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p20180001
预算金额1147.5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28-613183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化工生产设备一批

转让公告

转让公告

受委托,本所将于2018年7月10日-2018年8月7日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转让。
一、转让标的
化工生产设备一批,挂牌价1147.5545万元,交易保证金120万元。
二、即日起,有意竞买人可在我所查阅相关资料。
三、竞买报名手续的办理:有意竞买人应于2018年8月6日16:00前(以到账为准)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开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账号:7411010182600211211),并于同日17:00前凭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成都高新区天泰路120号交易所大厦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详情可登陆www.swuee.com查询。
联系电话:028-61318326 张先生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8年7月10日

项目编号 SP20180001 委托方 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化院解散清算组
挂牌价(万元) 1147.5545 保证金(万元) 120
首次刊登报刊 金融投资报 保证金交纳期限 2018年8月6日16:00止
挂牌公告期 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8月6日 评估报告 川智友评字【2018】第0504号

标的物简介

本次转让标的系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化工生产设备一批。公司以天然气资源为依托,以天然气氨氧化合成氢氰酸技术为核心,致力于氰化物系列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的产业化研究。主要产品有:亚氨基二乙晴(30Kt/a)、黄血盐钠(10Kt/a)、N-苯胺基乙腈(15Kt/a)。配套建设有氢氰酸(25Kt/a)装置、羟基乙晴(50Kt/a)装置。公司生产技术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并先后承担了国家和省级多项科技攻关项目,产品覆盖范围国内及美国、加拿大、西欧等国家和地区,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4亿余元。
该批设备分别于2008、2009年购建,2014年6月由于市场原因全面停产,2016年3月开始拆除、2016年12月全面拆除完毕。该批设备的通用性不高,其设备环保技术及装置有待完善、导致设备正常运行期环保方面投入成本较高、环保压力大。设备共分公用配套及化工专用等为2大类设备,公用配套设备包括:变配电设备、空压设备、锅炉设备、消防设备、机修设备、冷冻设备等;化工专业设备包括:氢氰酸生产设备、基肥生产设备、硫酸铵生产设备、亚氨基二乙腈生产设备、羟基乙腈生产设备等。详见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明细表。
该批化工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并堆放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团结路311号(川化集团有限公司)内自有货场及库房内。设备拆除后基本原地露天堆放,部分小件、散件放置于仓库内,场地内部分设备近期进行了内部转运,少量设备由于拆除导致设备变形,部分设备出现了锈蚀情况。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转让挂牌价以公告为准;
2、竞买人须承诺缴齐全部交易价款后次日起30日内办理标的物的交接并自行搬离,在此期间标的物保管工作均由买受方负责;
3、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详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则视为知悉并接受标的已知及未知瑕疵。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公示信息、评估报告与实际状况存在误差而主张返还部分或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4、标的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相关交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竞买人报名时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0万元。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竞买人报名须知

1、竞买人为自然人
(1)本人须到场办理报名手续,同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收据及银行缴款凭证。
(2) 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签署竞价文件、参与竞价等事项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买人为法人的,应提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6)授权委托书;(7)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保证金收据及银行缴款凭证。
3、优先购买权人报名除需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相关优先权证明文件。

缴纳保证金须知

1、竞买人应于2017年8月6日16:00前(以到账为准)将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开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账号:7411010182600211211)。
2、交易服务费在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
3、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部分转为相应的成交价款。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期限

买受人原交纳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冲抵相应价款,须于竞买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账号7411010182600211211)。

标的图片展示






特别声明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所)依照人民法院的指定,发布司法拍卖公告,并依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组织涉诉资产交易。

本所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www.swuee.com.cn)网站及相关公共媒体发布的上述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标的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自行判断,不应仅仅基于上述标的信息而作出竞买决定,亦不以此为由向本所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本所出具的有关项目的法律文件,均由本所相关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本所印章后方可生效。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告知!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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