON 设备等设备进行管理,实现设备资源的集中化管理。
质疑内容:经查询,如此多设备的多样管理只有华为产品能满足,明显排除其他潜在优质厂商。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质疑二:重要技术要求中设备证书:
4、要求设备证书提供商与移动协同签名系统、时间戳服务系统制造厂商为同一厂商。
质疑内容:这三条技术参数仅一家公司满足,明显排除其他潜在优质厂商。
事实依据:
http://www.oscca.gov.cn/app-zxfw/xzspsx/syxkdw.jsp?channel_code=c100142
http://service.scctc.org.cn/cer/cersearch/signle-c37.html
CA机构的目录中,搜索产品只有北京CA满足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质疑三:重要技术要求中远程会诊中心医用显示大屏:
7、显示器可以对医学彩色和灰阶图像自动校准,保证显示器在同时显示彩色图像和灰阶图像的时候,可以分别对彩色图像调用 GAMMA 曲线校正,灰阶图像调用 DICOM 曲线校正;
质疑内容:经查询,此条技术参数仅海信品牌满足,且与参数描述高度一致,明显排除其他潜在优质厂商。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质疑四: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软硬件能力水平(10分)
3、为保障 VPN 设备的技术先进性,所投设备制造商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得 3 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质疑内容:经查询,仅有华为品牌满足8年入围时间,其他厂商都不满足,明显排除其他潜在优质厂商。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质疑五: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内网核心交换机)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设备(内网核心交换机)制造商与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
质疑内容:仅华为满足内网核心交换机技术要求,且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明显排除其他潜在优质厂商,是否存在只有一个投标人的可能。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质疑六:技术评分表:
投标人需要针对本表所列的“重要技术要求”在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中进行逐条应答,投标 人所投产品有 1 项不能满足要求扣 5 分,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 40 分,扣完为止。
质疑内容:不满足产品参数是针对一项产品扣五分还是一个产品其中一条小参数不满足扣五分。
答:“统一网络管理软件”是基于SNMP协议设置,这个协议所有厂家的产品均支持;且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设备证书”根据《密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项目使用实际需求 国家推进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制定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技术规范、规则,鼓励商用密码从业单位自愿接受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提升市场竞争力。从规定可以看出,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是否获取并不能说明相关企业是否具有相关产品,投标人通过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此三条技术参数仅一家公司满足,事实依据不足,全国有多家CA厂商能同时提供设备证书、移动协同签名系统和时间戳服务系统产品。
“远程会诊中心医用显示大屏”随着放射科和主机大设备的发展,医院对三维重建,后处理工作站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对医用显示大屏能自动校正彩色图像和灰阶图像是最基本的要求。目前市场上的医用显示大屏均可满足。目前市场上主流的专业医用显示器厂商比如:海信,巨鲨,巨烽,睿显,巴可,凯影等均能满足。
“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要求;
“内网核心交换机”均有多个品牌(如H3C、中兴、神州数码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以上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评分表 是指针对17个产品,每一个产品作为扣分项。
问15:技术部分评分表中,投标人需要针对本表所列的“重要技术要求”在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中进行逐条应答,投标
人所投产品有 1 项不能满足要求扣 5 分,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 40 分,扣完为止.
问题:按照此项扣分标准,是一条(一项中的逐条)不满足扣5分,还是单个项目(单个产品)不满足扣5分,此项存在歧义,请详细说明。
答: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评分表 是指针对17个产品,每一个产品作为扣分项。
问16:资格条件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内网核心交换机)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技术参数设置参数及相关厂家证明材料,且要求部分设备为同一设备,极度不合理,并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内网核心交换机属于本项目重要的核心产品,须设置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根据发改法规[2017]1606号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设置技术评分标准且技术参数是根据本项目技术规范书、项目的具体特点、使用方实际需求相适应和合同履行相关的条款设置合理的评分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问17:1.资格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独立承担至少 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类似项目。请问:类似项目为哪些范围。
2.资格要求和商务技术评审不合理。
“资格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内网核心交换机)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设备(内网核心交换机)制造商与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要求:为保障 VPN 设备的技术先进性,所投设备制造商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得 3 分。技术评审要求:设备证书要求设备证书提供商与移动协同签名系统、时间戳服务系统制造厂商为同一厂商。”
设备需要同一厂商,又设置商务评审设备需要八年以上特定入围项,同时资格条件要求同一厂家授权只能授权一家单位参与,以及设置大量唯一性参数,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资格条件与商务、技术评审与以上法规冲突,建议取消相关不合理评审条件。
答: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与招标采购项目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要求;
“设备证书”中同一厂商只针对设备证书、移动协同签名系统、时间戳服务系统制造厂商为同一厂商,其他产品未作要求。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内网核心交换机属于本项目重要的核心产品,须设置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根据发改法规[2017]1606号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设置技术评分标准且技术参数是根据本项目技术规范书、项目的具体特点、使用方实际需求相适应和合同履行相关的条款设置合理的评分项且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18: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独立承担至少 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类似项目。
