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镇松柏朗聚祥三路及体育公园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车牌自动识别管理系统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6月27日 16: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朗镇松柏朗聚祥三路及体育公园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车牌自动识别管理系统设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股份经济联合社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7日 16:4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1205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1205室 | ||
预算金额 | ¥683723.11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9-89388301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股份经济联合社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村委会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 0769-893883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信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12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生 0769-22258565 |
项目概况
大朗镇松柏朗聚祥三路及体育公园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车牌自动识别管理系统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1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XZ-2024022
项目名称:大朗镇松柏朗聚祥三路及体育公园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车牌自动识别管理系统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3723.1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大朗镇松柏朗聚祥三路及体育公园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车牌自动识别管理系统设备项目 | 1项 | 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至 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1205室
方式:现场购买,所需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12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1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村委会
联系方式:刘先生 0769-89388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1205室
联系方式:郭生 0769-22258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769-89388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