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81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玉凤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26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4-02 13:53信息来源:

编号: BXL210038-04FG
1. 招标条件
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经天路南延(东流路)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紫核委复[2021]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4238.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景观绿化施工图设计
2.2 工程地点:道路起点位于栖霞区与江宁区区界,终点位于捷运大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北起现状经天路南延,南至捷运大道,道路全长约3.6km,规划红线宽45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工程内容为道路红线内行道树、中分带、侧分带绿化设计及外侧绿地景观设计,绿化总面积约为83307㎡。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38.81万元(工程计费额按3258.09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施工期间提供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4-26 09:30:0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38.8074万元,超过本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南京智能开标大厅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满分16分)
6.2.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景观绿化面积在3.5万平方米及以上景观绿化设计业绩或者承担过单项合同长度2km及以上的城市主干道景观绿化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8分,最高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技术指标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未能反映相关技术指标的,须提供关于技术指标的发包人证明材料且加盖发包人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发包人证明材料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可自行将发包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编辑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8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景观绿化面积在3.5万平方米及以上景观绿化设计业绩或者承担过单项合同长度2km及以上的城市主干道景观绿化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8分,最高8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技术指标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未能反映相关技术指标的,须提供关于技术指标的发包人证明材料且加盖发包人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发包人证明材料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可自行将发包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编辑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8分)
6.3设计方案(满分44分)
6.3.1设计构思(满分24分)
6.3.1.1景观绿化构思:深入理解及思考项目的重要性、特殊性,构思严谨;创意新颖、设计有亮点或独特见解。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1.2现状条件分析:对现状道路情况、道路附属设施、排水、周边环境等有详细的调查,并对现状条件加以分析,配以详实的图片、现场照片、文字,从多角度阐述。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1.3植物设计:树种选择合理,搭配美观,符合当地气候、水、土壤,能够突出此段道路的植物特色,经济美观大气。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1.4景观设计:景观设计创意合理,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1.5生态设计:具有完整的海绵城市系统设计,并与景观充分结合,同时具备科普示范作用。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1.6节点设计:以功能和景观兼容为目的,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达到景观装饰效果,外观造型新颖生动。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6.3.2.1投标人对项目难点及关键技术问题的应对措施:针对项目难点及关键技术问题提出的应对措施,措施合理、可行性高。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2.2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2.3质量保证措施:提出针对本项目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得力。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2.4成本控制: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2.5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8分)
6.4.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出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6.4.2园林绿化专业人员2名: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人。(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出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8分)
6.4.3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6.4.4市政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6.4.5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6.5其他因素评分(满分2分)
6.5.1企业奖项(满分2分):
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奖项只限评2个项目;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两者所载时间不一致的,时间以获奖文件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以业绩金额高的优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4月2日13时53分到 2022年4月12日13时53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出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6、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一年(2021年3月-2022年2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7、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18号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曹工 联 系 人:吴玉凤
电 话:025-85899731 电 话:025-84293531-811;15996388316
传 真:/ 传 真:025-8643359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账 号: 账 号:31190188000026822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585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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