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依据上述法规,本项目业绩使用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是否属于类似项目。
答: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与招标采购项目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或设备的规格、型号、参数,或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内网核心交换机属于本项目重要的核心产品,须设置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根据发改法规[2017]1606号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设置技术评分标准且技术参数是根据本项目技术规范书、项目的具体特点、使用方实际需求相适应和合同履行相关的条款设置合理的评分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所提供的业绩是否合格,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提供的投标文件评审为准。
问19:VPN
3、能够基于时间、用户/用户组/安全组、应用层协议、地理位置、IP 地址、端口、域名组、URL 分类、接入类型、终端类型、设备组、内容安全统一界面进行安全策略配置;(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6、 支持将基于端口的安全策略转换为基于应用的安全策略, 分析设备策略风险,及冗余策略,提供安全策略优化建议(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8、支持对 HTTPS,POP3S,SMTPS,IMAPS 加密流量代理解密后,并进行内容过滤,审计,安全防护(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提问理由:
该参数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仅华为一家产品能够满足,深信服、启明星辰、网御星云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答:“VPN”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0:内网核心交换机
3、配置独立的硬件监控板卡, 控制平面和监控平面物理槽位分离,支持1+1 备份,能集中监控板卡、风扇、电源、环境,能调节能耗;(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5、支持纵向虚拟化技术,支持把交换机和 AP 虚拟为一台设备;
11、 为实现对 IP 网络的精确丢包监控和快速故障定界能力, 要求设备支持真实业务流的实时检测技术;(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12、为提高设备的可靠性,要求设备支持硬件 BFD/OAM,不高于 5ms 稳定均匀发包检测;(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提问理由:
该参数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仅华为一家产品能够满足,锐捷、迪普、新华三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其中相关参数BFD/OAM,不高于 5ms已经精确到了具体数字,显然是华为独有的检测报告。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答:“内网核心交换机”均有多个品牌(如H3C、中兴、神州数码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1:出口路由器
9、支持LDP, VRRP, OSPF, ISIS, BGP, VRRP6, OSPFv3, ISIS6, BGP4+,MPLS L3VPN, MPLS TE, PIM SM 的 NSR(不中断路由技术)主备倒换不丢包(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10、支持随业务流的检测技术,实现基于 IP 五元组筛选追踪业务流,进行实时检测,精准定位到故障点,丢包、误码类故障,确保业务性能(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提问理由:
该参数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答:“出口路由器”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2:杀毒软件
7、支持无代理模式(虚拟机)和有代理模式(物理机)统一管控功能。(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8、软件要求可以直接导入云平台客户端结构,无需通过部署客户端或代理的形式实现。形成单一运维管理界面,支持安全策略配置、安全事件监控和安全日志查询功能整合。(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10、要求所投产品具有自主安全引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提问理由:
该参数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深信服、天融信、网御星云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答:“杀毒软件”均有多个品牌(如360、亚信、奇安信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3:【提问事项五】:
漏洞扫描
支持扫描华为、H3C、Cisco、Juniper、F5、Check point的网络设备(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提问理由:
该参数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答:“漏洞扫描”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天融信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4:【提问事项四】:
内网终端认证管理
3、系统支持双因子认证、包括AD+RSA,账号密码+SMS,账号密码+RSA ,SSL VPN的双因子认证、TACACS的双因子认证。(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提问理由:
该参数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答:“内网终端认证管理”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华为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5:统一网络管理软件
5、为了让网络管理人员能够及时的处理问题,在网络管理系统上的提示信息应支持告警信息中包含与故障关联的信息(如端口故障需关联呈现端口信息、故障信息链路拓扑信息、历史流量信息维护经验等)(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6、为了让网络管理人员能够更清晰的分析出网络问题,系统支持区域内用户的网络使用质量分析能力,并以区域维度进行信息汇聚(如区域内低速率用户占比、高丢包率AP占比、高掉线率AP占比等)在拓扑上呈现(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提问理由:
该参数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答:“统一网络管理软件”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6:【提问事项二】: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为保证VPN设备技术的先进性,所投设备制造商8年及以上入围Gartner魔力四象限得3分,不满足或为提供得0分。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提问理由:
该参数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答:“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7:【提问事项一】: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为响应国家自主创新的号召,所投内网核心交换机设备采用国产自研芯片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得0分。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提问理由:
目前市面上主流厂商的交换机芯片均采用高通、博通进口芯片,交换机设备采用国产自研芯片目前市场上仅华为满足,锐捷、迪普、新华三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答:“所投内网核心交换机设备采用国产自研芯片”均有多个品牌(如紫光恒越、迈普、华为等)的产品满足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8:核心交换机要求国产CPU只有华为一家满足,所写参数向华为斜明显,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答:“所投内网核心交换机设备采用国产自研芯片”均有多个品牌(如紫光恒越、迈普、华为等)的产品满足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二、补遗部分:
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调整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为保障VPN设备的技术先进性,所投设备制造商8年及以上入围Gartner魔力四象限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 修改为 “为保障网络防火墙的技术先进性,所投设备制造商入围Gartner魔力四象限8年及以上得3分,5-7年得2分,1-4年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表中:第“7”条“VPN”修改为“网络防火墙”。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表中:第8服务器机柜“5、机柜采用前后封闭设计,前后门单开,前门配置双层玻璃,以便内部设备可视,并降低设备运行声音。机柜的前门、后门及侧板均可锁定,用提供的专用钥匙打开。机柜前后门均采用网孔门,开孔率(通风率)不低于80%,前后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40°;(开孔率及前后门开启角度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修改为“5、机柜采用前后封闭设计,前门单开,前门配置双层玻璃,以便内部设备可视,并降低设备运行声音。机柜的前门、后门及侧板均可锁定,用提供的专用钥匙打开。机柜后门采用双开网孔门,开孔率(通风率)不低于80%,前后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40°;(开孔率及前后门开启角度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 (一)清单报价表 22.1网络安全系统明细报价表中 :第7项“VPN设备”修改为“网络防火墙”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1年11月26日10:00顺延至2021年12月3日 10:00 。
特别提示: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 11 月 12 日
[50010220211101001010101].CQCF
补遗答疑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答疑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1:提问一、统一网络管理软件
1、第1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2、第5条: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3、第6条: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删除上述3条
答:“统一网络管理软件”是基于SNMP协议设置,这个协议所有厂家的产品均支持;且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提问六、VPN
1、第1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2、第4条: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3、第6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4、第8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4、产品描述为“防火墙”项目名称为“VPN”不专业需要修改名称;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评分加分项目中软硬件能力水平(10分)中第四条“为保障 VPN 设备的技术先进性,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得 3 分,不满足或未 提供的得 0 分。”唯一华为刚好具有8年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2012-2020年),完全定制加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删除上述4条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表中:第“7”条“VPN”修改为“网络防火墙”,“VPN”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3:提问七、服务器机柜1、第5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
2、第2条和第5条前后矛盾,建议修改;
答:“服务器机柜”第5条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3条,该设备且均有多个品牌(如施耐德、易事特、华为)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4:提问五、内网核心交换机 1、第3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2、第11条: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3、第12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删除上述6条
答:“内网核心交换机”均有多个品牌(如H3C、中兴、神州数码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5:提问四、出口路由器
1、第3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2、第4条: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3、第5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4、第6条: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5、第9条中: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6、第10条: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中兴通讯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3、第6条: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
答:“出口路由器”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6:1、质疑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技术部分评分表“12 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性能要求:为保障业务系统安全正常平稳运行,投标人需提供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性能测评证书及报告,内容包括:(1)证明 HIS 门诊患者人次处理量可在 10 小时内处理门诊患者人次 9500 条以上;(2)证明 HIS 住院患者人次处理量可在 10 小时内处理住院患者人次 5000 条以上;提供国家级测试机构(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智能终端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子标签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性能测评证书及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及“13 电子病历(EMR)系统性能要求为保障业务系统安全正常平稳运行,投标人需提供电子病历(EMR)系统性能测评证书及报告,内容包括:证明 EMR 并发门诊业务可在 150 用户并发执行门诊业务压力下,业务响应时间小于 1 秒,事务通过率大于 98%。提供国家级测试机构(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智能终端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子标签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性能测评证书及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说明本本项目建设机构具体的10小时门诊患者人次和住院患者人次而要求具体的处理数据量。且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软件测试机构只有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智能终端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子标签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家机构。
