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lqzxfjdcdx22-341
预算金额1649.00元
招标公司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小姐0598837300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
项目名称 | 20221021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GXLQZXFJDCDX22-341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0日15:00(以到账为准)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 ■竞价时间:2022年10月21日10:00-11:00(共12个标的,同时竞价) ■报价规则:本项目采取暗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保留价,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保留价 ■竞价阶梯:0.1万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万元 |
网络竞价操作指南 | 网络电子竞价交易操作指南 |
一、风险告知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标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3.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畲地、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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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 息披露 |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受让方自行组织木材生产、销售,承担生产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3、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竞买约定、立木销售合同(范本)、伐区位置示意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 4、各标必须按指定薪材数量送至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造板厂加工。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存在政策和市场等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6、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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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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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长期有效、注意保管)。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交易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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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勘现场 | 地点 | 各标的物所在地 | |||||||||||||||||||||||||||||||||||||||||||||||||||||||||||||||||||||||||||||||
时间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
联系人 | 郑国清13950996332 (39-41标)(46-47标);张钟焕 13799179335 (42-45标);蔡旭佳 18750886391(48-50标)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2年10月20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名: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94500001001252888800003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金浦路支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021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39标交易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中心退至受让方在交易中心登记的银行账户。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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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http://bid.ejy365.com/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 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后,并与转让方签订《立木销售合同》。 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182010100100372236 开户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交易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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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广西林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广西林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广西林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林权中心官网:服务指南—交易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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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陈小姐(浙商所(福建)林业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88373000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35号二层福建林业金融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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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竞买约定竞买约定 3、立木销售合同(样本)立木销售合同(样本) 4、伐区位置示意图伐区位置示意图 |
客户开户申请书
\n\n开户须知
\n\n一、填写说明
\n\n1.办理开户手续所有操作需由申请人本人完成,企业申请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
\n\n委托代理人完成。委托代理人办理开户手续的,企业法人应提供真实、合法、
\n\n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n\n2.需填写内容必须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n\n3.资料内附件各项内容必须完整并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项内容
\n\n时填“无”,企业名称需填写全称。
\n\n4.申请人应对其所提交文件、证件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承担
\n\n责任。
\n\n5.申请人(自然人)报送本协议时须附送以下资料:
\n\n(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 份;
\n\n(2)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1 份;
\n\n(3)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审查后需要的其它材料。
\n\n6.申请人(企业)报送本协议时须附送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
\n\n(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 份;
\n\n(2)《企业法人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1 份;
\n\n(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 份;
\n\n(4)《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1 份;
\n\n(5)《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1 份;
\n\n(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n\n(7)受委派人员证件复印件 1 份;
\n\n(8)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审查后需要的其它材料。
\n\n二、注意事项
\n\n1.申请人须具备的开户条件。自然人须是年满 1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n\n的中国公民;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资格、能独立从事网络电子竞价活
\n\n动的企业或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能独立从事交易活动的企业。
\n\n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人须以真实的、合法的身份开户,并保证所填写的
\n\n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完整、有效,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如果客
\n\n户信息资料发生变更,请及时与林权交易中心联系进行变更。
\n\n1
\n\n客户开户申请书
\n\n3.申请人应妥善保管好账户信息和账户密码。为确保申请人的账户安全性,建
\n\n议申请人应自行设置相关密码,避免使用简单的字符组合或本人姓名、生日、
\n\n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作为密码,并定期修改密码。同时,妥善保管好账户信
\n\n息和账户密码,不得将相关信息提供或告知他人使用(包括交易中心工作人
\n\n员)。由于身份信息、账户信息、账户密码的泄露、管理不当或使用不当造成
\n\n的后果和损失,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n\n4.本申请书内容包含《开户须知》《交易风险告知书》《开户申请表》《申请人承
