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绕阳河盘锦城市段(盘山县)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金额
835.1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11100202300047
预算金额835.13万元
招标公司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常锦辉
招标代理机构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继明151243358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9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GC21110020230004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7-24 16:3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3-07-20 15: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8-07 15:00:00 |
开标时间: | 2023-08-09 09:30:00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绕阳河盘锦城市段(盘山县)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已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绕阳河盘锦城市段(盘山县)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发改投发[2023]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60%),省水利发展资金(20%)、市县配套资金(20%)(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绕阳河盘锦城市段(盘山县)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盘山县。 2.2合同估算价为835.13万元。 2.3招标范围:对建设内容主要为堤防加固工程16.196千米,其中上游5.43千米堤防位于红旗水库库区,为实现堤防达标建设进行提身培厚并重建迎水坡硬防护,下游10.766千米堤防进行提身加高培厚。堤防加固包括堤顶路面硬化、防汛备料平台7处、上堤坡道修复9处等。穿堤建筑物改造7处,分别为张家西排灌站、太平一站、太平二站、杜家台引水闸、龙家排灌站、龙家自排闸、龙家排灌二站等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包括该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和该项目所有勘测任务,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设计交底和提供各阶段的设计服务。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的工作深度,并保证通过审批。 2.4工期要求: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30日,计划工期15天。(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甲级(设计专业资质)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测绘资质甲级; ③投标人需要同时满足①、②条件要求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行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3.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3.5其他要求:/。 | |||||||||||||||||||||||||||
4.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 |||||||||||||||||||||||||||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8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3-08-07 15:00前完成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17 08:30至2023-07-24 16: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8-09 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78.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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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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