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区分局LED屏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t-2024-1422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芬1530576934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静1532581832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0
公告正文
新区分局LED屏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新区分局LED屏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14224),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新区分局LED屏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括LED屏幕及配套设备,具体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和运行维护等服务。具体设备清单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合同类型:设备和服务分开签订总价合同。

1.3 ★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

1.4 ★设备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5年,其中 LED显示屏承诺提供原厂质保服务。

1.5 ★服务交付期:设备到货之日起10日内完成整体服务交付并终验通过。

1.6 ★服务质量保证期:终验合格之日起5年。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

1.8 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设备部分247787.61元(不含税),服务部分27358.49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1.

2.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本项目核心设备(LED显示屏、LED二合一播控处理器、LED配电柜)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并加盖公章。

2.1.5参选产品LED显示屏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1.6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10月0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10月0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10月0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092409:002024092617:00(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登录中国通服招标系统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董工,手机号码:18106564314

4.3比选文件电子版免费获取,纸质版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含快递费),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10101400分(北京时间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668号A区312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7.2参选人需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完成供应商注册。

7.3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668号

   编: /

人:王芬

   话:15305769345

电子邮件:15305769345@189.cn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编:310014

人:赵静(项目负责人)、董家琪(售卖联系人)

   话:15325818322、18106564314

电子邮件:zhaojing@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号:3110830019310016667

9.2异议接收方式

    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接收邮箱:zhaojing@chinaccs.cn

比选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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