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自动控制综合实验—无人机救援虚拟仿真实验系统开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郑大-竞磋-2021-0105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公司郑州大学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13613717322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先生0371-65585907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2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郑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自动控制综合实验—无人机救援虚拟仿真实验系统开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委托,就“郑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自动控制综合实验—无人机救援虚拟仿真实验系统开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自动控制综合实验—无人机救援虚拟仿真实验系统开发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大-竞磋-2021-0105
三、项目预算金额:财政资金,已落实,20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具体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采购内容:郑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自动控制综合实验—无人机救援虚拟仿真实验系统开发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2.服务期限:45日历天;
3.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 ;
4.质保期:一年;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6.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包含“企业基本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1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3日每天8:30~12:00、15:00~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7.2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7.3文件费用:0元。
7.4文件领取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各单位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8.1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9:00(北京时间);
8.2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13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大学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13613717322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1-65585907
邮箱:hndczb@163.com
郑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自动控制综合实验—无人机救援虚拟仿真实验系统开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委托,就“郑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自动控制综合实验—无人机救援虚拟仿真实验系统开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自动控制综合实验—无人机救援虚拟仿真实验系统开发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大-竞磋-2021-0105
三、项目预算金额:财政资金,已落实,20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具体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采购内容:郑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自动控制综合实验—无人机救援虚拟仿真实验系统开发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2.服务期限:45日历天;
3.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 ;
4.质保期:一年;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6.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包含“企业基本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1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3日每天8:30~12:00、15:00~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7.2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7.3文件费用:0元。
7.4文件领取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各单位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8.1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9:00(北京时间);
8.2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13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大学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13613717322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1-65585907
邮箱:hndc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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