3、法律依据:本条款已经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第四点“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性能要求”、“电子病历(EMR)系统性能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中所列各种接口的支持、扩展应用系统中所列采购清单,都跟投标商提供的HIS系统和EMR紧密相关。脱离了HIS系统应用的模块根本无法保障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单就各种应用跟平台的交互,必须时时保障与HIS和EMR的互操作。基于此,我们对HIS和EMR提出相关性能要求,是检验投标厂商产品性能实力的一项基本要求。招标所列技术参数严格按相关设计要求面向不同厂商,国内主流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厂商对HIS的性能均有相当高的要求,很多厂商都取得了相关第三方评测机构的评测报告。
该条款设置是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使用方实际需求相适应和合同履行相关的条款设置合理的评分项;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7:问题五、内网核心交换机:1、第3条“配置独立的硬件监控板卡, 控制平面和监控平面物理槽位分离,支持 1+1 备份,能集中监控板卡、风扇、电源、环境,能调节能耗;(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2、第11条“为实现对 IP 网络的精确丢包监控和快速故障定界能力,要求设备支持 真实业务流的实时检测技术;(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3、第12条” 为提高设备的可靠性,要求设备支持硬件 BFD/OAM,不高于 5ms 稳定 均匀发包检测;(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上述3条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3条款;
问题六、VPN:1、第1条中“实配 SSD 硬盘不低于 240G, 配置 1 个电源,SSL VPN 并发数实配 100;IPSec VPN 隧道≥4000,虚拟防火墙数量≥100;”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2、第3条“能够基于时间、用户/用户组/安全组、应用层协议、地理位置、IP 地 址、端口、域名组、URL 分类、接入类型、终端类型、设备组、内容安全 统一界面进行安全策略配置;(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3、第6条“支持将基于端口的安全策略转换为基于应用的安全策略,分析设备策略 风险,及冗余策略,提供安全策略优化建议(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4、第8条“支持对 HTTPS,POP3S,SMTPS,IMAPS 加密流量代理解密后,并进行内容 过滤,审计,安全防护(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上述4条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4条款;
问题七、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性能要求只有中联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且报价格式清单中,无HIS清单。建议更改:删除此条限制
问题八、电子病历(EMR)系统性能要求只有中联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且报价格式清单中,无EMR清单。建议更改:删除此条限制
答:“内网核心交换机”均有多个品牌(如H3C、中兴、神州数码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VPN”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性能要求”、“电子病历(EMR)系统性能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中所列各种接口的支持、扩展应用系统中所列采购清单,都跟投标商提供的HIS系统和EMR紧密相关。脱离了HIS系统应用的模块根本无法保障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单就各种应用跟平台的交互,必须时时保障与HIS和EMR的互操作。基于此,我们对HIS和EMR提出相关性能要求,是检验投标厂商产品性能实力的一项基本要求。招标所列技术参数严格按相关设计要求面向不同厂商,国内主流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厂商对HIS的性能均有相当高的要求,很多厂商都取得了相关第三方评测机构的评测报告,并非只有质疑所述“只有中联制造商满足”。以上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8:问题一、统一网络管理软件:1、第1条“为保障认证终端接入方式的多样性,系统应支持本地账号密码认证,支持 AD 域服务器、LDAP 服务器、第三方 RADIUS 服务器作为身份认证源进行 联动认证;”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中兴通讯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2、第5条、为了让网络管理人员能够及时的处理问题,在网络管理系统上的提示信息应支持告警信息中包含与故障关联的信息(如端口故障需关联呈现端口 信息、故障信息、链路拓扑信息、历史流量信息、维护经验等)(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3、第6条为了让网络管理人员能够更清晰的分析出网络问题,系统支持区域内用户的网络使用质量分析能力,并以区域维度进行信息汇聚(如区域内低速率用户占比、高丢包率 AP 占比、高掉线率 AP 占比等)在拓扑上呈现(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适应无线网络设备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并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问题二、内网终端认证管理:第3条“系统支持双因子认证,包括 AD+RSA,帐号密码+SMS,帐号密码+RSA, SSL VPN 的双因子认证、TACACS 的双因子认证。(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问题三、杀毒软件:“第7条中“支持无代理模式(虚拟机)和有代理模式(物理机)统一管控功能。(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第8条”软件要求可以直接导入云平台客户端结构,无需通过部署客户端或代理 的形式功能实现。形成单一运维管理界面,支持安全策略配置、安全事件 监控和安全日志查询功能整合。(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第9条”配置不低于 500 个 windows 授权(含主机防病毒、主机 IPS、主机防火 墙、主机漏洞扫描),配置不低于 100 个 Linux 授权(含主机防病毒、主机 IPS、主机防火墙、主机漏洞扫描);”
第10条”要求所投产品具有自主安全引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扫描件并 加盖制造商公章);系统支持双因子认证,包括 AD+RSA,帐号密码+SMS,帐号密码+RSA, SSL VPN 的双因子认证、TACACS 的双因子认证。(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问题四、出口路由器:1、第3条“设备支持单槽位 200G 线速转发不丢包;”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2、第4条“设备支持 100GE、10GE、40GE、GE、FE、E1、CPOS 等接口类型”,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3、第5条支持端口散列技术,可将 100GE 端口散列成 10GE 口或者 25GE 口进行使用,可灵活进行设备的端口容量和类型控制使用”,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4、第6条”IPv4、Ipv6 路由及转发表容量要求:支持 IPv4 路由表容量≥10M,IPv6 路由表容量≥5M,支持 IPv4 转发表容量≥4M,IPv6 转发表容量≥2M”
