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凤阳县花园湖河沙勘探评估项目投标邀请书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卜工1360569265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凤阳县花园湖河沙勘探评估项目投标邀请书



滁州市金硕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安庆市磐石岩土有限公司

凤阳县金中都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现对凤阳县花园湖河沙勘探评估项目进行招标,欢迎被邀请单位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花园湖河沙勘探评估项目

2、招标人:凤阳县金中都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凤阳县花园湖清淤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5000亩,对花园湖主区域开展生态清淤,清淤面积3000万平方米,清淤深度0.3-0.9米。本项目为其河沙勘察评估项目。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勘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审批完成(如有)。

3招标范围: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花园湖河沙勘察评估报告并审批完成(如有)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信誉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交易文件方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件形式将邀请函发送到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51110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参与投标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4小时内以子邮件方式发送至2297213269@qq.com予以书面确认并明确是否准备参与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金中都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15255068707

代理机构: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卜工、汪工

联系方式1360569265013267195618

邮箱:2297213269@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