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阳市妇幼保健院移动柜式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8.7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安阳市妇幼保健院移动柜式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安阳市妇幼保健院移动柜式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有关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阳市妇幼保健院移动柜式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AYSFYBJYCGB-2023-053SBK
3.采购项目基本概括
3.1 采购总预算:87500元
3.2 采购内容:
3.3质量层次:国产
3.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5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附在响应文件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 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司红章。报名企业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提供企业法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
2.报名时间: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可从2023年12月1 日至2023年12 月 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报名人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afycgb@163.com,逾期发送资料的不作为有效投标人。(报名资料命名要求: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3.比选文件:报名后发送至邮箱。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4日上午9:30安阳市妇幼保健院2120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安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2-3285798
地 址:安阳市解放大道中段
安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1 月 30日
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安阳市妇幼保健院移动柜式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有关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阳市妇幼保健院移动柜式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AYSFYBJYCGB-2023-053SBK
3.采购项目基本概括
3.1 采购总预算:87500元
3.2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采购总预算 (元) | 数量(台) |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 免费质保期 | 交货地点 |
移动柜式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 | 87500 | 7 | 10天 | 2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3质量层次:国产
3.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5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 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司红章。报名企业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提供企业法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
2.报名时间: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可从2023年12月1 日至2023年12 月 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报名人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afycgb@163.com,逾期发送资料的不作为有效投标人。(报名资料命名要求: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3.比选文件:报名后发送至邮箱。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4日上午9:30安阳市妇幼保健院2120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安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2-3285798
地 址:安阳市解放大道中段
安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1 月 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