5、第9条”支持 LDP, VRRP, OSPF, ISIS, BGP, VRRP6, OSPFv3, ISIS6, BGP4+,MPLS L3VPN, MPLS TE, PIM SM 的 NSR(不中断路由技术),主备倒换不丢包(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6、第10条”支持随业务流的检测技术,实现基于 IP 五元组筛选追踪业务流,进行 实时检测,精准定位到故障点,丢包、误码类故障,确保业务性能(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国内主流网络制造商家(新华三、锐捷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满足,只有华为制造商满足,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制造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答:“统一网络管理软件”是基于SNMP协议设置,这个协议所有厂家的产品均支持;且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内网终端认证管理”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华为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杀毒软件”均有多个品牌(如360、亚信、奇安信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出口路由器”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以上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9:六、VPN:一、第1条中“实配 SSD 硬盘不低于 240G, 配置 1 个电源,SSL VPN 并发数实配 100;IPSec VPN 隧道≥4000,虚拟防火墙数量≥100;”、第3条“能够基于时间、用户/用户组/安全组、应用层协议、地理位置、IP 地 址、端口、域名组、URL 分类、接入类型、终端类型、设备组、内容安全 统一界面进行安全策略配置;(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第6条”支持将基于端口的安全策略转换为基于应用的安全策略,分析设备策略 风险,及冗余策略,提供安全策略优化建议(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和第8条“支持对 HTTPS,POP3S,SMTPS,IMAPS 加密流量代理解密后,并进行内容 过滤,审计,安全防护(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描述为华为的独有控标项,都不能实现招标文件提到的全类别产品管厂理指向性明显,建议删除该内容;同时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评分加分项目中软硬件能力水平(10分)第四条“为保障 VPN 设备的技术先进性,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得 3 分,不满足或未 提供的得 0 分。”唯一华为刚好具有8年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完全为华为定制加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二)条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第(八)条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VPN”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10:五、内网核心交换机:一、第3条中“配置独立的硬件监控板卡, 控制平面和监控平面物理槽位分离,支持 1+1 备份,能集中监控板卡、风扇、电源、环境,能调节能耗;(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第11条为实现对 IP 网络的精确丢包监控和快速故障定界能力,要求设备支持 真实业务流的实时检测技术;(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和”第12条”为提高设备的可靠性,要求设备支持硬件 BFD/OAM,不高于 5ms 稳定 均匀发包检测;(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描述为华为的独有控标项,都不能实现招标文件提到的全类别产品管厂理指向性明显,建议删除该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二)条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第(八)条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内网核心交换机”均有多个品牌(如H3C、中兴、神州数码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11:一、统一网络管理软件:一、第1条中“对无线、安全、存储、监控、服务器、操作系统、PON 设备等设备进行管理,实现设备资源的集中化管理”描述为华为的独有控标项,能同时生产销售以上设备的厂家不满足3家,且PON设备为私有协议设备,各厂家之间接口并不开放,第三方网管系统也无法实现多设备多系统管理,除华为外国内主流网络家(锐捷、新华三、中兴等)的网管软件都不能实现招标文件提到的全类别产品管厂理指向性明显,建议删除该内容;
二、第6条满足该描述为华为的独有控标项,标书中与无线相关采购要求,且此功在同等厂家友商能网络管理软件中均无体现相关功能。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厂商,按照国家安全法要求只有一家国内制造商满足,建议删除该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二)条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第(八)条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统一网络管理软件”是基于SNMP协议设置,这个协议所有厂家的产品均支持;且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12:质疑提问一、统一网络管理软件:第1条、第5条和第6条明显具有华为唯一制造商满足。国内主流产品制造商商均无法满足,其中第6条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建议删除或修改;
质疑提问二、F 统一网络管理软件:第3条明显具有华为唯一制造商满足。国内主流产品制造商商均无法满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建议删除或修改;
质疑提问三、杀毒软件: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明显具有亚信唯一制造商满足。国内主流产品制造商商均无法满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建议删除或修改;
质疑提问四、出口路由器: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9条和第10条明显具有华为唯一制造商满足。国内主流产品制造商商均无法满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建议删除或修改;
质疑提问五、内网核心交换机:第11条和第12条明显具有华为唯一制造商满足。国内主流产品制造商商均无法满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建议删除或修改;
质疑提问六、VPN:1、第1条、第3条、第6条、第8条明显具有华为唯一制造商满足。国内主流产品制造商商均无法满足;
2、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评分加分项目中软硬件能力水平(10分)第四条“为保障 VPN 设备的技术先进性,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得 3 分,不满足或未 提供的得 0 分。”唯一华为具有8年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完全为华为定制加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建议删除或修改;
