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溪小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25194.3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194.33万元
招标公司福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溪小区(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J0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厦门建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50943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安富春溪西岸05-F-32地块;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2778.56㎡;项目总建筑面积80642.1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851.75㎡,地下建筑面积14790.4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幢26层住宅楼、1幢21层住宅楼、1幢17层住宅楼及1~2层裙楼,1幢2层配套楼,最高建筑79.35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51943362元、设计费暂按:6350000元、暂定金额为: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810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至计划竣工备案的总工期为690天,计划竣工备案至计划交付至业主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含设计工期)详附件二十二.《关键节点工期明细表》;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3000平方米且最高单体建筑不低于50米的居住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或分包单位)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③如主体进行分包,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④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⑤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日 11: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2月6日 23:59: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6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61.207.254: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街尾路251号4楼,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传真:/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传真:0593-2868959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
联系电话:0593-21303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13037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溪小区(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J0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厦门建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50943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安富春溪西岸05-F-32地块;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2778.56㎡;项目总建筑面积80642.1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851.75㎡,地下建筑面积14790.4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幢26层住宅楼、1幢21层住宅楼、1幢17层住宅楼及1~2层裙楼,1幢2层配套楼,最高建筑79.35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51943362元、设计费暂按:6350000元、暂定金额为: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810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至计划竣工备案的总工期为690天,计划竣工备案至计划交付至业主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含设计工期)详附件二十二.《关键节点工期明细表》;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3000平方米且最高单体建筑不低于50米的居住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或分包单位)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③如主体进行分包,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④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⑤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日 11: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2月6日 23:59: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6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61.207.254: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街尾路251号4楼,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传真:/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传真:0593-2868959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
联系电话:0593-21303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13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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