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港新片区105社区金融东九项目23-01地块景观式地埋压缩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41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gdj-2024005
预算金额24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俨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4
公告正文
临港新片区 105 社区金融东九项目 23-01 地块景观式地埋压缩站采购项目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LGDJ-202400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临港新片区105社区金融东九项目23-01地块景观式地埋压缩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1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临港新片区金港 东九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含 8m³单泊位景观式智能地埋收集站、8m³移动压缩箱、湿垃圾处理设备及配 套降尘除臭系统、控制系统等产品的采购、现场安装及保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港新片区 105 社区金融东九项目 23-01 地块景观式地埋压缩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临港新片区 105 社区金融东九项目 23-01 地块景观式地埋压缩站采购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营业 执照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是由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经销商(营业执照具 备相应经营范围),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前往上海市瞿溪路 801 号 501 室获取招标文件(若投标 单位于非工作日前来报名,请提前一天联系招标代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均加盖公章)。(3)制造商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加盖 公章)。(4)经销商另须携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时加盖制造商和经销 商公章)。(5)信用查询记录:包括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加盖公章)。(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 罪行为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项目报名费 1000 元,售后不退。凡愿参加投标的合 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 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单位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 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 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瞿溪路 801 号 51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瞿溪路 801 号 518 室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临港新片区金港东九置业有限公 司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交付日期:招标单位下达订单后,供应商应确保 90 个日历天内货到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货物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交付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质保期:货到现场安装完成并甲方项目竣备完成之日起计,不少于【二年】原厂质保,报修 响应时间为 1 小时,4 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一般故障 12 小时内处理完毕,重大故障 72 小 时内处理完毕,自行负担住宿、交通等差旅费用。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参加开标人员携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资格 证明书原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供招标人确认开标资格。(2)按招标 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和电子投标文件 1 份。注意:开标时,凡没有按 照上述规定提交开标需携带材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24 年 4 月 28 日上午 11:00 时前,以书面 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发送电子邮件至 1130389627@qq.com。代理机构以澄清或补充文 件形式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临港新片区金港东九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紫杉路 158 弄 4 号楼 联 系 人:熊瀛 电 话:53392743 电子邮件:xuliang1@shlingang.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 801 号 501 室 联 系 人: 李俨 电 话: 15900504113 电子邮件: 113038962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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