\n\n诺书》《网络电子竞价须知》《授权委托书》。
\n\n5.竞买人务必遵照广西林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交易制度等要求,方能参
\n\n与竞买。
\n\n三、开户及网络电子竞价流程
\n\n申 请 人 获 取 竞 价 账
\n\n交 易 中 心 审 核 申 请 人
\n\n申请人填写《客户开户
\n\n号 、 密 码 , 了 解 交 易
\n\n提交的相关资料
\n\n申 请 书 》, 递 交 相 关 资
\n\n规 则 和 交 易 风 险 等 相
\n\n料,办理意向竞买登记
\n\n关要求
\n\n竞价结束后,按约定办
\n\n竞 买 人 根 据 公 告 要 求
\n\n竞价成功的,买受人签
\n\n理保证金退付手续
\n\n缴 纳 交 易 保 证 金 , 登
\n\n订成交确认文件、交易
\n\n录 网 络 电 子 竞 价 系 统
\n\n合同(协议),缴纳竞
\n\n报价
\n\n价服务费、成交款
\n\n2
\n\n客户开户申请书
\n\n交易风险告知书
\n\n尊敬的客户:
\n\n为了您更好地防范交易风险,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了解本《交易风险告知书》
\n\n的所有内容,请您务必阅读并熟知广西林权交易中心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则等内
\n\n容。您需要在签署本《交易风险告知书》后方可在广西林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n\n“交易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和进行交易。
\n\n一、宏观经济变化的风险: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式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变化以
\n\n及周边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都有可能影响国内商品供求关系的平衡,
\n\n引起商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使交易方面临可能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交易方将不
\n\n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n\n二、政策风险:国家和政府部门颁布实施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可能引起市
\n\n场价格波动,使交易方存在亏损的可能,交易方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n\n三、技术风险:由于交易中心采取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有
\n\n可能面临黑客攻击及计算机病毒入侵的风险,尽管交易中心采取了多项安全防范
\n\n措施,但仍然有可能发生技术性事故的风险,由此可能给交易方带来损失。
\n\n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
\n\n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瘫痪;交易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
\n\n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这些都会使交易方的交
\n\n易无法正常进行,甚至出现交易数据丢失等严重后果,交易方将不得不承担由此
\n\n导致的损失。
\n\n五、交易风险:
\n\n1、交易方在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
\n\n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解散等情况时,由此造
\n\n成的经济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n\n2、交易期间,交易中心通过网络电子竞价系统、专业网站发布有关文件和
\n\n数据资料,向交易方提供交易行情、交易条件、交易相关情况通知及相关交易信
\n\n息。发送行为完成后,即视为交易中心已经履行对交易方的通知义务,交易方应
\n\n及时收取和查阅。交易方若未收取和查阅,则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和
\n\n相应后果。
\n\n3、其它可能面临和承担的风险如:交易方密码泄露、操作不当、交易决策
\n\n3
\n\n客户开户申请书
\n\n失误等原因可能会使交易方发生亏损;由于交易终端未及时退出,被他人进行恶
\n\n意操作而造成的损失;委托他人交易,且长期不关注账户变化,造成的损失等。
\n\n所有这些损失将由交易方自行承担。
\n\n本交易风险告知书并未能详尽列明所有交易风险,交易方在参与交易前,必
\n\n须认真阅读相关交易规则及交易条款,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并确定
\n\n自己能够承担参与交易中心项目所带来的风险。
\n\n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n\n如您已看完并完全理解《交易风险告知书》的各项内容请抄写下面方框里的一句话:
\n\n以上《交易风险告知书》的各项内容,本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n\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n 申请人:
\n\n 年 月 日
\n\n4
\n\n客户开户申请书
\n\n开户申请表
\n\n自然人
\n\n竞买人姓名
\n\n证件号码
\n\n证件类型
\n\n代理人姓名
\n\n证件号码
\n\n证件类型
\n\n 业
\n\n企
\n\n基本信息
\n\n营业执照号
\n\n住所/地址
\n\n法定代表人
\n\n身份证号码
\n\n/负责人姓
\n\n联系电话
\n\n名
\n\n身份证号码
\n\n代理人姓名
\n\n联系人
\n\n联系地址
\n\n常用联系
\n\n联系电话
\n\n方式
\n\n电子邮箱
\n\n微信及 QQ
\n\n □物资、服务采购等其他
\n\n交易类型
\n\n□林权、林产品等其他正向竞价交易项目
\n反向竞价交易项目 □其他
\n\n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n资金结算指
\n\n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n定银行账户
\n\n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n声明:本人已经认真研读并自愿遵守广西林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规则及管理办法。
\n\n本人愿意完全按照广西林权交易中心的各项交易规则和管理办法参与交易中心的交
\n\n易,并在违规和违约时承担全部不利后果。本人保证所填写的资料真实有效;以上填
\n\n写的银行账号为本人登记的用于交易出入金的银行资金账户;本人有能力承担网络电
\n\n子竞价的风险,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n\n申请人:____________
\n\n 日
\n\n 月
\n\n 年
\n\n交易中心填写:
\n\n初始密码
\n\n登录账号
\n\n 盖章:
\n\n 复核人签字:
\n\n经办人签字:
\n\n 日
\n\n 月
\n\n 年
\n\n 申请日期:
\n\n5
\n\n客户开户申请书
\n\n申请人承诺书
\n\n我方愿意遵守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
\n\n份有限公司网络电子竞价规则》《广西林权交易中心林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
\n\n《广西林权交易中心林产品交易规则(试行)》《广西林权交易中心化肥及化工原
\n\n料采购交易规则(试行)》《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交易规则》等相
\n\n关交易管理制度、文件的规定,并以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担保,向广西林权交易
\n\n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做出如下承诺:
\n\n1、参加你交易中心组织的竞价交易项目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
\n\n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竞买申请中内容不存在
\n\n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你交易中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
\n\n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n\n2、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n\n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n\n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项目对竞买人
\n\n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法人适用)
\n\n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非法人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任何不良社会
\n\n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
\n\n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项目对竞买人应当具备条件的
\n\n规定。(非法人组织适用)
\n\n我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
\n\n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项目对竞买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自然人适
\n\n用)
\n\n3、我方承诺将通过你交易中心发布的当期项目公告及相关材料对标的内容、
\n\n现状进行了解,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包括信息公告、网络电子
\n\n竞价须知等相关附件)和要求,并对标的现状进行实地查看,我方已认真考虑了
\n\n关于标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
\n\n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n\n4 、 我 方 自 愿 承 担 项 目 可 能 中 止 或 终 止 所 造 成 的 资 金 占 用 、 机 会 成 本 等 风
\n\n险 。
\n\n6
\n\n客户开户申请书
\n\n5、我方严格遵守你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按照
\n\n既定的程序和要求按时参加各项交易活动及签署有关合同,并对本方的竞价行为
\n\n负完全责任。不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操纵交易价格,不采取非法手段
\n\n影响标的交易的正常进行。
\n\n6、我方承诺:以《客户开户申请书》登记的资金结算账户作为我方在你交
\n\n易中心交纳、退付交易保证金、交纳成交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等资金结算的指
\n\n定银行账户,与你交易中心发生款项往来的当日,主动与你交易中心进行资金到
\n\n账确认;按照你交易中心的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转入如下账户(具体以项目
