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直播室系统建设竞价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4231825803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圣阳 1787009****
报价起止时间:2024-06-21 10:29 - 2024-06-28 18:00
采购单位:于都县人民检察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公开听证室系统建设设备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硬件套装:硬件套装,颜色黑色,详情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1件
300000.00
-
公开听证室系统建设设备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硬件套装:硬件套装,颜色黑色,型号参数等详见附件要求;
次要参数要求:1件
179713.00
-
买家留言:-
附件: 附件: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设备系统硬件集成服务30w.xlsx
附件: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系统硬件集成服务179713.xls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赣州市 于都县 贡江镇 雩山大道于都县人民检察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公开听证系统建设设备
供应商提供的智能听证系统需根据参数要求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设备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公开听证系统建设设备
供应商提供的高清听证主机、全景摄像机和特写摄像机需根据参数要求提供具备CMA及CNAS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供应商所供货物需完全响应采购需求清单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原件在签订合同前,由采购方验明真伪。供应商所提供货物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或未按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佐证材料者,以无效报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