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阜蒙县王府镇2022年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921-00200
预算金额53.58万元
招标公司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王府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荣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骞予1980418999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阜蒙县王府镇2022年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阜蒙县王府镇2022年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王府镇人民政府本级 | ||
行政区域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17日 03:3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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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1月03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线上获取 | ||
预算金额 | ¥53.58351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骞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804189997 | ||
采购单位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王府镇人民政府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阜蒙县王府镇王府村本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18-81000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荣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阜新市细河区华东街120-4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804189997 | ||
附件: | |||
附件1 | 王府镇美丽乡村招标文件.docx王府镇美丽乡村招标文件.docx |
编制单位:辽宁荣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22-210921-00200项目名称:阜蒙县王府镇2022年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采购文件工程类竞争性磋商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章评审办法55第三章服务需求51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0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阜蒙县王府镇2022年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的采购公告1目录
项目编号:JH22-210921-00200一、项目基本情况阜蒙县王府镇2022年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阜蒙县王府镇2022年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的采购公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采购需求:阜蒙县王府镇2022年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535,835.17元预算金额:535,835.17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阜蒙县王府镇2022年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方式:线上地点:线上获取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采购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时间:2023年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六、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免费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八、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室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九、其他补充事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名称:辽宁荣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8704187733地址:阜蒙县王府镇王府村本街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王府镇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
账号:0710000309300059672账户名称:辽宁荣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阜新新邱支行邮箱地址:liaoningrs2021@163.com联系方式:19804189997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华东街120-4门
一供应商须知表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电话:19804189997项目联系人:曹骞予3.项目联系方式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王府镇人民政府地 址:阜蒙县王府镇王府村本街联系人:陈女士电 话:18704187733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辽宁荣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华东街120-4门联系人:曹先生电 话:19804189997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无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 |
1.3.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 |
1.3.7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是■否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不适用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535,835.17元最高限价:535,835.17元 |
4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 ■不组织组织,时 间:地 点:联系人:电 话: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1.3 | 样品或演示 | ■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
12.1 | 响应报价货币要求 | ■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
13.1 | 磋商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金额:/ 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辽宁荣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阜新新邱支行 账 号:0710000309300059672 4、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到投标人(供应商)的汇款账户。(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到供应商的汇款账户。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198041899976、其它:(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方式,从其单位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2)需在汇款时注明用途、项目编号、标段(包)名称等。(3)汇款时间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逾期则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其投标文件不被接收。(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15.1 | 响应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6.1 | 响应文件份数 | 按要求将响应文件上传到辽宁政府采购网。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 1 份 |
18.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磋商会议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2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共3人。 |
24.1 | 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 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
29.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31.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3家 |
33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
37.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38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收取。支付形式:现金或电汇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递交其他说明:重新组织招标、评标(包括招标项目废标)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向责任方收缴 |
41.3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荣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曹先生联系电话:19804189997通讯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华东街120-4门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
疫情防控 | 1、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参与磋商会议的供应商最多派1名代表参加磋商会议,并带好身份证件。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到场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相关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2、建议每位供应商点对点参加磋商会议,建议使用私人或公司车辆到指定地点参与磋商会议。疫情防控期间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请各位供应商予以支持和理解,谢谢各位供应商的配合。 |