\n\n公告为准):
\n\n户名: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n\n账号:1748 1201 0115 3692 58
\n\n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塘信用社
\n\n交 纳 交 易 保 证 金 将 采 用 银 行 柜 台 、 网 银 或 电 汇 转 账 的 方 式 , 不 采 用 现 金 缴
\n\n款或 ATM 机转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n\n若发生违规或违约行为时,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我方在当期交易违规
\n\n或违约时应向你交易中心支付的违约金,归你交易中心所有。
\n\n7、如网 络 电 子 竞 价 成 交 ,我 方 承 诺 竞 价 结 束 之 日 起 ,2 个 工 作 日 之 内 到 你
\n\n中 心 领 取《 成 交 通 知 书 》,若 我 方 未 在 成 交 之 日 起 2 个 工 作 日 内 到 你 交 易 中 心 领
\n\n取 《 成 交 通 知 书 》 的 , 我 方 同 意 你 交 易 中 心 通 过 电 话 、 短 信 或 其 他 通 知 方 式 告
\n\n知 我 方 成 交 情 况 , 即 视 为 我 方 已 获 取 成 交 相 关 信 息 。 我 方 承 诺 按 照 《 成 交 通 知
\n\n书 》 或 你 交 易 中 心 电 话 、 短 信 等 其 他 方 式 告 知 的 要 求 , 按 时 支 付 成 交 价 款 、 交
\n\n易 服 务 费 至 你 交 易 中 心 指 定 账 户 , 并 按 要 求 与 委 托 方 签 订 《 交 易 合 同 》 或 相 关
\n\n协 议 。
\n\n8、交易服务费。如我方成功受让,我方同意根据你交易中心的收费标准以
\n\n及交易公告或《成交通知书》的要求向你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我方同意你
\n\n交易中心从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收取(如金额不足,我方承诺在收
\n\n到《成交通知书》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交易服务费的支付不因成交确
\n\n认后或《成交通知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签订后,我方与转让方(采购
\n\n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任何变化而豁免缴纳。
\n\n9、我方承诺交易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束后由你交易中心全额
\n\n7
\n\n客户开户申请书
\n\n条约定的违约行为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当
\n\n无息返还;如我方存在本承诺书第
\n\n14
\n\n期交易交收违规或违约时的应支付给你交易中心的违约金。我方承诺已在《客户
\n\n开户申请表》如实提供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若联系地址未填写,则以身份证
\n\n载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为准)。若我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未及时以书
\n\n面方式通知交易中心的,由我方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n\n10、关于网络电子竞价成交后相关事宜的通知,我方同意你交易中心通过电
\n\n话、短信或其他通知方式告知我方成交后相关事宜(包含价款催收和违约通知等
\n\n内容),即视为我方已获取成交后相关信息,如果交易中心以快递形式寄送的,
\n\n我方同意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在快递单上载明快递物的内容即为
\n\n交易中心邮寄内容。
\n\n11、我方承诺通过登录广西林权交易中心网站:www.gxlycq.com,阅读你交
\n\n易中心的《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网络电子竞价规则》以及所有交易规
\n\n则及交易制度、全面了解当期交易公告、《网络电子竞价须知》、交易清单等具体
\n\n情况,严格遵守你交易中心的《广西林权交易中心网络电子电子竞价规则》以及
\n\n所有交易规则、当期交易公告及交易清单等相关规定,因我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不
\n\n良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n\n12、我方承诺对所领取的登录账号、密码妥善保管,并确认凡使用该账号发
\n\n出 的 报 价 和 行 为 , 均 视 为 我 方 意 思 的 真 实 表 示 , 其 一 切 报 价 与 交 易 结 果 均 由 我
\n\n方承担。
\n\n13、我方确认已接受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竞价系统使用培训,可以独立、正
\n\n确使用网络系统进行报价。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报价错误及其它相关结果的责任由
\n\n我方承担。
\n\n14、我方同意如我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你交易中心有权不予退
\n\n还我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取消我方的交易资格(包括已取得的
\n\n最终受让资格)。我方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n\n(1)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n\n(2)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的;
\n\n(3)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的;
\n\n(4)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n\n(5)被确定为受让方(供货方)后放弃受让(供货)的;
\n\n8
\n\n客户开户申请书
\n\n(6)被确认为受让方(供货方)后未按规定时间签署报价确认单、领取《成
\n\n交确认书》或未按规定的时间与转让方(采购方、出租人、融资人)签订《交易
\n\n合同》或协议的;
\n\n(7)被确认为受让方(供货方)后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约定的时
\n\n间、品种、数量、质量等足额交货,或未遵照约定按时足额开具发票的,又没有
\n\n与对方进行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和交易服务费的;
\n\n(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n\n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你交易中心有权不予退还我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n\n有权取消我方参与项目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我方将承担违反上
\n\n述承诺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n\n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n\n 日
\n\n 月
\n\n 年
\n\n9
\n\n客户开户申请书
\n\n网络电子竞价须知
\n\n一、特别声明
\n\n 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依照有
\n\n第一条
\n\n关规定及惯例,按照交易标的的现状进行处置,交易中心声明:对交易标的的真
\n\n伪或者品质不作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
\n\n务必在参加竞价前对标的进行实地查勘,对标的物的破损及新旧程度自行查看,
\n\n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及认可该标的物
\n\n的现状。
\n\n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在竞价前还应对标的物过户、
\n\n第二条
\n\n办证所涉及的税、费等事先了解,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价的,其责
\n\n任由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自负。
\n\n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应仔细阅读本须知, 应当遵
\n\n第三条
\n\n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凡参与项目竞价的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
\n\n均视同已仔细阅读并理解了须知全部内容,同意其中各项约定和要求,自愿承担
\n\n相关法律责任。
\n\n 二、受让须知
\n\n 网络电子竞价登录地址
\n\n第四条
\n\n网址:http://www.gxlycq.com/
\n\n(如网络电子竞价登录网址或竞价系统更变,交易中心将另行通知。)
\n\n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参加由交易中心通过网络电子
\n\n第五条
\n\n竞 价 系 统 组 织 的 网 络 竞 价 交 易 , 应 遵 守 交 易 中 心 的 交 易 规 则 及 本 须 知 的 有 关 规
\n\n定。
\n\n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应在正式开始竞价前提前登录
\n\n第六条
\n\n竞价系统以保障有充分的时间完成初始密码修改等相关操作,因意向受让方(意
\n\n向承租人、供货方)未按时登录系统而造成贻误报价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意向
\n\n承租人、供货方)承担。
\n\n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应亲自参与竞价且务必保管好
\n\n第七条
\n\n登录账号、密码,确保账户安全。交易中心对该账号在网络电子竞价中发出的一
\n\n10
\n\n客户开户申请书
\n\n切行为均视为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本人的行为,因意向受让方(意
\n\n向承租人、供货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意
\n\n向承租人、供货方)负责。
\n\n 网络电子竞价交易中,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的报价
\n\n第八条
\n\n指令发出并经系统确认后不得更改或撤销,报价的认定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
\n\n 由于网络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网络电子竞价系统可能
\n\n第九条
\n\n存在网络延时等情况,网络电子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意
\n\n向承租人、供货方)在报价时段内应尽早出价,以免贻误报价损害自身权益。网
\n\n络电子竞价中报价时间的认定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不以意向受
\n\n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电脑终端自带时间为准。
\n\n 互联网竞价的硬件要求: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通过
