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中供热项目(望牛墩段)设计(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2098.7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98.77万元
招标公司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罗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0769-220118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8
公告正文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中供热项目(望牛墩段)设计(重新采购) 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中供热项目(望牛墩段)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采购人为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设计 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中供热项目(望牛墩段)设计(重新采购)
2.2 本次采购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望牛墩镇疏港路至中洪路
2.3 本次采购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中供热项目(望牛墩段)设计(重新采购),从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内海心沙环保热电厂、麻涌环保热电厂主蒸汽管道上各接出一根供热管道,至厂外管网分界线后合并为一条供热管道,沿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水回用项目顶管外套水泥管穿越太阳洲西海(约180米)铺设至博力威锂电芯有限公司围墙外1米,并留预留口供望牛墩镇其他用户使用,总长约为1.9公里,设计要求需满足设计任务书热负荷要求(具体以管道走向图为准);蒸汽管道设计类别为GB2压力管道,管道管径DN≤500,管道设计压力3.3MPa(表压),设计温度320℃;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2098.77万元,其中建安费估算约为1774.11万元。
2.4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资金额: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2098.77万元,其中建安费估算约为1774.11万元(限额设计,具体项目投资额、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2.5 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中供热项目(望牛墩段)设计(重新采购),包括工程设计(但不限于):1、设计工作内容为要求范围内的可研报告深化、方案设计(含办理工规证所需的方案图册、图纸图册、电子报批资料等)、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规范制定、协助招标方进行设备招评标、技术协议签订、现场施工指导、协助招标方制定并参与设备和系统调试方案和工程验收资料准备、竣工图设计等。并负责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及时解决施工中发生的设计问题。2、本项目设计范围:1)海心沙环保热电厂、麻涌环保热电厂内部接口至厂区红线管道设计;2)厂区外延现有走向管道布局设计;3)两电厂间管道接驳时压力调整的设计;4)新增20t/h除盐水制水设备的设计;5)具体走向为从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内海心沙环保热电厂、麻涌环保热电厂主蒸汽管道上各接出一根供热管道,至厂外管网分界线后合并为一条供热管道,沿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水回用项目顶管外套水泥管穿越太阳洲西海(约180米)铺设至博力威锂电芯有限公司围墙外1米,并留预留口供望牛墩镇其他用户使用,总长约为1.9公里,设计要求需满足设计任务书热负荷要求(具体以管道走向图为准)。设计范围包含工业蒸汽管线及土建、电气、热控、保温等管线施工建设所必须的全部附属设施。3、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管线形式、管线布置初步方案及设计要求、仪表及监控系统设计、土建及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热力网设计、化水系统、设计接口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采购人办理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含规划电子报批等),负责设计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含相关费用)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2.6 本次采购项目的(■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不包含采购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①方案设计:自合同签订3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方案设计;②初步设计:自合同签订10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含工程设计概算书),及按要求配合采购人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③初步设计评审:自合同签订12个日历天内经采购人确认,完成项目初步设计评审;④施工图设计:自合同签订25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即自合同签订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最终设计服务时间以实际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所有费用,后续不再发生任何费用。
2.7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资格预审申请已通过,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
■(2)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市政行业资质(需含热力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压力管道)GB2 资质。
3.2业绩要求: / 。
3.3项目(■设计、□勘察设计)总负责人资格: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执业资格或具备热能与动力工程或热力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且从事工程设计实践5年以上;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注:注册类的,须要求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职称类的,须要求在投标人本单位任职)。
3.4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企业须承认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且具有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的能力。
(4)企业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了解相关细节,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5)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采购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8 未被列入东实环境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年3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https://hgjl.gibs.com.cn/)、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http://www.dgsy.com.cn/www/index.jsp)及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 号寰宇汇金中心5栋2210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 号寰宇汇金中心5栋2210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或以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2、投标人若采用邮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 号寰宇汇金中心5栋2210室,收件人:周工,电话:0769-22011815),邮寄投标文件到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收快递单的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https://hgjl.gibs.com.cn/)、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http://www.dgsy.com.cn/www/index.jsp)及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 上发布。
7. 其它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采购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采购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电话:0769-39028727;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海心沙路1号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楼。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7.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 元,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接收由以投标人分支机构、私人账户和其他单位转入的保证金,无论是何种形式转入,保证金一律以银行转账的形式退回给投标人的银行账户。备注或用途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380010190010009298
注:投标人在第一次已递交了采购项目“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中供热项目(望牛墩段)设计”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第二次)采购项目“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中供热项目(望牛墩段)设计(重新采购)”依然有效,不用重新另递交投标保证金。
