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水煤浆添加剂原材料
(国宏化工气化装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水煤浆添加剂原材料(国宏化工气化装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材料使用单位为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现对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水煤浆添加剂原材料(国宏化工气化装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MHGX-D202403061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国宏大道8888号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2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水煤浆添加剂原材料(国宏化工气化装置)公开招标,国宏化工全年水煤浆添加剂原材料总量为2000吨左右(据实结算),投标报价包含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试验、验收、使用期间的异常分析、指导配合招标人调整、提供技术支持、税费(13%增值税)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2.3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国宏大道8888号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按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分批供货。
2.5交货方式:落地交货,中标方将添加剂产品运送至使用单位指定现场并负责卸货至添加剂储槽内。
2.6运输方式:运输方式由中标人自行选择,中标人负责运到使用单位指定现场,运输费、装卸费用由中标人负担,之前货物灭失、毁损及运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负担。
2.7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月度滚动结算,货到后经验收合格,在质量异议期(交货完成之日起一个月)结束后,中标方按照使用单位签字认可的送货通知单开具13%增值税发票,连同送货通知单(多种材料的附送货清单)等一并交于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办理付款手续。 使用单位凭全额增值税发票(税率13%)支付该批次货款金额的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货物虽经初次检验合格,但不免除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
2.8试用:中标候选人确定并完成试用后定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水煤浆添加剂试用10天,试用合格后方可定标签订正式合同,如试用不合格不予结算,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接通知5天内负责将剩余煤浆添加剂拉回,并承担所有装卸车及运输费用;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试用10天,试用合格定标后签订正式合同,试用不合格不予结算,第二中标候选人在接通知5天内负责将剩余煤浆添加剂拉回,并承担所有装卸车及运输费用;继续顺延第三中标候选人试用10天,试用合格定标后签订正式合同,试用不合格不予结算,第三中标候选人在接通知5天内负责将剩余煤浆添加剂拉回,并承担所有装卸车及运输费用。如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试用都不合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有权组织有关人员去生产厂家进行考察,如发现企业实力、承诺等与投标时不符合,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电子平台注册
未注册中国矿用物资网的用户,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点击“纵横招标”进入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snzb.minegoods.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注册”完善会员注册信息,待平台审核后完成注册。如账号无法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点击右上角“工作台”-“客户管理”-“我的申请”完善信息、查看审核结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生产经营范围及资质,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的生产厂家。
4.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信息。
4.3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4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4.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5.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不少于一项大型煤化工企业气化炉稳定运行1年以上(含1年)或正在服务水煤浆气化装置(原料煤为陕蒙煤)的业绩,合同期内稳定运行,无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销售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以及运行效果证明(盖业主公章并附业主联系方式),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及发票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6.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0日起至2024年09月2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注册中国矿用物资网会员,下载“投标管家”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照以下说明。
6.2报名及文件获取
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右上角“工具下载”-下载、安装、登录“投标管家”(须用用户名登录,邮箱等登录方式无效)-查找、选定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完善信息-“提交”,点击“我的项目”-“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项目”-“虚拟账号信息”-“设置开票信息”生成标书费虚拟账户、保证金虚拟账户,投标人线下通过网银,向标书费虚拟账户缴纳标书费完成报名(标书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打款至虚拟账号,否则交易平台视为报名不成功),完成报名后方可登录投标管家-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报名阶段,投标人通过企业账户缴纳标书费的暂时可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通过个人账户缴纳标书费的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上传CA签章的标书费个人授权委托书,方可缴纳标书费。
6.3 CA数字证书办理
CA数字证书必须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办理,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后,方能上传投标文件。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干将APP -绑定EC(即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及密码)-维护信息-证书缴费-申请干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个人证书)-上传签章,审核成功后,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投标供应商”-点击“绑定CA”完成绑定CA。
6.4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注册、干将APP、CA数字证书办理等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snzb.minegoods.com)“服务中心”及网页右上角“CA办理”栏目。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电话: 4006210777,QQ:592658358,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形式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发件人为 “51发票”。报名时投标人确保所登记的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的发票错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视频教学详见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帮助中心”)。
7.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投标知情书,上传完成后生成的投标回执将作为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的唯一证明。
7.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录“投标管家”查看开标结果。
7.4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安排人员跟踪开标情况,及时处理开标过程中产生的澄清等问题,如无法取得联系,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上发布。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95379606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手 机:18863739628
邮 箱:1886373962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