\n\n第十条
\n\n自备终端参与互联网竞价,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为保
\n\n障报价更通畅、高效,建议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使用安装 Windows7
\n\n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的电脑,自带 IE10.0 版本以上浏览器,配备 4G 以上内存,
\n\n4M 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
\n\n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应注意帐号安
\n\n全,离开终端时应通过点击“退出系统”安全退出或关闭所有浏览器页面。
\n\n由于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
\n\n法正常竞价或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
\n\n机、报价错误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承担责任。
\n\n 网络电子竞价的中止和终止。
\n\n第十一条
\n\n在报价活动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竞价活动:
\n\n(一)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
\n\n等原因而导致网络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
\n\n法显示等情况)的;
\n\n(二)起始价、加价(减价)幅度、自由报价期结束时间或延时报价周期等
\n\n设置错误的;
\n\n(三)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清、标的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
\n\n产生争议的;
\n\n11
\n\n客户开户申请书
\n\n(四)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不遵守竞价秩序影响正常竞价的;
\n\n(五)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的;
\n\n(六)交易中心认为其他需要中止或终止报价活动的情形。
\n\n中止或终止报价的,交易中心应当及时告知交易相关方,在交易中心网站上
\n\n予以公告。中止竞价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可恢复或重新竞价。因相关方违规造
\n\n成中止或终止的,相关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n\n 报价方式及规则
\n\n第十二条
\n\n(一)加价(减价)竞价:价格上行(下行)的报价方式,即竞价由低至高
\n\n(由高至低),依次递增(依次递减),最终有效报价最高者(或最低者)按照时
\n\n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为买受人的竞价方式。
\n\n报价时段有: 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
\n\n报价开始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竞买人可以对目标标的充分报价,报价高
\n\n出(低出)部分应为加价(减价)幅度的整数倍。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可以根据
\n\n项目设定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由一个或多个延时报价周期组成,如延期
\n\n报价周期内有人出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延期报价周期起点,等待新的报价,
\n\n直至某个延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在最后报价时段内,当前最高
\n\n(最低)报价且该报价不低于(高于)保留价的有效报价即为成交价。
\n\n交易中心及委托人可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设定报价时段时长并以公告的方
\n\n式预先告知相关方。
\n\n(二)密封式竞价:报价开始后,竞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一次
\n\n或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竞价人最后一次报价为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
\n\n各竞价人可对本人报价进行修改),报价不低于(不高于)项目保留价即为有效
\n\n报价,报价截止后,最高(最低)有效报价的竞价人确定为买受人的竞价方式。
\n\n(三)荷兰式竞价:价格下行的竞价方式,报价开始后,随着时间的变动价
\n\n格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有竞买人发送报价即为有效报价,最先发送报价的
\n\n竞买人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
\n\n(四)其他竞价方式。项目公告中对其他竞价方式具体操作及流程另有规定
\n\n的,从其规定。交易中心及委托人可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设定其他竞价方式以及
\n\n有效报价方式,并以公告的方式预先告知相关方。
\n\n12
\n\n客户开户申请书
\n\n委托方可以根据项目情况设置标的保留价。超过保留价为有效报价,低于保
\n\n留价为无效报价。
\n\n竞价阶梯:竞买人在竞价中须按竞价阶梯或其倍数向上加价(向下减价)。
\n\n在网络电子竞价系统中,优先购买权的行权原则为:优先权级别低的竞买人
\n\n行权后优先权级别高的竞买人仍可行权,但优先权级别高的竞买人行权后优先级
\n\n别低的竞买人不可再行权;同一优先权级别的多个竞买人以“时间优先”为原则
\n\n行权,一人行权后,其他人不可再行权。行权是指同价购买,加价可对抗行权。
\n\n三、意向受让报名
\n\n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满前按项目
\n\n第十三条
\n\n公告中披露的报名方式完成报名手续。
\n\n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在公告期内办理意向登记手
\n\n第十四条
\n\n续,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或其他报名材料并按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将意
\n\n向保证金缴到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不计利息),有受
\n\n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原已缴纳的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
\n\n易保证金。
\n\n第十五条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应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
\n\n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
\n\n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受
\n\n让资格。
\n\n四、交易保证金
\n\n 参与本项目的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应在挂牌期满
\n\n第十六条
\n\n前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为准)。
\n\n 交易结束后交易保证金的处理方式。
\n\n第十七条
\n\n(一)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
\n\n成 交 者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自 动 转 为 应 付 给 交 易 中 心 的 交 易 服 务 费 及 项 目 的 成 交
\n\n价款(金额不足的,应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或在另行付清交易服
\n\n务费的前提下全部转为成交价款或全额无息原路径返还(《开户申请书》或信息
\n\n公告对交易保证金的退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n\n(二)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
\n\n13
\n\n客户开户申请书
\n\n交 易 结 束 后 , 未 成 交 者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将 在 交 易 结 束 后 全 额 无 息 原 路 径 返 还
\n\n(《客户开户申请书》或其他报名材料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n\n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人、供货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
\n\n第十八条
\n\n约,交易中心有权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包括
\n\n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n\n(一)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n\n(二)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的;
\n\n(三)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的;
\n\n(四)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n\n(五)被确定为受让方(供货方)后放弃受让(供货)的;
\n\n(六)被确认为受让方(供货方)后未按规定时间签署报价确认单、领取《成
\n\n交确认书》或未按规定的时间与转让方(采购方、出租人、融资人)签订《交易
\n\n合同》或协议的;
\n\n(七)被确认为受让方(供货方)后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约定的时
\n\n间、品种、数量、质量等足额交货,或未遵照约定按时足额开具发票的,又没有
\n\n与对方进行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和交易服务费的;
\n\n(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n\n五、其他
\n\n 交易中心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
\n\n第十九条
\n\n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交易中心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n\n(一)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
\n\n力因素;
\n\n(二)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n\n(三)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
\n\n安全等因素。
\n\n 因标的发生重大变更或遗漏应告知的事项,应以交易中心最新发
\n\n第二十条
\n\n布的更正、补充公告为准。竞买人应及时关注交易中心发布的变更信息。
