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段石涧单喇叭互通立交工程水稳施工劳务合作(二次)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lq-sg-3-07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9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
1.1所涉工程名称: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段石涧单喇叭互通立交工程水稳施工劳务合作(二次)
1.2主要施工内容: 水稳施工,详见询价文件。
1.3项目所在地址: 无为市石涧镇
1.4询价编号:2024-LQ-SG-3-07
1.5询价方式:公开询价
2.质量标准、规模和标段(包)划分情况
2.1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交工合格,竣工验收为优良。
2.2标段(包)划分情况
本次专业分包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2.3工期要求:暂定5个月,具体以询价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根据询价人施工计划安排。
具体时间节点要求:接询价人通知后,3日内按询价响应文件提供的设备清单及主要人员进场。且必须满足询价人或业主工期调整要求,总工期及阶段工期计划安排必须服从询价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做出的调整;因业主要求提前工期的,应无条件接受。
3.资金来源
资金到位率100%,由询价方自筹。
4.项目批复:依据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段石涧单喇叭互通立交工程项目。
5.询价响应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
5.1报价方应向询价方以下账户递交询价响应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报价方基本账户转出,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报价方的询价响应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报价无效。参与本项目第一次采购询价活动,已提交响应保证金且未退还的单位,其第一次提交的保证金可转为本次采购活动响应保证金,无须重复提交。
户名: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账户:招商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账号:5519 0292 0710 501
5.2汇款或转账时,报价方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段石涧单喇叭互通立交工程水稳施工劳务合作(二次)询价响应保证金”字样。因报价方未备注或错误备注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到账的,责任由报价方承担。若采用电汇(转账)形式,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由报价方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本询价文件所示账户,并在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到账,否则无效。
5.3成交人签订合同后,未成交单位询价响应保证金在5日内退还到报价单位基本账户。
5.4询价响应保证金扣除:报价方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或成交候选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或成交方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或成交方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供应商存在以他人名义报价、与他人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弄虚作假等行为;询价响应保证金按违约予以全额扣除,一年内禁止其参加交控工程集团所有项目询比报价工作,若是库内企业,并冻结其合作库资格,报价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业绩发票,没收全额保证金,并列入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6、报价方成交后,在签订合同时须向询价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账号如下:
户名: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账户:兴业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
账号:4990 6010 0100 1927 17
同时备注“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段石涧单喇叭互通立交工程水稳施工劳务合作(二次)合同履约保证金”字样。
6.1履约保证金:不含税成交金额的10%,缴纳方式为现金或现金加银行保函,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后,需在30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人若同意在签订合同后响应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不退还给成交人,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向财务补足,如采用现金加银行保函方式,现金履约保证金占比不低于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占比不高于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保函银行级别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级别银行,且成交方开具的银行保函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者不补足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将按弃权处理,询价响应保证金按违约予以没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成交方开具的银行保函必须为见索即付保函。
6.2履约保证金扣除:没有按照约定时间组织进场施工课以 2000元/天违约金扣除,因无故停止施工影响施工进度的按照5000元/天违约金扣除。未按业主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扣违约金10000 元/天,若履约保证金扣完,成交人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则由询价单位重新安排队伍进场施工。
6.3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施工完成,业主交工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人提出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询价方项目负责人确认所有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询价方项目负责人出具退还履约保证金证明后,一个月内退还本询价项目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强制性资格条件及无效询价响应、废标情况
详见询价文件。
三、询价文件报价清单编制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四、质量及其他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五、支付方式
详见询价文件。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3月 29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报价人应于2024年3月29日14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120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11层1120室)。
2.询价响应文件的份数及包装要求:一正一副,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密封胶装于一个信封内,外封层注明项目名称、询价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本次采购公告在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外网(https://www.ahjg.com/)的“招标询价”栏内发布。
七、评审方法和标准
详见询价文件。
八、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详见询价文件。
九、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11层1105室
联系人:孙工、吴工
联系电话:13485880022、13637291763
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附件: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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