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普通会计业务凭证印制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普通会计业务凭证印制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9月3日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委托,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普通会计业务凭证印制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2021-GZ-0066,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1-16949)组织采购,根据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如下:
一、评标情况
1.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折扣率 |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专用/普通) |
1 |
深圳鑫华溢印务有限公司 |
96% |
13%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2 |
佛山市南海兴发印务实业有限公司 |
95% |
13%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3 |
广东信源彩色印务有限公司 |
86% |
13%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4 |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8% |
13%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深圳鑫华溢印务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兴发印务实业有限公司 |
广东信源彩色印务有限公司 |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格式自拟。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格式自拟。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参选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参选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干扰招标工作正常秩序的,将按照《中信银行供应商管理办法》对其做出列入禁用或退出名单等处理。
三、其他内容
(一)开标时间:2021年8月31日
(二)公示期: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日。
(三)公示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zjzb.chinaccsscm.cn/)、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纪委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何小姐/020- 38911305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项目联系人、电话及邮箱:李梦妮/13544395850/13544395850@139.com
招标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