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九江镇儒林中学二期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01-440605-2024-0039-01-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叶工0757-8651326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隆之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0757-866862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九江镇儒林中学二期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440605-2024-0039-01-01

项目名称:九江镇儒林中学二期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1220

原定开标时间:202513930

一、答疑内容

1关于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要求,公告的要求是: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6 月至 2024 11 月,而 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的要求是: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7 月至 2024 12 月。到底是以哪个为准?

回答:关于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6 月至 2024 11 月为准。

二、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项目编号:A01-440605-2024-0039-01,现修改为项目编号:A01-440605-2024-0039-01-01。

2、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

6.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1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

6.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6月至 2024 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镇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东隆之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恒德一路 5 号中富创意产业中心120012002

联系人:叶工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757-86513262

联系方式:0757-86686232

日期:20241220

日期: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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