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高含盐水分质制盐工程总承包项目氯化钠双效蒸发设备、母液蒸发结晶设备招标公告
宁波工程中天制盐项目1727-P0032-8004双效蒸发及母液蒸发结晶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工程中天制盐项目1727-P0032-8004双效蒸发及母液蒸发结晶系统设备(WZ20220928-2115-12430-B1)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氯化钠双效蒸发设备、母液蒸发结晶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水处理单元设备配件 |
1.00 |
台 |
包1-双效蒸发设备、母液蒸发结晶设备 |
||||
2 |
水处理单元设备 |
1.00 |
台 |
包1-双效蒸发设备、母液蒸发结晶设备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⒍ 本批物资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7 ⒎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三年利润率至少有1年大于0(如2021年财务报告未出,可提供2018~2020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 3.1.8 ⒏ 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1.9 ⒐ 投标人注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偏差,必须在偏差表列出。框架采购协议中重要条款不允许有偏离,即:设备交货期(2023年03月30日货到现场)、付款方式、质保期(相应条款详见《框架协议采购合同》,质保期要求以框架协议条款为准),提出偏差否决投标,以上条款投标人须要明确响应; 3.1.10 ⒑ 业绩要求: 卖方提供的成套设备应是技术先进的,并经过成功业绩证明是成熟可靠的系统和产品。鉴于本装置对生产影响重大,因此,要求卖方自2016以来应具有至少5套处理能力≥30m3/h,且至少2套稳定运行≥1年以上的带工艺设计的类似浓盐水资源化的蒸发结晶处理装置工程业绩;所提供的业绩中至少一套是煤化工高含盐污水处理业绩;至少1套≥50m3/h多效或MVR蒸发处理业绩,至少1套≥10m3/h硫酸钠和氯化钠混盐蒸发结晶处理业绩(多效蒸发与混盐蒸发结晶可以是同一业绩的不同工艺段)。业绩介绍要求包括业绩总体情况、设计工艺及参数、运行、维护等方面内容的详细介绍,应附有对应业绩的书面证明材料(技术协议、合同、增值税发票、运行证明或性能验收报告)及有效联系方式; 3.1.11 11.★卖方的设计及设计文件组成、深度应执行并满足中天合创高含盐水分质制盐项目相关统一规定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发布的《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卖方必须按照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SNEC)图纸格式要求交付设计图纸; 3.1.12 12.中天合创高含盐水分质制盐项目设计文件需要提供三维模型。为满足交付需求,卖方提供的的文件资料须包括三维模型,模型深度满足招标技术文件及项目实施要求; 3.1.13 13.投标人须要满足招标技术文件中“2.1.7装置规模”,标记星号项(★)条款的要求; 3.1.14 14.投标人须要满足招标技术文件第33页“3.4.3分项设备要求”中标记星号项(★)条款的要求; 3.1.15 15.投标人须要满足招标技术文件第53页“5.3★模型交付内容及要求”中标记星号项(★)条款的要求; 3.1.16 16.投标人须要满足招标技术文件第54页“6.2★性能保证参数”条款的要求;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7日 8:00时至2022年9月1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28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8日09:00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9月28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
|||||
地 址: |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0号 |
地 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 |
|||||
邮 编: |
315040 |
邮 编: |
315040 |
|||||
联 系 人: |
曹立坤 |
联 系 人: |
郝晨光 |
|||||
电 话: |
057487975044 |
电 话: |
0574-27668385 |
|||||
电子邮件: |
caolk.snec@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haocg@sinopec.com |
|||||
2022年9月7日 |
||||||||
请您知晓: |
如果您公司尚未注册请点击"我要注册"。注册信息提交后,我们会在24小时之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可报名。为确保顺利报名,请您合理安排注册时间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