答:“统一网络管理软件”是基于SNMP协议设置,这个协议所有厂家的产品均支持;且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杀毒软件”均有多个品牌(如360、亚信、奇安信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出口路由器”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内网核心交换机”均有多个品牌(如H3C、中兴、神州数码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VPN”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要求,以上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13:出口路由器质疑
质疑一:
9、支持 LDP, VRRP, OSPF, ISIS, BGP, VRRP6, OSPFv3, ISIS6, BGP4+,MPLS L3VPN, MPLS TE, PIM SM 的 NSR (不中断路由技术),主备倒换不丢包(提 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
https://e.huawei.com/cn/material/networking/ne-router/defe3dc24d8b44f692cf87226e67572b
通过详细比对标书和华为官方网站的出口路由器设备彩页,发现标书中的出口路由器技术要求与华为这款设备的功能描述一致,且其他友商的同等出口路由器都没有此项功能描述,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厂商。
质疑建议:删除此项
内网核心交换机
质疑二:
5、支持纵向虚拟化技术,支持把交换机和 AP 虚拟为一台设备;
12、为提高设备的可靠性,要求设备支持硬件 BFD/OAM,不高于 5ms 稳定 均匀发包检测;(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https://e.huawei.com/cn/material/networking/b9f58ad188994a3dbd56580b036230a3
https://e.huawei.com/cn/material/networking/b9f58ad188994a3dbd56580b036230a3
经核实,在华为官方网站中,能够明确的找到“把交换机和 AP 虚拟为一台设备、BFD/OAM”等相关内容,且描述一致,并且此功能在同等厂家友商核心交换机中均无相关功能描述。明显的限制和排斥其他品牌厂商。我司认为此条要求有失公平且存在排他性。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
质疑建议:删除此项
质疑三:服务器机柜
5、机柜采用前后封闭设计,前后门单开,前门配置双层玻璃,以便内部设备可视,并降低设备运行声音。机柜的前门、后门及侧板均可锁定,用提供的专用钥匙打开。机柜前后门均采用网孔门,开孔率(通风率)不低于80%,前后门开启角度不小于 140°;(开孔率及前后门开启角度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质疑理由:既要求前后门采用封闭设计,配置双层玻璃板,又要求机柜前后门均采用网孔门,我司认为此项要求前后矛盾,不明确具体需求,导致潜在供应商无法正常应标。请明确机柜是要求采用前后门封闭设计还是前后门采用网孔门。
答:“出口路由器”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内网核心交换机”均有多个品牌(如H3C、中兴、神州数码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服务器机柜”第5条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3条;
以上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14:质疑一:重要技术要求中统一网络管理软件:
1、为保障整个网络管理设备多样性需求,系统应支持除了传统的路由器、交换机管理外,还支持对无线、安全、存储、监控、服务器、操作系统、PON 设备等设备进行管理,实现设备资源的集中化管理。
质疑内容:经查询,如此多设备的多样管理只有华为产品能满足,明显排除其他潜在优质厂商。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质疑二:重要技术要求中设备证书:
4、要求设备证书提供商与移动协同签名系统、时间戳服务系统制造厂商为同一厂商。
质疑内容:这三条技术参数仅一家公司满足,明显排除其他潜在优质厂商。
事实依据:
http://www.oscca.gov.cn/app-zxfw/xzspsx/syxkdw.jsp?channel_code=c100142
http://service.scctc.org.cn/cer/cersearch/signle-c37.html
CA机构的目录中,搜索产品只有北京CA满足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质疑三:重要技术要求中远程会诊中心医用显示大屏:
7、显示器可以对医学彩色和灰阶图像自动校准,保证显示器在同时显示彩色图像和灰阶图像的时候,可以分别对彩色图像调用 GAMMA 曲线校正,灰阶图像调用 DICOM 曲线校正;
质疑内容:经查询,此条技术参数仅海信品牌满足,且与参数描述高度一致,明显排除其他潜在优质厂商。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质疑四: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软硬件能力水平(10分)
3、为保障 VPN 设备的技术先进性,所投设备制造商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得 3 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质疑内容:经查询,仅有华为品牌满足8年入围时间,其他厂商都不满足,明显排除其他潜在优质厂商。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质疑五: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内网核心交换机)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设备(内网核心交换机)制造商与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
质疑内容:仅华为满足内网核心交换机技术要求,且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明显排除其他潜在优质厂商,是否存在只有一个投标人的可能。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质疑六:技术评分表:
投标人需要针对本表所列的“重要技术要求”在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中进行逐条应答,投标 人所投产品有 1 项不能满足要求扣 5 分,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 40 分,扣完为止。
质疑内容:不满足产品参数是针对一项产品扣五分还是一个产品其中一条小参数不满足扣五分。
答:“统一网络管理软件”是基于SNMP协议设置,这个协议所有厂家的产品均支持;且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
“设备证书”根据《密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项目使用实际需求 国家推进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制定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技术规范、规则,鼓励商用密码从业单位自愿接受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提升市场竞争力。从规定可以看出,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是否获取并不能说明相关企业是否具有相关产品,投标人通过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此三条技术参数仅一家公司满足,事实依据不足,全国有多家CA厂商能同时提供设备证书、移动协同签名系统和时间戳服务系统产品。
“远程会诊中心医用显示大屏”随着放射科和主机大设备的发展,医院对三维重建,后处理工作站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对医用显示大屏能自动校正彩色图像和灰阶图像是最基本的要求。目前市场上的医用显示大屏均可满足。目前市场上主流的专业医用显示器厂商比如:海信,巨鲨,巨烽,睿显,巴可,凯影等均能满足。
“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要求;
“内网核心交换机”均有多个品牌(如H3C、中兴、神州数码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以上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评分表 是指针对17个产品,每一个产品作为扣分项。
问15:技术部分评分表中,投标人需要针对本表所列的“重要技术要求”在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中进行逐条应答,投标
人所投产品有 1 项不能满足要求扣 5 分,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 40 分,扣完为止.
