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0kV线路配套迁改工程(七标段)混凝土采购
金额
62.97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2.9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010-6366439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楠150013237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0kV线路配套迁改工程(七标段)混 凝土采购 (招标编号:HYXO1-H-20246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0kV线路配套迁改工程(七标段)混凝土 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北京 市银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0kV线路配套迁改工程(七标段)混 凝土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0kV线路配套迁改工程(七标段)混凝 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0kV线路配套迁改工程(七标段)混凝 土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0kV线路配套迁 改工程(七标段)混凝土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4日00时00分到2024年09月09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纸质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180号1006室现场开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180号1006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0kV线路配套迁改工程(七标段) 混凝土采购”,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北京市银光电力工程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 委托,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0kV线路配套迁改工程(七标段) 混凝土采购 2.2采购项目内容:混凝土,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3招标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629727.53元 2.4交货期:10天 2.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7 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 2.8投标人合格资格条件: 2.8.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8.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声明; 2.8.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2.8.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相关声明; 2.8.5投标人无因不良行为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况,提供相关声明; 2.8.6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 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2.8.7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 名录信息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2.8.8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 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 标,提供相关声明; 2.8.9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 失信“黑名单”,提供相关声明; 2.8.10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须取得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 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2.8.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9.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如无 相关信息请在相应位置列明)“股权关系承诺函”和“从业限制情况承诺函”,放入投标文 件并签字盖章;未按前述要求提供“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股权关系承 诺函”“从业限制情况承诺函”(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部基于上下级监督管理关系或出 资关系,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向下级单位或其出资单位委派人员任职或从事与原单位经营业 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的除外,无需提供“从业限制情况承诺函”)或填写、承诺内容与实际情 况不符的投标文件,不利后果(包括不利评审或否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与签订承诺 函内容不符的投标人,一经查出,招标人应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 理细则》(国网(物资/4)249-2020)文件要求,暂停其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处理(从业 限制情况承诺函模板见商务文件附件9)。 3.电商化采购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4日17时00分到2024年9月9日17时00分, 在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180号蓝光云鼎1006室(详细地址)持本招标公告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 丰台区马家堡路180号蓝光云鼎1006室(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闾2024年9月24囗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180 号蓝光云鼎1006室(详细地址)。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银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10-63664396。 8.发布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银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38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10-6366439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180号蓝光云鼎1006室 联系人:张楠 邮 箱:277639766@qq.com 电 话:1500132379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银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银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38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10-63664396 电子邮件:27763976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180号1006室 联系人: 张楠 电 话: 87582586 电子邮件: 277639766@qq.com 继函沥澄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6 (盖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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