\n\n 项 目 公 告 中 对 竞 价 方 式 具 体 操 作 及 流 程 另 有 规 定 的 , 从 其 规
\n\n第 二 十 一 条
\n\n定。
\n\n14
\n\n客户开户申请书
\n\n 交易中心对委托人、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行为
\n\n第二十二条
\n\n不承担任何责任。
\n\n 其他未尽事宜,详细见信息公告以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法律
\n\n第二十三条
\n\n法规及相关规定。
\n\n 本《网络电子竞价须知》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交易中心。
\n\n第二十四条
\n\n如您已看完并完全理解《网络电子竞价须知》的各项内容请抄写下面方框里的一句话:
\n\n以上《网络电子竞价须知》的各项内容,本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n\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n申请人:
\n\n 年 月 日
\n\n15
\n\n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20221021(周五)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地区立木销售交易项目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标的名称 | 工区 | 地名 | 林权证小班号 | 采伐证小班号 | 面积(亩) | 出材量(m³) | 出材量(m³) | 出材量(m³) | 出材量(m³) | 出材量(m³) | 出材量(m³) | 出材量(m³) | 出材量(m³) | 出材量(m³) | 出材量(m³) | 出材量(m³) | 薪材(吨) | 薪材(吨) | 薪材(吨) | 薪材(吨) | 薪材(吨) | 薪材至人造板厂数量(吨)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竞价时间 | 木材款缴纳方式 | 木材款缴纳时间 | 现场察勘时间 | 特别告知 |
标的名称 | 工区 | 地名 | 林权证小班号 | 采伐证小班号 | 面积(亩) | 合计 | 原木出材 | 原木出材 | 原木出材 | 原木出材 | 原木出材 | 综 用 出 材 | 综 用 出 材 | 综 用 出 材 | 综 用 出 材 | 综 用 出 材 | 薪材(吨) | 薪材(吨) | 薪材(吨) | 薪材(吨) | 薪材(吨) | 薪材至人造板厂数量(吨)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竞价时间 | 木材款缴纳方式 | 木材款缴纳时间 | 现场察勘时间 | 特别告知 |
标的名称 | 工区 | 地名 | 林权证小班号 | 采伐证小班号 | 面积(亩) | 合计 | 杉 | 松 | 阔 | 桉 | 小计 | 杉 | 松 | 阔 | 桉 | 小计 | 小计 | 杉 | 松 | 桉 | 杂 | 薪材至人造板厂数量(吨)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竞价时间 | 木材款缴纳方式 | 木材款缴纳时间 | 现场察勘时间 | 特别告知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39标 | 江后 | 烂桥 | 8-2-1 | 008-02-010 | 64 | 275 | 7.9 | 47.2 | 55.1 | 8.8 | 211.1 | 219.9 | 199.4 | 4.4 | 195 | 199.4 | 3 | 3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39标 | 江后 | 烂桥 | 8-8-1 | 008-08-010 | 89 | 241 | 0.2 | 8.8 | 18.7 | 27.7 | 1.4 | 47.3 | 164.6 | 213.3 | 189.3 | 26.9 | 162.4 | 189.3 | 3 | 3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39标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153 | 516 | 0.2 | 16.7 | 65.9 | 82.8 | 1.4 | 56.1 | 375.7 | 433.2 | 388.7 | 31.3 | 357.4 | 388.7 | 3 | 3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0标 | 江后 | 大涵洞 | 8-16-4 | 008-16-040 | 23 | 123.5 | 0.6 | 21 | 0.8 | 22.4 | 3 | 86.8 | 11.3 | 101.1 | 52.2 | 42.7 | 9.5 | 52.2 | 3 | 3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0标 | 江后 | 大涵洞 | 8-16-3 | 008-16-030 | 50 | 311 | 18.3 | 31.4 | 23 | 72.7 | 64.5 | 93.6 | 80.2 | 238.3 | 118.7 | 49.9 | 68.8 | 118.7 | 3 | 3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0标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73 | 434.5 | 18.9 | 52.4 | 23.8 | 95.1 | 67.5 | 180.4 | 91.5 | 339.4 | 170.9 | 0 | 92.6 | 78.3 | 170.9 | 3 | 3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1标 | 江后 | 下栗树坪 | 8-33-5 | 008-33-050 | 50 | 468.5 | 2.5 | 107.6 | 152.2 | 262.3 | 11.7 | 43.1 | 151.4 | 206.2 | 200.8 | 30.7 | 170.1 | 200.8 | 3 | 3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1标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50 | 468.5 | 2.5 | 107.6 | 152.2 | 262.3 | 11.7 | 43.1 | 151.4 | 206.2 | 200.8 | 30.7 | 170.1 | 200.8 | 3 | 3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2标 | 西洋 | 大虎山 | 076-03-020 | 076-03-020 | 51 | 360.6 | 0.4 | 85.3 | 53 | 138.7 | 2 | 120.7 | 99.2 | 221.9 | 162.8 | 57.3 | 105.5 | 162.8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2标 | 西洋 | 大虎山 | 076-08-020 | 076-08-020 | 44 | 82 | 0.8 | 28.5 | 29.3 | 12.6 | 40.1 | 52.7 | 18.8 | 7.3 | 11.5 | 18.8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2标 | 西洋 | 交椅山 | 074-07-040 | 074-07-040 | 40 | 403.6 | 41 | 81.6 | 1.9 | 124.5 | 148.7 | 114.2 | 16.2 | 279.1 | 76.3 | 59.9 | 16.4 | 76.3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2标 | 西洋 | 交椅山 | 074-07-020 | 074-07-020 | 53 | 722.9 | 148.8 | 69.9 | 3.7 | 222.4 | 445.6 | 21.9 | 33 | 500.5 | 50.9 | 18.3 | 32.6 | 50.9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2标 | 西洋 | 大虎山 | 076-02-050 | 076-02-050 | 34 | 79.7 | 3.3 | 4.8 | 8.1 | 31.6 | 40 | 71.6 | 38.5 | 9.2 | 29.3 | 38.5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2标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222 | 1648.8 | 190.2 | 236.8 | 62.7 | 33.3 | 523 | 596.3 | 256.8 | 192.6 | 80.1 | 1125.8 | 347.3 | 135.5 | 16.5 | 195.3 | 347.3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3标 | 旧街 | 宫子垵 | 029-08-180 | 029-08-180 | 45 | 443.1 | 3 | 183.6 | 104.9 | 291.5 | 23.2 | 77.9 | 50.5 | 151.6 | 135.4 | 56.4 | 79 | 135.4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3标 | 林田 | 田头垅 | 041-06-040 | 041-06-040 | 55 | 345.8 | 13.3 | 195.2 | 208.5 | 7.1 | 130.2 | 137.3 | 174.8 | 4.5 | 170.3 | 174.8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3标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100 | 788.9 | 3 | 196.9 | 300.1 | 500 | 23.2 | 85 | 180.7 | 288.9 | 310.2 | 60.9 | 249.3 | 310.2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4标 | 三畲 | 乾婆堀 | 004-01-060 | 004-01-060 | 85 | 743.8 | 122 | 34.8 | 81.6 | 238.4 | 213.4 | 20.2 | 271.8 | 505.4 | 272.3 | 12.5 | 259.8 | 272.3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4标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85 | 743.8 | 122 | 34.8 | 81.6 | 238.4 | 213.4 | 20.2 | 271.8 | 505.4 | 272.3 | 12.5 | 259.8 | 272.3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5标 | 福庄 | 上油坑 | 020-03-040 | 020-03-040 | 13 | 68.7 | 0.6 | 17.6 | 18.2 | 10.3 | 40.2 | 50.5 | 18.1 | 7.2 | 10.9 | 18.1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5标 | 福庄 | 上油坑 | 020-030-090 | 020-03-090 | 5 | 22.6 | 0.1 | 6 | 6.1 | 4.2 | 12.3 | 16.5 | 6.9 | 2.2 | 4.7 | 6.9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5标 | 福庄 | 上油坑 | 020-04-120 | 020-04-120 | 4 | 14.7 | 2.1 | 2.1 | 2.4 | 3.8 | 6.4 | 12.6 | 5.8 | 1.3 | 4.5 | 5.8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5标 | 福庄 | 上油坑 | 020-04-130 | 020-04-130 | 17 | 80.1 | 0.2 | 0.2 | 17.9 | 18.3 | 7 | 22.5 | 32.3 | 61.8 | 31.4 | 5.9 | 25.5 | 