问题:按照此项扣分标准,是一条(一项中的逐条)不满足扣5分,还是单个项目(单个产品)不满足扣5分,此项存在歧义,请详细说明。
答: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评分表 是指针对17个产品,每一个产品作为扣分项。
问16:资格条件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内网核心交换机)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技术参数设置参数及相关厂家证明材料,且要求部分设备为同一设备,极度不合理,并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内网核心交换机属于本项目重要的核心产品,须设置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根据发改法规[2017]1606号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设置技术评分标准且技术参数是根据本项目技术规范书、项目的具体特点、使用方实际需求相适应和合同履行相关的条款设置合理的评分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问17:1.资格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独立承担至少 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类似项目。请问:类似项目为哪些范围。
2.资格要求和商务技术评审不合理。
“资格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内网核心交换机)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设备(内网核心交换机)制造商与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要求:为保障 VPN 设备的技术先进性,所投设备制造商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得 3 分。技术评审要求:设备证书要求设备证书提供商与移动协同签名系统、时间戳服务系统制造厂商为同一厂商。”
设备需要同一厂商,又设置商务评审设备需要八年以上特定入围项,同时资格条件要求同一厂家授权只能授权一家单位参与,以及设置大量唯一性参数,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资格条件与商务、技术评审与以上法规冲突,建议取消相关不合理评审条件。
答: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与招标采购项目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要求;
“设备证书”中同一厂商只针对设备证书、移动协同签名系统、时间戳服务系统制造厂商为同一厂商,其他产品未作要求。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内网核心交换机属于本项目重要的核心产品,须设置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根据发改法规[2017]1606号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设置技术评分标准且技术参数是根据本项目技术规范书、项目的具体特点、使用方实际需求相适应和合同履行相关的条款设置合理的评分项且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18: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独立承担至少 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类似项目。
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依据上述法规,本项目业绩使用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是否属于类似项目。
答: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与招标采购项目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或设备的规格、型号、参数,或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内网核心交换机属于本项目重要的核心产品,须设置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根据发改法规[2017]1606号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设置技术评分标准且技术参数是根据本项目技术规范书、项目的具体特点、使用方实际需求相适应和合同履行相关的条款设置合理的评分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所提供的业绩是否合格,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提供的投标文件评审为准。
问19:VPN
3、能够基于时间、用户/用户组/安全组、应用层协议、地理位置、IP 地址、端口、域名组、URL 分类、接入类型、终端类型、设备组、内容安全统一界面进行安全策略配置;(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6、 支持将基于端口的安全策略转换为基于应用的安全策略, 分析设备策略风险,及冗余策略,提供安全策略优化建议(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8、支持对 HTTPS,POP3S,SMTPS,IMAPS 加密流量代理解密后,并进行内容过滤,审计,安全防护(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提问理由:
该参数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仅华为一家产品能够满足,深信服、启明星辰、网御星云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答:“VPN”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0:内网核心交换机
3、配置独立的硬件监控板卡, 控制平面和监控平面物理槽位分离,支持1+1 备份,能集中监控板卡、风扇、电源、环境,能调节能耗;(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5、支持纵向虚拟化技术,支持把交换机和 AP 虚拟为一台设备;
11、 为实现对 IP 网络的精确丢包监控和快速故障定界能力, 要求设备支持真实业务流的实时检测技术;(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12、为提高设备的可靠性,要求设备支持硬件 BFD/OAM,不高于 5ms 稳定均匀发包检测;(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提问理由:
该参数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仅华为一家产品能够满足,锐捷、迪普、新华三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其中相关参数BFD/OAM,不高于 5ms已经精确到了具体数字,显然是华为独有的检测报告。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答:“内网核心交换机”均有多个品牌(如H3C、中兴、神州数码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1:出口路由器
9、支持LDP, VRRP, OSPF, ISIS, BGP, VRRP6, OSPFv3, ISIS6, BGP4+,MPLS L3VPN, MPLS TE, PIM SM 的 NSR(不中断路由技术)主备倒换不丢包(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10、支持随业务流的检测技术,实现基于 IP 五元组筛选追踪业务流,进行实时检测,精准定位到故障点,丢包、误码类故障,确保业务性能(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提问理由:
该参数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答:“出口路由器”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2:杀毒软件