★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二总则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7若供应商须知表1.3.7条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
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
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5.磋商费用
采购公告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8.采购文件构成三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三章货物需求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10.响应范围四响应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响应文件构成10.4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表10.3条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第4条“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
12.3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2报价(单价及总价)应为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响应报价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磋商保证金12.6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响应有效期(3)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
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
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20.磋商会议六磋商及评审
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2.资格审查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组建磋商小组
★23.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响应文件的澄清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样品及演示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磋商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最后报价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28.响应无效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比较与评价(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0.终止本次磋商29.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
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
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保密原则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
35.成交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4.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3.确定成交供应商七确定成交
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签订合同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8.采购代理服务费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履约保证金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1.质疑与接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0.人员回避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廉洁自律规定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2.履约验收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响应文件的封皮 | 2 |
3 | 响应文件的目录 | 3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 | 4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 | 5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6 |
7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8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
11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12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
…… |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响应函 | 9 |
2 | 报价一览表 | 10 |
3 |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 11 |
4 | 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 | 12 |
5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13 |
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14 |
2 | 项目经理简历表 | 15 |
3 | 拟派项目组成员组成表 | 16 |
4 | 近三年完成的项目情况表 | 17 |
5 | 施工组织设计 | 18 |
6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7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9 |
8 |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 20 |
9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21 |
10 | 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 | |
11 |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 |
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封皮格式2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目录格式3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响应包号:第包
……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一、资格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格式5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工作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6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格式9日期:
(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
日期: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报价一览表格式10
货物名称 | 响应总价 | 磋商保证金 | 工期 | 履约地点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小写:大写: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
最后报价 | 现场填报 |
供应商:(单位签字盖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11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人:11.1工程总价编制时间:造价人员:(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供应商:(单位签字盖章)(大写):工程总价(小写):项目名称:
编制时间: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11.2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
1 | 工程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技术措施费合计 | ||||
1.1 | 其中:人工费预算价 | ||||
1.2 | 其中:机械费预算价 | ||||
2 | 一般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施工措施费) | ||||
3 | 其他措施项目费 | ||||
4 | 其他项目费 | ||||
5 | 工程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合计 | ||||
6 | 规费 | ||||
6.1 | 社会保障费 | ||||
6.2 | 住房公积金 | ||||
6.3 | 工程排污费 | ||||
6.4 | 其它 | ||||
7 | 安全施工措施费 | ||||
8 | 税费前工程造价合计 | ||||
9 | 税金 | ||||
合计 |
11.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 | 综合单价 | 人工费+机械费 | ||
11.4综合单价分析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 页 共 页 |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定额编号 | 定额项目名称 | 定额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定额编号 | 定额项目名称 | 定额单位 | 数量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和利润 | 风险费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和利润 | 风险费 | ||
未计价材料费 |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
材料费明细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暂估单价(元) | 暂估合价(元) | ||||||||
11.5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安全施工费 |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
二次搬运费 |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
注: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11.6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
1 | 规费 | ||||||
1.1 | 社会保障费 | ||||||
(1) | 养老保险费 | ||||||
(2) | 失业保险费 | ||||||
(3) | 医疗保险费 | ||||||
(4) | 工伤保险费 | ||||||
(5) | 生育保险费 | ||||||
1.2 | 住房公积金 | ||||||
1.3 | 工程排污费 | ||||||
2 | 税金 | ||||||
