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3509810902100173004001Z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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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9-13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9,101,004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开标时间 | 2024-09-13 08: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24-09-13 08:3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福安市富春大道提升改造项目(AK2+360-AK5+052.209)段工程 补充通知(三) 招标项目编号:E3509810902100173004 致各投标人: 现对我司代理福安市富春大道提升改造项目(AK2+360-AK5+052.209)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3509810902100173004) 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2章投标须知中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不需要技术文件; 现改为:1.第2章投标须知中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需要技术文件 2、原招标文件中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19.2经营管理服务期间,为了维持中标人正常运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信号控制主机、机动车信号灯组(圆盘)、机动车信号灯组(左转箭头)、机动车信号灯组(右转箭头)、人行横道信号灯组、900万抓拍识别单元、终端服务器、400万球型监控摄像机、路口交换机、接入交换机、视频云存储、图片云存储、交通信号控制服务器、电子警察服务器、人员工资及法定社会保险费、税费、管理费用、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等全部由中标人自主预算、自负盈亏; 现改为:2.原招标文件中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19.2的内容删除。 3、原招标公告中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2日 08:30. 现改为:原招标公告中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13日 08:30. 二、本通知发布的方式为:在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上网下载查阅。 三、本补充通知和更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安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盛天韵(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8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