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取水头部上移配套及管线工程、取水头部上移新建泵站及连接管线工程—DN3400、DN1600管线工程监理
金额
160.2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示期:2024/11/27至2024/12/2 ;;;;兹有建设单位<杭州萧山供水有限公司>的工程<取水头部上移配套及管线工程、取水头部上移新建泵站及连接管线工程—DN3400、DN1600管线工程监理>,项目编号为,已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现对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中标候选人:大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资格条件业绩公示汇总表:
2、评分业绩公示汇总表:
中标候选人:浙江荣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资格条件业绩公示汇总表:
2、评分业绩公示汇总表:
中标候选人: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资格条件业绩公示汇总表:
2、评分业绩公示汇总表: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4/11/27
序号(按单位 名称排序) | 单位名称 | 项目 经理 | 投标价格 (万元) | 工期要求(天) | 得 分 | 造 价 师 | 其 他 |
1 | 大鹏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 | 罗琳 ; | 160.269000 ; | ;施工监理服务期为590日历天,并要求监理提前(监理投标结 束)介入和质量缺陷期为730日历天,共计1320日历天 | ;0 | ;0 | ; |
2 | 浙江荣庆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 | 邢军 ; | 160.262200 ; | ;施工监理服务期为590日历天,并要求监理提前(监理投标结 束)介入和质量缺陷期为730日历天,共计1320日历天 | ;0 | ;0 | ; |
3 | 浙江鑫润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 | 应洪 亮 ; | 160.119800 ;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0 | ;0 | ; |
资格条件对业绩的要求: |
;;;;无 |
评标办法对业绩的评审标准: |
;;;;企业业绩:(1)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费115万元(含)-154万元(不含)业绩的,每个得1分;单个合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费154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 只计2个项目且最高得4分。(2)若以上项目管径大于等于DN1600小于DN2000额外加0.5分,管径大于等于DN2000额外加 1分。本项最多只计2个项目且最高得2分。【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等评审因素,如不一致或 无法体现的,需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人员业绩:(1)拟派项目总监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 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费115万元(含)-154万元(不含)业绩的,每个得1分;单个合同市政公 用工程监理费154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只计1个项目且最高得2分。(2)若以上项目管径大于等于 DN1600小于DN2000额外加1分,管径大于等于DN2000额外加2分。本项最多只计1个项目且最高得2分。【有效证明材料同 时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述材 料须反应项目规模及总监名称等评审因素,如不一致或无法体现的,需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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