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CR1101-XJ-2024-510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使用地点 | |
混凝土 | C15 | m³ | 100 | 湖北省荆门市中铁十一局沪渝蓉高铁武宜段WYZQ-5标项目张家光特大桥(钟祥市冷水镇湾堰村)至荆门西站 | |
混凝土 | C20 | m³ | 900 | ||
混凝土 | C25 | m³ | 1000 | ||
混凝土 | C30 | m³ | 2500 | ||
混凝土 | C35 | m³ | 1000 | ||
混凝土 | C40 | m³ | 300 | ||
混凝土 | C45 | m³ | 100 | ||
混凝土 | C50 | m³ | 100 | ||
合计 | 6000 |
说明: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生产费、试验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1)乙方须按照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留置试件。经28天标准养护按照GBJ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统计进行评定,并满足评定要求;
(2)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等有关规定;
(3)乙方必须真实供应合同要求的混凝土,甲方有权对配合比以及拌合站运转情况等进行监督;
(4)混凝土运输过程中严禁加水等违规操作行为,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必须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送达现场的混凝土必须按照要求取样,并检测混凝土拌合性能;
(6)乙方根据气候条件的变化实测材料含水率对理论配合比作适当调整,以保证混凝土的质量、性能;
(7)甲方可按照施工现场需要对乙方混凝土性能等提出合理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满足。
4.货物验收方式:
(1)每车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时,要在甲方指定地磅位置进行复磅,由甲方指定的专门验收人员签收。
(2)商品混凝土过磅重量按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容量折算砼方量。
(3)双方协商同意的各种标号商品混凝土设计容重(密度)为:
C15砼:
C20砼:
C25砼:
C30砼:
(4)每车商品混凝土在甲方指定地磅位置进行过磅复核,如复核过磅重量与供方发货单重量相差超过千分之三,则当车供方所供商品混凝土的重量均以需方过磅复核的实际重量换算方量进行计量结算。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 10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1 日至当月 10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 3 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 85 %,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 85 %(与前面的数据同);依次类推;
(3)全部供货结束后的 12 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 12 %,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 12 %,依次类推;
(4)扣除 3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5)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等票据,票据贴现费用由乙方承担。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渝蓉高铁武宜段WYZQ-5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龙黎鹏
联系电话:18672093236
邮 箱:420563817@qq.com
到货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渝蓉高铁武宜段WYZQ-5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