31.4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5标 | 福庄 | 上油坑 | 020-04-180 | 020-04-180 | 5 | 23.3 | 0.1 | 4.2 | 4.3 | 1.8 | 7 | 10.2 | 19 | 11.4 | 2 | 9.4 | 11.4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5标 | 福庄 | 上油坑 | 020-04-100 | 020-04-100 | 20 | 126 | 3.2 | 36.1 | 39.3 | 31.3 | 55.4 | 86.7 | 55.9 | 55.9 | 55.9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5标 | 福庄 | 大岚山 | 021-17-010 | 021-17-010 | 44 | 167.6 | 13.4 | 34.9 | 48.3 | 59.6 | 59.7 | 119.3 | 63 | 10.8 | 52.2 | 63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5标 | 福庄 | 大岚山 | 021-14-040 | 021-14-040 | 46 | 123.2 | 15.6 | 15.6 | 0.7 | 106.9 | 107.6 | 92.8 | 92.8 | 92.8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5标 | 福庄 | 大岚山 | 021-09-030 | 021-09-030 | 67 | 175.2 | 4.9 | 13.4 | 18.3 | 2 | 69.6 | 85.3 | 156.9 | 89 | 20.2 | 68.8 | 89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5标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221 | 801.4 | 3.4 | 71 | 96.1 | 170.5 | 45.2 | 339.3 | 246.4 | 630.9 | 374.3 | 49.6 | 324.7 | 374.3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6标 | 培竹 | 板坑 | 15-21-4 | 015-21-040 | 48 | 282.7 | 8.2 | 13.1 | 68.2 | 89.5 | 49 | 13 | 131.2 | 193.2 | 134.7 | 6.6 | 128.1 | 134.7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6标 | 培竹 | 板坑 | 15-21-2 | 015-21-020 | 27 | 147.9 | 0 | 0.8 | 31.3 | 32.1 | 1.5 | 2 | 112.3 | 115.8 | 95.7 | 0.8 | 94.9 | 95.7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6标 | 培竹 | 板坑 | 15-21-4 | 015-21-080 | 37 | 322.2 | 11.1 | 2.6 | 111.9 | 125.6 | 28.9 | 2.4 | 165.3 | 196.6 | 165.7 | 1.3 | 164.4 | 165.7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6标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112 | 752.8 | 19.3 | 16.5 | 211.4 | 247.2 | 79.4 | 17.4 | 408.8 | 505.6 | 396.1 | 8.7 | 387.4 | 396.1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7标 | 培竹 | 厝后坑 | 14-15-1 | 014-15-010 | 102 | 509.2 | 1.4 | 7.2 | 154.7 | 163.3 | 4.4 | 9.5 | 332 | 345.9 | 324.8 | 4 | 320.8 | 324.8 | 3 | 3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7标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102 | 509.2 | 1.4 | 7.2 | 154.7 | 163.3 | 4.4 | 9.5 | 332 | 345.9 | 324.8 | 4 | 320.8 | 324.8 | 3 | 3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8标 | 林山 | 到旗山 | 4-12-5.7.9.10.11.14 | 004-12-070 | 90 | 149.7 | 2.7 | 2.5 | 102.6 | 107.8 | 11.6 | 30.3 | 41.9 | 51.9 | 3.2 | 18.5 | 30.2 | 51.9 | 3 | 3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8标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90 | 149.7 | 2.7 | 2.5 | 102.6 | 107.8 | 11.6 | 30.3 | 41.9 | 51.9 | 3.2 | 18.5 | 30.2 | 51.9 | 3 | 3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9标 | 磉溪 | 三坑源 | 27-8-1.2 | 027-08-020 | 174 | 1115.5 | 116.7 | 182.4 | 299.1 | 246.5 | 569.9 | 816.4 | 665.6 | 117 | 548.6 | 665.6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49标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174 | 1115.5 | 116.7 | 182.4 | 299.1 | 246.5 | 569.9 | 816.4 | 665.6 | 117 | 548.6 | 665.6 | 3 | 5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50标 | 马洪 | 鹧鸪科 | 252-8-2.4.5 | 252-08-130 | 57 | 55.2 | 1.1 | 4.2 | 7.6 | 12.9 | 4 | 18.8 | 19.5 | 42.3 | 23.4 | 0.9 | 3.8 | 18.7 | 23.4 | 3 | 3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50标 | 马洪 | 鹧鸪科 | 252-8-2.4.5 | 252-08-120 | 54 | 58.5 | 11.5 | 6.4 | 17.9 | 29.8 | 10.8 | 40.6 | 30.5 | 1.8 | 28.7 | 30.5 | 3 | 3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中林三明-永安立木销售第50标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111 | 113.7 | 1.1 | 15.7 | 14 | 30.8 | 4 | 18.8 | 29.8 | 30.3 | 82.9 | 53.9 | 0.9 | 5.6 | 47.4 | 53.9 | 3 | 3 | 10:00-11:00 | 全额成交木材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 | 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2022年10月18日在场站集中 | 按标的总价(万元)报价 | ||
注意事项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 3、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4、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5、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内销售,且存在政策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经济损失。 |
二、风险告知2、资源状况一览表: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1、采伐类型方式:主伐-皆伐。一、伐区情况为保证木材竞买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约定,受让方和转让方须遵守本约定。竞买约定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保留价5倍及5倍以上的,交易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1、报价规则:本项目采取暗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保留价,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三、竞买交易方式3、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存在政策和市场等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所产生的经济损失。2、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农作物赔偿赞助、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数与预计出材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1、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前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对标的伐区进行现场勘查,详细测算,并对该山场林木价值作综合评估。凡参加竞买交易者,即对该标的山场、林木(其所竞买的标的伐区位置、周界、数量、质量和价值等)有充分的了解及对转让方提出的有关事项表示认可,并对本次竞买交易程序与竞买约定、相关合同条款表示认可,自愿参加竞买交易,盈亏均由受让方自负。
四、合同签订5、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中心退至受让方在交易中心登记的银行账户。4、竞价系统:广西林权交易中心互联网竞价平台http://bid.ejy365.com/3、竞价阶梯:0.1万元及其整数倍,竞价单位:万元。2、竞价时间:2022年10月21日10:00-11:00(共12个标的,同时竞价)竞价阶梯:0.1万元及其整数倍,竞价单位:万元。
1、签订立木销售合同后,受让方需会同转让方依据《林木采伐许可证》内容,对该标的伐区位置、周界(伐区边界木削皮喷红漆标记)等进一步确认,在取得转让方伐区拨交手续后方可组织木材生产。转让方将林木拨交给受让方后,林木的生产经营风险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必须做好林木的防火、防盗等工作。五、木材生产、销售3、受让方违反上述两项约定,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转让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1)属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2)属企业法人的,提供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指定联系人身份证;(3)生产单位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没有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须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2、签订合同时,受让方须携带下列材料(有效原件及复印件):1、成交后,受让方在2022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全额成交款及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后,并与转让方签订《立木销售合同》。若逾期未办理,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并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转让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合同签订后,生产单位经转让方和行业准入审查通过后进行伐区拨交。