7、支持无代理模式(虚拟机)和有代理模式(物理机)统一管控功能。(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8、软件要求可以直接导入云平台客户端结构,无需通过部署客户端或代理的形式实现。形成单一运维管理界面,支持安全策略配置、安全事件监控和安全日志查询功能整合。(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10、要求所投产品具有自主安全引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提问理由:
该参数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深信服、天融信、网御星云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答:“杀毒软件”均有多个品牌(如360、亚信、奇安信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3:【提问事项五】:
漏洞扫描
支持扫描华为、H3C、Cisco、Juniper、F5、Check point的网络设备(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提问理由:
该参数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答:“漏洞扫描”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天融信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4:【提问事项四】:
内网终端认证管理
3、系统支持双因子认证、包括AD+RSA,账号密码+SMS,账号密码+RSA ,SSL VPN的双因子认证、TACACS的双因子认证。(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提问理由:
该参数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答:“内网终端认证管理”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华为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5:统一网络管理软件
5、为了让网络管理人员能够及时的处理问题,在网络管理系统上的提示信息应支持告警信息中包含与故障关联的信息(如端口故障需关联呈现端口信息、故障信息链路拓扑信息、历史流量信息维护经验等)(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6、为了让网络管理人员能够更清晰的分析出网络问题,系统支持区域内用户的网络使用质量分析能力,并以区域维度进行信息汇聚(如区域内低速率用户占比、高丢包率AP占比、高掉线率AP占比等)在拓扑上呈现(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提问理由:
该参数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锐捷、迪普、新华三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答:“统一网络管理软件”均有多个品牌(如H3C、锐捷、中兴等)的产品满足参数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6:【提问事项二】: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为保证VPN设备技术的先进性,所投设备制造商8年及以上入围Gartner魔力四象限得3分,不满足或为提供得0分。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提问理由:
该参数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明显向华为厂商倾斜。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答:“所投设备制造商 8 年及以上入围 Gartner 魔力四象限”均有多个品牌(如思科、瞻博网络、飞塔等)的产品满足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7:【提问事项一】: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为响应国家自主创新的号召,所投内网核心交换机设备采用国产自研芯片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得0分。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提问理由:
目前市面上主流厂商的交换机芯片均采用高通、博通进口芯片,交换机设备采用国产自研芯片目前市场上仅华为满足,锐捷、迪普、新华三等主流厂商均无法满足,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唯一性。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目的在于通过制造商盖章圈定有效投标人。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答:“所投内网核心交换机设备采用国产自研芯片”均有多个品牌(如紫光恒越、迈普、华为等)的产品满足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问28:核心交换机要求国产CPU只有华为一家满足,所写参数向华为斜明显,在目前国家严峻的“打黑除恶”整治运动环境下,公然暗箱操作、控标围标、瓜分国有资产,我公司将依法向有关纪检单位、相关巡视组检举,请求相关单位依法严肃深究,深挖幕后黑手及其保护伞
答:“所投内网核心交换机设备采用国产自研芯片”均有多个品牌(如紫光恒越、迈普、华为等)的产品满足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不具备唯一性,欢迎各投标人提供更加优质性能的产品参与竞争。
二、补遗部分:
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调整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为保障VPN设备的技术先进性,所投设备制造商8年及以上入围Gartner魔力四象限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 修改为 “为保障网络防火墙的技术先进性,所投设备制造商入围Gartner魔力四象限8年及以上得3分,5-7年得2分,1-4年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表中:第“7”条“VPN”修改为“网络防火墙”。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表中:第8服务器机柜“5、机柜采用前后封闭设计,前后门单开,前门配置双层玻璃,以便内部设备可视,并降低设备运行声音。机柜的前门、后门及侧板均可锁定,用提供的专用钥匙打开。机柜前后门均采用网孔门,开孔率(通风率)不低于80%,前后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40°;(开孔率及前后门开启角度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修改为“5、机柜采用前后封闭设计,前门单开,前门配置双层玻璃,以便内部设备可视,并降低设备运行声音。机柜的前门、后门及侧板均可锁定,用提供的专用钥匙打开。机柜后门采用双开网孔门,开孔率(通风率)不低于80%,前后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40°;(开孔率及前后门开启角度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 (一)清单报价表 22.1网络安全系统明细报价表中 :第7项“VPN设备”修改为“网络防火墙”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1年11月26日10:00顺延至2021年12月3日 10:00 。
特别提示: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 11 月 12 日
[5001022021110100101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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