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059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都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邵先生028-8472211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059
二、项目名称:2024年大邑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 1,1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评审咨询服务 2024年大邑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 2024年大邑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咨询服务 一、科学评估大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发展基础,对标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标准,系统分析提出大邑县农村公
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体思路、发展路径等,系统评价大邑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信息化
运行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科学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当好先行官。为大邑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
县创建提供咨询评估服务,协助大邑县交通运输局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制定实施方案,梳理佐证资料,
撰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标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标准,提供大邑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管理全环节技术咨询服务,优化完
善大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工作,助力大邑县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2.系统评估大邑县公路建设等级水平、农村公路路网综合密度水平、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水平等
内容,科学把握大邑县新发展阶段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现阶段基础与问题;进一步构建完善“四好农村路”组织保障
体系、人员保障体系、资金保障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高位统筹推进发展;优化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提升
农村公路基础信息数字化水平
3.协助大邑县编制“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技术方案,开展线上系统申报工作;在“县级申请、省级核查、部级评
审、实地复核”等全工作流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二、根据“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要求,形成以下工作成果:
1. 大邑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请示材料;
2. 大邑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情况报告;
3. 大邑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4. 大邑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申报材料;
5. 协助大邑县完成“四好农村路”线上系统申报工作;
6.在实地复核阶段提供线路选择与问题整改的技术指导。1、供应商应提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①对本项目的理解;②总体思路;③项目特点分析;④项目
实施目标;⑤项目研究方法;⑥项目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和对策措施);质量进度保障方案(①质量保证措施;②
质量节点的控制手段;③进度保障措施;④质量管理组织运行机构);后期服务方案(①售后服务体系;②后续售
后服务承诺;③后续服务响应时间)。(具体要求详见评分标准,不满足按评分标准扣分处理)
2、供应商项目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交通运输类(交通工程、交通规划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
本项目技术人员(最多5人):具有交通运输类(交通工程、交通规划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成
员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评分标准,不满足按评分标准扣分处理)
3、供应商应具有5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具体要求详见评分标准,不满足按评分标准扣分处理)
采购合同签订后548个日历天内提交工作成果(“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期
1年,创建期满后半年内通过验收)
按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
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1,12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位祥、李沛英、张爱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16600.00元,合同暂定价为15770.00元(大写:壹万伍仟柒佰柒拾元整)。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价以中标价为计算基础,最终结算价=合同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按收费标准计算的费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如最终结算价超出合同暂定价按合同暂定价结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49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2924210200001722[2024]00141];采购预算:1200000.00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二、因系统显示原因,合同履行期限以此为准:采购合同签订后548个日历天内提交工作成果(“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期1年,创建期满后半年内通过验收)。
三、监督部门: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21075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邑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成都市大邑县青霞街道西岭大道100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 028-88310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都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金凤街247号海德空间2号楼501号
联系方式:028-84722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电话:028-84722110
四川都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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