根径30厘米以下,伐根高度不得超过上坡地面5厘米;根径30厘米以上的,伐根高度不得超过上坡地面10厘米。6、伐根要求:胸径自5厘米以上的立木、验证后的盗伐树头、应伐木、病腐木、枯立木和秃头树等必须用油锯全部采伐。5、防火林带不得采伐。因生产造成防火林带或伐区外林木、毛竹损害的,受让方应根据损害情况按市场价赔偿损失。4、受让方在实施采伐前应设立暂缓采伐地块,暂缓采伐地块的面积必须占拨交面积的20%以上。预计出材量超审批数量10%以上,应立即停止采伐,由转让方负责组织调查设计、办理审批手续。否则,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受让方承担。3、受让方因木材生产需在伐区外开设集材道等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的,属转让方经营权的,受让方需提出用地书面申请,由转让方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且用地范围内采伐的林木由受让方承包生产、销售,并向转让方交纳相应木材款,木材(不分树材种)销售单价为该标的木材平均单价;不属转让方经营权的,审批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其关系协调及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2、受让方应在转让方拨交的四至范围内进行生产,不得越界采伐,不得采伐标记喷漆的边界木,否则,按每株30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伐区内珍贵树种(楠木、樟树等)不得采伐。受让方应合理开设集材道,做好农田、水沟、饮用水等保护工作,并自行妥善处理与此相关的赔偿问题。
10、标的物采伐证已办理,受让方须在转让方组织拨交后,方可组织生产。9、受让方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按伐区作业质量要求完成伐区清理,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否则每超过一天,受让方须按立立木销售总金额的千分之三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超过三十天的,视为受让方方自动放弃林木,转让方有权收回林地及余下的林木,自行处理。8、采伐期限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时间不允许采伐。受让方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林木伐倒,否则,停止采伐,后果由受让方承担。7、伐区清理。伐净应伐木,尾径3厘米,长度1.5米的短材、铺路搭桥用的木材及可利用的枝丫材全部清理下山。受让方应确保合格率为100%。受让方应确保伐根高度合格率为95%及其以上,达不到95%的,扣伐区生产保证金2元/立方米(按照采伐证数量计算)。开岔树分岔部份离地面高度在30厘米以内的,伐根高度可以从分岔部位量起;开岔树分岔部份离地面高度超过30厘米的,伐根高度从地面上坡量起;有板根露出地面的,伐根从根肩部位量起;人工林伐根高度都不得超过5厘米。
1、受让方以及为受让方从事该标的物工作的人员为受让方职员(简称受让方人员),该等人员与转让方无任何劳动雇佣或劳务关系。受让方的林木采伐必需委托有经营许可的法人单位进行采伐作业,为采伐作业等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将采伐委托情况、人员保险情况报转让方备案。否则将取消受让方参加转让方今后的立木销售报名资格。受让方人员在实施林业作业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伤害或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责任,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安全生产3、标的物无论该实际出材数量是否发生短少,均以该销售数量为结算数量,受让方不得据此主张其它权利,自行承担盈亏责任。若实际木材产量超出上述数量的,该部分收益归属受让方所有,但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该部分木材采伐所需要支付的所有税费和成本。实际数量超过采伐证审批数量10%以上的,须立即停止采伐,待补批采伐证后才能采伐,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2、木材销售发票按税法规定开具,购货单位为受让方,即与转让方签订《立木销售合同》的单位,转让方根据受让方的需要,按所交销售款开具同等金额、数量、品种的正式发票给受让方。1、受让方自行组织木材生产、销售,自行承担生产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六、财务结算
八、其他约定安全生产条款作为受让方履行安全经营的重要内容和义务,若受让方未按该条款办理相关保险,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受让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5、受让方须遵守安全野外用火规定,禁止在伐区内吸烟,做好用火安全。如造成火灾事故的,其民事及刑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4、受让方开展采伐作业前,包括林道修建的前期工作,必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为受让方人员办理必要的工伤或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3、受让方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上岗前培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且做到特殊工种持证操作;配足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工人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或施工规范)进行操作和施工。受让方承担任何因安全设施不完善、劳保用品配备不齐、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或施工规范)、特殊工种无证操作等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2、受让方人员在采伐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林业法律、法规依法生产,并获得相关必要的许可或批准(如需要),对违反任何安全操作情形的,转让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受让方停工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方(盖章)受让方代表:5、本《竞买约定》的解释权归转让方。4、本约定作为相关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参考《立木销售合同》范本。本约定若与相关合同不一致的,以签订合同为准。3、受让方必须将办证内的薪材定向按市场同等价格销售给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人造板厂。2、受让方自行解决木材生产、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协调关系问题及有关补偿或赔偿问题。1、受让方应根据《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生产作业管理保护森林生态的通知》明林综[2017]3号文要求,合理开设道路,做好农田、饮用水、水沟等保护工作,应遵照少破坏林地的原则,禁止超宽开设集材道(宽度<3米),避免破坏山体造成水土流失,并自行妥善处理与此相关的赔偿问题。
年月日代表: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伐区地点、四至界限、面积和数量根据广西林权交易中心年月日项目交易公开竞价结果,乙方成交,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伐区立木一次性销售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负责林木的采伐和销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编号:YAMC20221015号立木销售合同
2.1成交价款:¥(人民币元整)。第二条成交价款、付款方式出材量表1.2上述采伐小班的设计出材量立方米,薪材吨(详见下表)。乙方在签署本合同之时,已对该合同项下的林木资源状况进行了踏查,并对该伐区的设计成果数据做了必要的判断和确认,双方一致同意,上述数量为本销售合同的林木销售数量。无论该实际出材数量是否发生短少,均以该销售数量为结算数量,乙方不得据此主张其它权利。若实际木材产量超出上述数量的,该部分收益归属乙方所有,但乙方应自行承担该部分木材采伐所需要支付的所有税费和成本。1.1伐区地点为永安市镇(乡)村的小班,伐区面积亩,地名:,采伐证号:地点、四至、面积以本合同附件“伐区界线示意图”的红线界内为准。
工区 | 林班 | 大班 | 小班 | 采伐面积 | 出材量(立方米) | 薪材(吨) | 薪材至人造板厂数量(吨) | ||||||||
工区 | 林班 | 大班 | 小班 | 采伐面积 | 合计 | 规格材 | 非规格材 | 小计 | 松 | 杂 | 薪材(吨) | ||||
工区 | 林班 | 大班 | 小班 | 采伐面积 | 合计 | 杉 | 松 | 杂 | 杉 | 松 | 杂 | 小计 | 松 | 杂 | 薪材(吨) |
3.3乙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由甲方将合同履约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3.2缴交方式:乙方应在支付上述立木销售款的同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3.1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第三条合同履约保证金、缴交及退还方式2.3甲方根据现行国家税法、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给乙方(唯一),木材销售发票的购买方只能是乙方,开具的发票总金额不得超过成交销售款。2.2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成交后2022年10月24日17:00前应缴纳木材成交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林木另行出售,并没收乙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4.2伐区拨交4.1.3乙方在完成山场拨交但未办理伐区拨交手续时,不得组织开展任何伐区生产活动。4.1.2自山场现场拨交之日起,乙方对拨交山场的林木负有管护责任和义务,因火灾、偷盗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损毁、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4.1.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依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四至范围现场拨交山场。4.1山场拨交第四条采伐期限和林政管理
