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设备资产(桅杆起重机)公开转让
金额
9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0117essb220012
预算金额9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傅海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一台800T-50M桅杆起重机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N0117ESSB220012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5-23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6-0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元)
1 桅杆起重机 800T-50M 1 9500000.00
合计 9500000.00
存放地 存放于鑫海港口公司。
标的现状 现处于闲置状态,可正常使用。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9500000.00
评估基准日 2021-08-31
评估机构 江苏拓普森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95000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781281676A

住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华苏路9号

法定代表人:蔡飞

经济类型:国有全资企业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2022年第(1)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江苏苏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转让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四、受让方须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对拆运的资质要求:受让方选择的拆运等企业必须拥有与所实施工作内容相对应的资质或资格;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上岗证及安全作业资格证书等。受让方选择的拆运企业不得将拆运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六、对拆运程序的要求:

(1)标的物拆运过程中涉及的登高、动火、吊装、动土、受限空间、断路、交叉作业、危险物品处置、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履行相关报批报备,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实施。受让方必须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性质、特点及其拆运等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在自然环境光线充足的情况下进行作业,作业时间原则上在7:00-18:00之间,考虑到风险因素,夜间禁止作业;

(2)拆运作业中所需的各类配套和辅助及现场水电气等,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七、本次转让一旦成交,价格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而波动。

八、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移交时现场实物及其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安装服务及售后服务。

九、意向受让方在决定竞买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及交易所提出其他诉求。

十、受让方拆运标的资产施工时保证加强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不得危害转让方及第三方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第三方人员及财产造成的损害由受让方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转让方对第三方承担的赔偿或转让方受到的处罚)。拆运人员在转让方现场工作过程中,如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以上涉及标的物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d28532d-0ae8-43f8-a482-2497e6f7f9f6]、《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b74cf4d8-845e-42c0-9ed5-0720ab0d086e]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联系方式:傅海洋 13776252728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05-23 17:00:00 至 2022-06-07 17:00:00
报名手续

一、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四)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五)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通知的期限内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指定的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交易所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收购。

四、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交易所(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950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三、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详见江苏产权市场网交易指南)。
附件下载

资产转让合同(合同范本).pd[https://cqjy.ejy365.com//upload/file/20220520/20220520180157_457.pdf]f[https://cqjy.ejy365.com//upload/file/20220520/20220520180157_457.pdf]

收购承诺函-桅杆起重机.docx[https://cqjy.ejy365.com//upload/file/20220523/20220523091118_535.docx]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洪先生
咨询电话 025-831633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非工作日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 他 传真:025-83163352
12320000466008696U N0117ESSB2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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