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庐山大路东段征收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gcgzx2023-0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孟子昂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庐山大路东段征收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GCGZX2023-021
项目名称: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庐山大路东段征收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庐山大路东段征收项目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GCGZX2023-021
项目名称: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庐山大路东段征收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一标段:资产评估机构
二标段: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
四标段:房屋及地上物拆除服务机构
五标段:岩土工程勘测服务机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
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许可证明(财政部门备案公告);
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丙级及以上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
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三、获取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现场报名,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大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大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 购 人: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港南大路3777号
联 系 人:孟子昂
电 话:0431-82158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431-88619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431-88619789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递交至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港南大路3777号
电 话:0431-8215863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许可证明(财政部门备案公告);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丙级及以上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五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现场报名,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港南大路3777号
联系方式:孟子昂 0431-82158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联系方式:黄工 0431-88619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431-88619789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庐山大路东段征收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GCGZX2023-021
项目名称: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庐山大路东段征收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庐山大路东段征收项目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GCGZX2023-021
项目名称: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庐山大路东段征收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一标段:资产评估机构
二标段: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
四标段:房屋及地上物拆除服务机构
五标段:岩土工程勘测服务机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
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许可证明(财政部门备案公告);
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丙级及以上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
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三、获取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现场报名,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大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大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 购 人: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港南大路3777号
联 系 人:孟子昂
电 话:0431-82158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431-88619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431-88619789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递交至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港南大路3777号
电 话:0431-8215863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许可证明(财政部门备案公告);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丙级及以上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五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现场报名,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港南大路3777号
联系方式:孟子昂 0431-82158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联系方式:黄工 0431-88619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431-8861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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