4.4迹地返还期限4.3.1伐区拨交后,乙方应在采伐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内在伐区拨交后3个月内完成林木伐倒并将木材全部运出伐区。如逾期未能将林木伐倒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等未伐倒林木,乙方不得再行采伐,若违反的,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如逾期未将林木运出伐区将伐区返还甲方的,每超过一天,乙方须按本合同销售总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三十天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林木,甲方有权收回林地及余下的林木,自行处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4.3工程期限4.2.3乙方在办理完成伐区拨交手续后,方可组织伐区生产作业。4.2.2甲乙双方依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事项进行现场拨交,并办理《伐区拨交单》等伐区拨交手续。4.2.1乙方应于组织进场生产前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申请伐区拨交。
5.4乙方在实施采伐前应设立暂缓采伐地块,暂缓采伐地块的面积必须占拨交面积的20%以上。预计出材量超审批数量10%以上,乙方应立即停止采伐并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由甲方负责组织调查设计、办理审批手续。否则,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5.3伐区边界木、山场内的木荷防火林带、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珍稀林木(如福建柏、柳杉、水杉、香樟、红豆树等)不在本伐区的设计数量内,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对其进行采伐。如有发现采伐,乙方按300元/株赔偿给甲方,同时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5.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采伐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采伐的地点、四至、面积、树材种、出材量和采伐期限组织采伐生产,不得超界、超树种、超量、超期采伐,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5.2乙方不得以非本伐区的木材冒用本伐区名义进行运输、销售,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第五条伐区生产4.4.2若乙方未按期归还甲方采伐迹地,则按照3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处理地上林木(含伐倒未运走的林木)及不予退还林木销售价款。4.4.1乙方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按伐区作业质量要求完成伐区清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将采伐迹地返还给甲方造林。
6.1伐区验收标准第六条伐区现场管理和验收5.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采伐现场随时进行管理和监督,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相关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的伐区的检查和监督。5.9松林带状改造提升项目,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界线等组织生产作业,禁止采伐阔叶树和珍贵树种,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5.7任何基于经营需要的道路均由乙方负责建设或维修,伐区验收后所修道路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索要任何补偿。因伐区生产需要,乙方需在伐区外开设集材道涉及占用林地、采伐林木时,若拟占用的林地林木属甲方所有,乙方需提出用地书面申请,由甲方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补偿由此造成的林木损失费用;若拟占用的林地林木不属于甲方所有的,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5.6乙方应合理开设道路,做好农田、饮用水、水沟等保护工作,注意水土保持,努力减少生产过程对水土保持的破坏。乙方应遵照少破坏林地的原则,禁止超宽开设集材道(宽度<3米),避免破坏山体造成水土流失,并自行妥善处理与此相关的赔偿问题。乙方应注意环境及卫生保护,如有破坏,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5在甲方未对伐区进行验收之前,由于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林道的修建、采伐、运输等造成农田、鱼塘或村民及其它民用设施或其它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2初次验收不合格的伐区,乙方应于10个工作日进行整改,逾期无法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伐区,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进行整改。6.2.1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办理《伐区质量验收单》和《迹地交接单》。6.2乙方伐区清理完成后,向甲方申请进行伐区质量验收,甲方接到申请后应五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验收。6.1.3伐区清理:伐区内所有木材要求全部集光,遗弃木不得超过0.1立方米/公顷,否则扣合同履约保证金每立方米5元(按照采伐证总数量计算)。6.1.2伐根要求:胸径自5厘米以上的立木、验证后的盗伐树头、应伐木、病腐木、枯立木和秃头树等必须用油锯全部采伐。伐根力求与地面平,杉木伐根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其它树种地径30厘米以下伐根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地径30厘米以上伐根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伐根高度合格率达不到95%的,扣合同履约保证金每立方米5元(按照采伐证总数量计算)。6.1.1采伐范围必须与采伐许可证批准采伐范围一致,不多采、不漏采。
8.1乙方为本合同独立的缔约方,乙方以及为乙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人员为乙方职员,乙方职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雇佣或劳务关系。乙方职员在经营作业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伤害或损失,均由乙方全权承担。第八条安全管理7.3乙方应按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缴纳相关税收,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2乙方承担除上述甲方承担的费用之外的其余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木材采伐生产、林道修建、运输、销售以及林木保管的各项开支费用,各种补偿、赔偿及经营风险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7.1甲方承担该合同销售数量项下的林木采伐设计费、检尺费。第七条费用承担
9.2乙方销售给永安人造板厂的木质原料,销售单价按该厂适时发布的收购价确定,由此产生的收益风险由乙方承担。9.1乙方须将生产的人造板木质原料数量立方米(吨)销售给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人造板厂。第九条特别约定8.4乙方在伐区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森林防火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用火申报、野外火源管理、防火隔离带设置等。乙方职员在经营作业过程中应承担因火灾事故所造成任何伤害或损失,其民事和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8.3乙方职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职员的岗前培训、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殊工种持证操作、配足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其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按甲方提出的安全预警通知书做好整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8.2乙方必须委托有经营许可的法人单位进行生产作业,并在进场作业前为所有作业人员办理工伤或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并将采伐委托情况、人员保险情况报甲方备案。
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经对本合同项下的山场现场踏查,对山场相关情况均已了解。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林木进行采伐、运输及销售,属乙方经营活动,生产、运输及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及赔偿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采伐、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纠纷处理(林权纠纷除外)。第十一条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时,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权威部门证明后,可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以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9.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包括代垫赔偿款、罚款等各类费用)的,甲方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9.3若乙方未按约定数量完成定向销售任务的,按300元/立方米(吨)对乙方所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进行扣罚。
附件一:伐区界线示意图13.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1甲方发布的《竞买约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竞买约定》若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十三条其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任何争议的,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银行帐号:182010100100372236银行帐号:开户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开户行;代表:代表:甲方: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以下无正文,为《立木销售合同》的签章页)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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