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信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工程初步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4-150
预算金额82.16万元
招标公司信阳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376-6234788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先生1551859758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信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工程初步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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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4-150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城市管理局信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821,600.00元 | |||||||||||
最高限价:821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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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初步设计以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预算金额:建安工程费的1.52%(以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 5.2设计周期:15日历天。 5.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等。 5.4资金来源:国债资金。 | |||||||||||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4.2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六、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提供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证明材料); ⑤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不得早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 |||||||||||
3.方式: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ttps://ggzyjy.xinyang.gov.cn//)》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市博物馆对面)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5、监督部门: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电话:0376-6699188 6、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金额为13960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城市管理局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四街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6-623478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12室 | |||||||||||
联系人:许先生 | |||||||||||
联系方式:1551859758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 |||||||||||
联系方式:15518597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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