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深圳电信数字化营销中心业务暨10000号渠道重点业务拓展物流支撑服务项目补充框架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深圳电信数字化营销中心业务暨10000号渠道重点业务拓展物流支撑服务项目补充框架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3年深圳电信数字化营销中心业务暨10000号渠道重点业务拓展物流支撑服务项目补充框架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2023年深圳电信数字化营销中心业务暨10000号渠道重点业务拓展物流支撑服务项目补充框架采购。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我司在2022年12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2022年数字营销及渠道运营中心第二批物流服务框架采购”的项目服务商,该项目主要承接10000号渠道重点业务拓展项目的物流服务。深圳市银雁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现由于该项目业务量突发增长,该项目的合同金额未能满足实际需求,故我司发起新的招标采购,但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运作,避免业务中断,拟由原中标人深圳市银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在招标采购实施期间所需服务。
综上所述,本项目需采用单一来源形式向深圳市银雁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符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第五条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的规定。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深圳市银雁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8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1日24时00分,共4天。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18126098988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工,0755-88895763
异议接收邮箱:Tzbyy2023@163.com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2月7日
2023年深圳电信数字化营销中心业务暨10000号渠道重点业务拓展物流支撑服务项目补充框架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2023年深圳电信数字化营销中心业务暨10000号渠道重点业务拓展物流支撑服务项目补充框架采购。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我司在2022年12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2022年数字营销及渠道运营中心第二批物流服务框架采购”的项目服务商,该项目主要承接10000号渠道重点业务拓展项目的物流服务。深圳市银雁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现由于该项目业务量突发增长,该项目的合同金额未能满足实际需求,故我司发起新的招标采购,但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运作,避免业务中断,拟由原中标人深圳市银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在招标采购实施期间所需服务。
综上所述,本项目需采用单一来源形式向深圳市银雁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符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第五条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的规定。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深圳市银雁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8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1日24时00分,共4天。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18126098988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工,0755-88895763
异议接收邮箱:Tzbyy2023@163.com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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