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柯城区九华乡乡村未来社区建设项目已(项目代码:2105-330802-04-01-172399)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衢州市柯城区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 项目概况
柯城区九华乡乡村未来社区建设项目选址于柯城区九华乡未来村以南,桥头自然村以东,箬溪以东,万坞线以西区域。主要安置集聚对象包括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偏远山区下山脱贫、集镇老村有机更新、乡贤回归和新村民集聚等。项目用地面积约199亩,总建筑面积143826平方米,包括迁建安置房、公寓式安置房、多层安置房、低层安置房及幼儿园。
2.2招标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和地下室(车库、储藏室)、配套公建(社区服务用房、居家养老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等)、小区配套(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电力、燃气、数字电视、通讯等)、未来社区及装配式建筑等以及根据规划要求配建的其他内容。
2.3估算投资额
经估算,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为5.1亿元(不含土地费用)。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开发,代建开发从项目立项可研批复后开始,除征地拆迁、监理、幼儿园精装修工程和已完成的前期工作外,代建开发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负责项目前期工作,设计发包、实施及管理,工程实施及管理,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室外配套工程发包及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并达到交付标准,直至质量缺陷期结束;负责项目资料移交存档(含移交至城建档案馆)、项目产权办理、安置房交付以及项目整体移交(包括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等)、物业保修等全过程代建开发工作。
2.5服务期
全过程代建开发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60日历天。包含开工前期阶段、工程实施阶段、竣工备案阶段、项目产权办理、安置房交付与项目整体移交阶段。其中: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供迁建安置房的施工图纸供招标人审查并组织图审,并在提供图纸后2个月内完成图审、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办理;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供公寓式安置房、多层安置房、低层安置房和幼儿园的施工图纸供招标人审查并组织图审,并在提供图纸后2个月内完成图审、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办理;工程实施阶段从施工许可证批复日开始起算,其中:迁建安置房需在13个月内完成建设并通过联合验收并交付;公寓式安置房、多层安置房、低层安置房和幼儿园需在24个月内完成建设并通过联合验收并交付。
工程保修期:工程质量及保修期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实施<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的意见》等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2.6项目质量目标
符合现行工程设计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衢江杯”,争创“钱江杯”。
3.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投标文件盖章、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本项目全过程代建管理工作。(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委派);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1)已在其他项目中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2)已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件。)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由招标人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件。)
3.6浙江省外企业的还须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4.投标人信息入库
4.1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事宜。
4.2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3 CA 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http://ipass.cucns.com.cn:7008/selfservice/hdjk/home.jsp)。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
账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缴纳,否则后果自负)。
二、缴纳方式
投标人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071815370。
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0570-8757613。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免费下载。
6.2投标人可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网址为http://ggzy.qz.gov.cn/。
6.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署名的方式送至代理公司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如下邮箱:260411911@qq.com 。
6.4招标人将在6.2所述网站发布澄清或修改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09时30 分00秒。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5楼)公示的开标厅。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衢州市柯城区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188号住建局4楼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紫金广场C座9楼
邮 编:324004邮 编:310030
联 系 人:张女士联 系 人:陶安
电 话:0570-3060729电 话:13357106025
传 真:/ 传 真:0571-87353855
日期:2021年 5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