11.7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交货方式 | 送达地点 | 备注 | ||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注:若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则填写“响应”即可,无相关内容供应商可自行填写。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格式12
包号: 项目名称: | |||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备注 |
1 | 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 ||
2 | 采购范围: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 ||
3 | 工期: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 ||
4 | 项目地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 ||
5 | 质量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 ||
6 | 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 | ||
7 | 付款方式及条件: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 ||
8 | 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费用: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 | ||
9 | 质量保证金: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 ||
10 | 缺陷责任期: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 ||
11 | 其他 |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1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成立时间 | 上一年度完成的产值(万元)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注册建造师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格式16备注:项目经理应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等复印件。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15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减表格。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
职称 | 执业资格 | ||||||
毕业学校 | 年月毕业于学校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近三年完成的项目情况表格式17备注:项目组成员应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等复印件。拟派项目组成员组成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从业时间 | 备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工期 | 中标价格(元) | 备注 |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施工组织设计格式19格式18注:附业绩相关资料复印件
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企业(单位)作为单位的项目的伴随货物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格式20
日期: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的伴随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21
(二)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一)项目名称:阜蒙县王府镇2022年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一、项目概述第三章项目需求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规定;缺陷责任期不少于(1)年,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二、缺陷责任期(五)质量要求:合格。(四)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
(1)确定结算价格: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进行结算审核。成交供应上级拨付后,我方不予挪作他用,应立即支付给中标单位或施工单位四、付款方式及条件缺陷责任期结束后15日内,采购人一次性全额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结算价格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在缺陷责任期内达到本合同要求,三、质量保证金
(3)质量保证金支付:如成交供应商在缺陷责任期内达到本合同要求,缺陷责3)如发生合同价款减少现象,应酌情减少进度款支付款额。2)剩余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支付。1)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结算后,拨付至结算总价的98%;(2)付款:商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经采购人审批通过后,确定本项目合同价格。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函(2017)603号文件执行。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五、验收办法及标准(4)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网银等方式。任期结束后15日内,采购人一次性全额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
1)采购人提供的本工程工程量确认单。1.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一)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六、工程量清单说明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
4.未尽事宜,均按有关规定执行。3.本清单仅作为采购工作的依据。计价依据》、辽宁省、阜新市相关文件及本工程工程量确认单、国家规范等。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2.清单编制依据:2)本工程清单不含不可预见项目。
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风险等全部费用,各项费用组成均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11)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人工费、体情况自主报价。2.报价应参照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结合本企业定额及工程具1.报价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关于报价的规定。(二)报价说明
1)安全施工费:按辽住建[2017]68号文件规定不得低于2017《辽宁省建设工5.各项费用计取标准:不含税工程造价后按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统一计取。购保管费),投标报价中的设备、材料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其税金在4.材料价格取定:所有材料、设备价格均为至施工现场价格(含运输损耗和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6.工程量清单中如设有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定材料设备价格的,报4)税金:按建筑业增值税税率9%计取。3)工程项目附加税费:供应商在报价时自行确定。2)规费:供应商在报价时根据有权部门的规定及企业缴纳支付情况,自行确定。进行上浮。程计价依据》费用标准的最低费率,供应商在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
细审阅图纸,对所提供的报价项目所包括的工程内容、施工工艺、工序完全了解。工8.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供应商报价前必须详在措施项目费中已考虑的费用,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单价中无须考虑。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采购人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7.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价中必须按清单中所列的金额报价。
12.其它未尽事宜,均按采购文件执行。11.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不得更改及删除,填写文字要清晰,不得涂改。10.工程量清单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名和盖章。9.报价必须与工程项目总价一致,所有报价金额均以人民币表示。国家规范不一致时,以设计图纸及国家规范为准。程量清单中关于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的描述只是方便供应商进行报价,其与设计图纸、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第四章评审办法见采购文件附件1七、工程量清单
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二)评审程序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审原则二、评审原则及程序
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照供应商须知30条第(3)款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3、样品及演示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符合性审查
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磋商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10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报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7.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7.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7.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比较及评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最后报价
(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10%(1)非联合体投标8.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供应商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8.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8、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8.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2)联合体投标
