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南沙梅糖东地块建设项目物资招标采购(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南沙梅糖东地块建设项目物资招标采购(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南沙梅糖东地块建设项目物资招标采购(二次挂网) 招 标 公 告 (物资类别:模板木方 ) 招标编号: ZTWJWZZB-2023-477-02 1.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南沙梅糖东地块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原梅山工业区,本工程为框架结构,该项目包含DG1503020地块和DG1503021地块。其中DG1503020地块占地面积181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477平方米,包含整体1层地下室,3栋高层住宅,1栋公寓以及部分配套,地下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5477平方米,其中1#楼为28层高层住宅,层高3米,建筑高度86.43米,2#、3#楼为27层高层住宅,层高3米,建筑高度83.43米,14#楼为21层公寓,层高4.5米/5米,建筑高度97.75米,计划工期731日历天。 DG1503021地块占地面积317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8137平方米,包含整体2层地下室,9栋高层住宅以及部分配套,地下建筑面积485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9592平方米,其中5#、6#、7#楼为32层高层住宅,层高3米,建筑高度98.38米,8#、9#楼为31层高层住宅,层高3米,建筑高度95.38米,10#、11#、12#、13#楼为29层高层住宅,层高3米,建筑高度89.35米,计划工期935日历天。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中国中铁采购〔2020〕374号); (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3号)。 2.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的物资为模板木方 。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包件MBMF-01 3.1.1、营业范围要求: R生产厂家、R经销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R生产厂家、R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也可)。 3.1.2、财务能力要求: R生产厂家参与投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 万元人民币, R经销商参与投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标的物资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2021年至今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标的物资(模板)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各1份,共1份。 3.1.4、供货业绩和供应保障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类似工程500万元以上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要求1份,其中包含1份2023年在执行的业绩)。 3.1.5、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且在限制交易期内的; (8)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1.6、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不接受在中国中铁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的单位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简称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缴费成为会员(注册事宜请联系网站客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鲁班平台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采购信息栏)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操作方式详见“中铁鲁班商务网”首页→右下角“客服”→“操作手册”),响应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17:00。 4.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按包件发售(一包一售),每包售价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方式将此费用汇入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见本公告8.3,可以对多个包件费用合并汇款),要求在汇款单上备注招标编号和所投包件号,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完善开票信息。 招标组织人核实收到款项后,将在24小时内为投标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请投标人登录供方交易系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上传PDF电子版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通过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com)接收PDF电子版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将编制好的全套签字盖章的书面投标资料(正本)制作成PDF版投标文件,在该平台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并报价。(鲁班平台对所有上传该平台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资料具有自动锁闭功能,任何人在开标前均无法查看和下载)(提醒投标人:宜提前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避免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 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3日10时30分。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或仅上传投标文件不报价,或仅在鲁班平台报价但不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非PDF格式投标文件)的,鲁班平台将自动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中标候选人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 在评标结果公示后1周内,各中标候选人将与PDF版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邮寄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不影响鲁班平台开标)。中标候选人须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本公告“招标人信息”(注意不是招标组织人)中公布的地址和收件人。(寄出及收到时间以快递单号物流信息查询结果时间为准,邮费由寄出方支付,招标人拒绝接收到付方式邮寄的投标文件)。 6.开标 6.1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洞井铺中意一路646号(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6.3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步实施网络开标。各投标人可不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有参加现场开标的需要,请至少在开标3日前通过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方式书面告知招标组织人。 开标后,招标人在鲁班平台公布开标报价记录。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百挑路58号联合广场B座 联系人:吉超 电话:15736267255 邮箱:15736267255@163.com 8.2招标组织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1)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权限开通、投标保证金递交 联系人:招标中心电话:0731-85921633邮箱:ztwjwzzbjyzx@126.com (招标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联系人:吉超 电话:15736267255邮箱:15736267255@163.com。 8.3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递交 账户名称: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银行账号:2011010192500032001 联行号:103100000018 说明:①投标人账户为非农业银行打款。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必须填写完整,开户银行中“(非转汇行)”的括弧字符必须使用全角字符;我行归属地为“北京”。 ②投标人账户为农业银行打款。请参照下面图片操作。 注意: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投标同一项目多个包件可将标书款(或保证金)合并汇出,但标书款与保证金须分别汇出(即标书款汇一笔,保证金汇一笔),否则将其款项全部视作为保证金。汇款时仅需备注招标编号中的年份、序号以及所投包件号(例:2023-100,SN-01、FMH-01),因投标人未备注以上信息影响了下载权限的开通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完善标书款发票开票信息,款项的确认以到达收款账为准,投标人无需发送付款凭证,招标组织人每日16:30至17:00统一核查收款账户,核实收到款项后,将为投标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请投标人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标书款的发票一个季度开一次,发票为电子普票,由“诺诺网”推送至投标人所留邮箱。 9.附件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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