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阜阳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叉抱车充电车棚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4.0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a1-24220134
预算金额14.0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程真13637065336
中标公司通圆建筑集团有限公司14.0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阜阳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叉抱车充电车棚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GXTC-A1-2422013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0816

开标时间:202409040930

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通圆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0382.23元(人民币)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立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8002.87元(人民币)

第三中标候选人: 安徽百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4099.98元(人民币)

评标情况:正常

招标要求响应情况: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工期、质量标准等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4-09-052024-09-09 17:00(北京时间)止。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向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65号汇峰大厦2418,联系电话:13637065336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65号汇峰大厦2418

联系人:李程真

    话:13637065336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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