8. 联系方式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中供热项目(望牛墩段)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采购人为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设计 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中供热项目(望牛墩段)设计(重新采购)
2.2 本次采购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望牛墩镇疏港路至中洪路
2.3 本次采购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中供热项目(望牛墩段)设计(重新采购),从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内海心沙环保热电厂、麻涌环保热电厂主蒸汽管道上各接出一根供热管道,至厂外管网分界线后合并为一条供热管道,沿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水回用项目顶管外套水泥管穿越太阳洲西海(约180米)铺设至博力威锂电芯有限公司围墙外1米,并留预留口供望牛墩镇其他用户使用,总长约为1.9公里,设计要求需满足设计任务书热负荷要求(具体以管道走向图为准);蒸汽管道设计类别为GB2压力管道,管道管径DN≤500,管道设计压力3.3MPa(表压),设计温度320℃;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2098.77万元,其中建安费估算约为1774.11万元。
2.4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资金额: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2098.77万元,其中建安费估算约为1774.11万元(限额设计,具体项目投资额、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2.5 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中供热项目(望牛墩段)设计(重新采购),包括工程设计(但不限于):1、设计工作内容为要求范围内的可研报告深化、方案设计(含办理工规证所需的方案图册、图纸图册、电子报批资料等)、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规范制定、协助招标方进行设备招评标、技术协议签订、现场施工指导、协助招标方制定并参与设备和系统调试方案和工程验收资料准备、竣工图设计等。并负责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及时解决施工中发生的设计问题。2、本项目设计范围:1)海心沙环保热电厂、麻涌环保热电厂内部接口至厂区红线管道设计;2)厂区外延现有走向管道布局设计;3)两电厂间管道接驳时压力调整的设计;4)新增20t/h除盐水制水设备的设计;5)具体走向为从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内海心沙环保热电厂、麻涌环保热电厂主蒸汽管道上各接出一根供热管道,至厂外管网分界线后合并为一条供热管道,沿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水回用项目顶管外套水泥管穿越太阳洲西海(约180米)铺设至博力威锂电芯有限公司围墙外1米,并留预留口供望牛墩镇其他用户使用,总长约为1.9公里,设计要求需满足设计任务书热负荷要求(具体以管道走向图为准)。设计范围包含工业蒸汽管线及土建、电气、热控、保温等管线施工建设所必须的全部附属设施。3、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管线形式、管线布置初步方案及设计要求、仪表及监控系统设计、土建及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热力网设计、化水系统、设计接口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采购人办理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含规划电子报批等),负责设计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含相关费用)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2.6 本次采购项目的(■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不包含采购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①方案设计:自合同签订3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方案设计;②初步设计:自合同签订10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含工程设计概算书),及按要求配合采购人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③初步设计评审:自合同签订12个日历天内经采购人确认,完成项目初步设计评审;④施工图设计:自合同签订25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即自合同签订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最终设计服务时间以实际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所有费用,后续不再发生任何费用。
2.7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资格预审申请已通过,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
■(2)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市政行业资质(需含热力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压力管道)GB2 资质。
3.2业绩要求: / 。
3.3项目(■设计、□勘察设计)总负责人资格: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执业资格或具备热能与动力工程或热力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且从事工程设计实践5年以上;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注:注册类的,须要求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职称类的,须要求在投标人本单位任职)。
3.4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企业须承认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且具有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的能力。
(4)企业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了解相关细节,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5)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采购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8 未被列入东实环境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年3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https://hgjl.gibs.com.cn/)、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http://www.dgsy.com.cn/www/index.jsp)及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 号寰宇汇金中心5栋2210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 号寰宇汇金中心5栋2210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或以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2、投标人若采用邮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 号寰宇汇金中心5栋2210室,收件人:周工,电话:0769-22011815),邮寄投标文件到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收快递单的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https://hgjl.gibs.com.cn/)、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http://www.dgsy.com.cn/www/index.jsp)及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 上发布。
7. 其它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采购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采购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电话:0769-39028727;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海心沙路1号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楼。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7.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 元,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接收由以投标人分支机构、私人账户和其他单位转入的保证金,无论是何种形式转入,保证金一律以银行转账的形式退回给投标人的银行账户。备注或用途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380010190010009298
注:投标人在第一次已递交了采购项目“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中供热项目(望牛墩段)设计”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第二次)采购项目“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中供热项目(望牛墩段)设计(重新采购)”依然有效,不用重新另递交投标保证金。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海心沙路1号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楼 |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 号寰宇汇金中心5栋2210室 |
邮 编:523000 | 邮 编:5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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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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