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渝01执异155号后续法律相关事宜 |
采购人 | 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律师事务所服务 |
服务内容 | 完成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渝01执异155号相关事宜的律师服务。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服务至项目完成为止 |
服务金额 | ¥50000.0元 |
金额说明 | 5万元,如有执行回款,则按律师事务所实际收回金额的3%给予奖励。以上律师费不包括市外差旅费用。如产生市外差旅费用,由我司负担或者实报实销。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4-11-01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70750229)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采购需求-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渝01执异155号后续法律相关事宜.pdf |
2024-10-29
详情请见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