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定兰溪九章景观工程绿化养护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保定兰溪九章景观工程绿化养护项目已由石家庄际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批准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现对该工程采购进行公?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也是招标人评标的主要依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书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承诺并履行标书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编制的标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否则投标无效。由于投标人对招标书的任何误解或忽略导致的问题和风险,由投标人责任自行负责。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保定兰溪九章景观工程绿化养护项目
2.建设地点:保定市莲池区瑞祥大街以西,隆昌路以北兰溪九章小区
3.招标内容:景观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工作,该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绿地浇水、施肥、精修剪、病虫防治、清除杂草、裸露地面种植覆盖,冬季防寒搭设及拆除清理、垃圾清运、苗木及绿地看护等工作,对歪斜的树木及时进行扶正支撑,对死亡植物及时进行更换,保证各类植物正常生长、绿地景观的连续美观,制止未经甲方批准的各种破坏铺装道路及景观小品绿地等行为。
4.标段划分及范围: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的营业范围、税务登记、生产经营许可、相关资质及安全许可证等。
2.具有与项目相关的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等。
3.财产无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状态。
4.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质量标准及要求
本工程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图纸要求的水平,并不低于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一级养护评定标准。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甲方向乙方提出养护技术要求,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养护方案,经甲方、乙方论证认可后执行。承包区域内苗木及地被成活率要求达到100%。同时项目养护质量及卫生要求须达到业主方满意。
五、发标时间、发标方式
1.发标时间:2023年9月 26日
2.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 月 14 日前至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jihuacaigou.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 14日15: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扫描件上传至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jihuacaigou.com),同时在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上进行在线报价。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 14 日15:00。
3.开标地点:石家庄际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线上开标
七、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石家庄际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艳强(可联系招标答疑)
联系电话:13931113795
举报电话:17796912347
本招标项目保定兰溪九章景观工程绿化养护项目已由石家庄际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批准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现对该工程采购进行公?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也是招标人评标的主要依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书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承诺并履行标书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编制的标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否则投标无效。由于投标人对招标书的任何误解或忽略导致的问题和风险,由投标人责任自行负责。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保定兰溪九章景观工程绿化养护项目
2.建设地点:保定市莲池区瑞祥大街以西,隆昌路以北兰溪九章小区
3.招标内容:景观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工作,该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绿地浇水、施肥、精修剪、病虫防治、清除杂草、裸露地面种植覆盖,冬季防寒搭设及拆除清理、垃圾清运、苗木及绿地看护等工作,对歪斜的树木及时进行扶正支撑,对死亡植物及时进行更换,保证各类植物正常生长、绿地景观的连续美观,制止未经甲方批准的各种破坏铺装道路及景观小品绿地等行为。
4.标段划分及范围: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标段划分 | 范围 | 规模(?) | 养护期 |
一个标段 | 竣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部分 | 185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的营业范围、税务登记、生产经营许可、相关资质及安全许可证等。
2.具有与项目相关的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等。
3.财产无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状态。
4.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质量标准及要求
本工程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图纸要求的水平,并不低于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一级养护评定标准。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甲方向乙方提出养护技术要求,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养护方案,经甲方、乙方论证认可后执行。承包区域内苗木及地被成活率要求达到100%。同时项目养护质量及卫生要求须达到业主方满意。
五、发标时间、发标方式
1.发标时间:2023年9月 26日
2.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 月 14 日前至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jihuacaigou.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 14日15: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扫描件上传至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jihuacaigou.com),同时在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上进行在线报价。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 14 日15:00。
3.开标地点:石家庄际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线上开标
七、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石家庄际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艳强(可联系招标答疑)
联系电话:13931113795
举报电话:1779691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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