8.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8.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推荐成交供应商的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响应无效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
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1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7 | 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2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无供应商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 | |||||
结论 |
2、《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注: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响应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报价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3 |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 | |||
结论 |
评分细则附件3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 | 30 | 计算公式为:(Cmin/C)*价格满分。其中, Cmin为所有有效投标人中的最低报价,C为投标人的报价。 |
商务部分(6分) | 业绩 | 6 | 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64分) | 总体方案 | 10 | 规划全面,质量目标明确、人员配备齐全,工期时间节点明确、操作性强、符合实际,安全目标无事故的得:7.01—10.00分规划有框架,质量目标和工期目标重点不突出,工期时间节点不够优化,可以操作,但无针对性,安全目标可能存在风险确的得:3.01—7.00分总体规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评分因素内容不完整的得:0.00—3.00分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64分) | 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 | 10 | 施工方法要求科学合理,能够指导施工、符合项目需求,技术措施有实践性,对项目重点、关键和难点方面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及解决方法的得:7.01—10.00分施工方法能够指导施工、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技术措施可以操作,对项目重点、关键和难点方面有相对应的保证措施及解决方法评分因素细分项较完整,内容不充实的得:3.01—7.00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没有考虑项目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评分因素不完整的得:0—3.00分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64分) | 工期保证体系及措施 | 10 | 组织机构人员到位、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保证项目进展顺利严格按照工期节点完成工作内容的得:7.01—10.00分有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配备人员基本满足工期进度要求的工作内容的得:3.01—7.00分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不科学,配备人员不能满足工期进度要求的工作内容的得:0—3.00分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64分) |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 | 10 | 质量管理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并有完善的自检体系的得:7.01—10.00分质量管理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基本合理但内容不完整的得:3.01—7.00分质量管理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的得:0—3.00分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64分) |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 | 10 | 绿色施工(四节一环保),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与奖惩措施等规章制度的得:7.01—10.00分有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规定的得,内容较完整:3.01—7.00分现场环境管理制度不完整,执行不得力的得:0—3.00分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64分) | 应急预案 | 7 | 建立完善的项目风险预测及应急预案,施工现场配备应急处理时需警戒带、各类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等专用应急设备和设施工具的得:3.01—7.00分有项目风险预测及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时需配备安全警示标志牌不齐全不及时的得:1.01—3.00分无项目风险预测及应急预案,施工现场配备应急处理无安全警示标志的得:0—1.00分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64分) | 项目组织机构 | 7 | 项目组织机构配备及人员配备计划合理、切合实际并能有效提高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的得7-3.1分,项目组织机构配备及人员配备齐全、能完成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的得3-1.1分,项目组织机构配备及人员配备偏离实际、不可行的得0-1.0分。 |
其他说明 | 技术部分评委个人打分应为整数,分数汇总及价格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1.13“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1.12“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知识产权2.2所响应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2.1所响应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6.服务质量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付款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4.完成方式
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
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违约责任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检验和验收
9.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
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争端的解决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不可抗力
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17.5成交通知书;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17.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1采购文件;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签订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格式
5.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七、验收要求2.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九、争议解决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八、违约责任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1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邮编:邮编: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
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广场、围墙工程 | 标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广场 | |||||||||
1 | 040104003005 | 反铲挖掘机挖装一般土方 三类土 | 1000m3 | 0.6 | |||||
2 | 040104006009 | 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1km | 1000m3 | 0.6 | |||||
3 | 040202001001 | 路床整形 路床碾压检验 | 100m2 | 20 | |||||
4 | 040202009003 | 砂砾石(天然级配)基层 机械摊铺 厚度20cm | 100m2 | 20 | |||||
5 | 040203007001 | 水泥混凝土路面 预拌混凝土 厚度15cm | 100m2 | 20 | |||||
6 | 040203007015 | 水泥混凝土路面 缩缝 锯缝机切缝 缝宽6mm缝深5cm | 100m | 10.7 | |||||
7 | 040203007009 | 水泥混凝土路面 水泥混凝土养生 塑料膜养护 | 100m2 | 20 | |||||
围墙 | |||||||||
1 | 010104003019 | 挖掘机挖槽坑土方 三类土 | 10m3 | 29.04 | |||||
2 | 010403001001 | 石基础 毛石 | 10m3 | 15.84 | |||||
3 | 010103001009 | 机械回填土 机械夯实 | 10m3 | 13.2 | |||||
4 | 010104006001 | 装载机装车 土方 | 10m3 | 15.84 | |||||
5 | 010104006007 | 自卸汽车运土方 | 10m3 | 15.84 | |||||
6 | 010401003017 | 实心砖墙围墙混水 墙厚240mm | 10m3 | 6.156 | |||||
7 | 010401003018 | 实心砖墙围墙混水 墙厚370mm | 10m3 | 3.2634 | |||||
8 | 011201001002 | 一般抹灰 外墙 (14+6mm) | 100m2 | 6.63975 | |||||
9 | 011407001007 | 外墙丙烯酸酯涂料 墙面 二遍 | 100m2 | 6.63975 | |||||
10 | 050307018004 | 墙瓦顶 双落水 | m | 220 | |||||
11 | 011407001017 | 墙面绘画 | 100m2 | 0.25425 | |||||
12 | 010407001001 | 现场搅拌砂浆增加费 | 10m3 | 11.0597 | |||||
绿化 | |||||||||
本页小计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广场、围墙工程 | 标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050102001011 | 栽植海棠 | 株 | 1000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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