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淠河总干渠灌区标准化管理达标提升工程2包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3.9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202310005
预算金额23.93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
招标联系人沈工0564-399320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0564-3330112
中标公司安徽广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3.9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淠河总干渠灌区标准化管理达标提升工程2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202310005
二、项目名称:淠河总干渠灌区标准化管理达标提升工程2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广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松县松兹街道五里街
成交金额:贰拾叁万玖仟叁佰贰拾捌元玖角柒分(239328.9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袁涛、胡金飞、沈承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向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安丰大厦5楼503室,联系电话:0564-333011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564-39932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
地 址:六安市皖西大道1618号
联系方式:0564-3993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安丰大厦5楼503室
联系方式:0564-3330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13865740437
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
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一、项目编号:CG202310005
二、项目名称:淠河总干渠灌区标准化管理达标提升工程2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广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松县松兹街道五里街
成交金额:贰拾叁万玖仟叁佰贰拾捌元玖角柒分(239328.9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 程 类 |
名称:淠河总干渠灌区标准化管理达标提升工程2包 采购需求:放水涵维修,安装工程,展板、条幅宣传片制作,防汛仓库新建,张拐山管理段办公楼内外墙粉刷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袁涛、胡金飞、沈承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向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安丰大厦5楼503室,联系电话:0564-333011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564-39932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
地 址:六安市皖西大道1618号
联系方式:0564-3993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安丰大厦5楼503室
联系方式:0564-3330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13865740437
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
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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