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公司能源发展公司迅风、蜜源风电场仿真建模测试与仿真模型校核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530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507692001
预算金额530万元
招标联系人魏海洋023-6360282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广西公司能源发展公司迅风、蜜源风电场仿真建模测试与仿真模型校核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广西公司能源发展公司迅风、蜜源风电场仿真建模测试与仿真模型校核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50769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507692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贵州上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530.000000 541.000000
质量(如有) / /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二级、6-4-00323-2021、2027年04月24日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一级、承试类一级、6-3-00001-2012、2030年04月05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业绩 1、国电北投灌阳风电有限公司
俊风风电场发电单元、SVG仿真建模及有效性验证研究项目、国电北投灌阳风电有限公司、2023-9-27
2、国家能源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容县分公司天堂顶风电场发电单元、SVG 仿真建模及有效性验证研究项目、国家能源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容县分公司、2023-9-27
3、灵川兰田风电场一、二期项目仿真建模及 4+9 入网试验检测、海南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3-7-4
4、宾阳县洋桥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仿真建模技术服务、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10-30
5、登云山风电场涉网试验及仿真建模技术服务合同、永福县中翔能源有限公司、2023-12-26
6、六林冲风电场涉网试验及仿真建模技术服务合同、北流望江风电有限公司、2023-12-26
7、钦州灵山县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涉网试验及仿真建模技术服务合同、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5-15
8、钦州市钦南区8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一期500MW)项目光伏并网检测试验及机电暂态、电磁暂态建模服务采购合同、天津国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1-20
9、融安县集中式储能电站项目并网检测试验服务、广东宝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3-22
10、中节能珠光风电场单机模型验证与场站级仿真验证技术服务、中节能钦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24-4-17
11、弄好岭风电场4+9涉网试验及仿真实验技术服务、湖南省广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2023-10月
12、融水庆林山、杆洞96MW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建模技术服务合同、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11-20
1、广西公司永福公司国能永福堡里风电场项目并网测试与验证方案技术服务、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12月4日
2、象州百丈风电场三期工程涉网试验及仿真建模项目委托服务合同、象州航风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0日
3、融安白云岭风电场三期工程SVG 无功调节 装置、参数及建模验证报告服务合同、安徽永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1月6日
4、融安白云岭风电场四期工程SVG 无功调节 装置、参数及建模验证报告服务合同、安徽永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1月6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507692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魏海洋    电话:023-63602829
    邮箱:175510024@qq.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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