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峰峰矿区生态停车场综合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56770001g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树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郎燕青0310-60956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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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峰峰矿区生态停车场综合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56770001G01
招标内容:

峰峰矿区生态停车场综合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生态停车场综合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峰审批招标核字〔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峰峰矿区生态停车场综合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1.2建设地点:峰峰矿区跃进街、太行路、滏临街旁。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树阵停车场;微型驿站;装饰性挡墙,充电桩及停车智慧管理系统等其他配套设施。(具体内容:1、临水片区 2-A 微型驿站,面积 3831.68 平方米;煤棚改造 169.08 平方米等其他配套设施。2、临水片区 2-E 停车场,面积计 1092.26 平方米,15 个充电桩及 1 套停车智慧管理系统等其他配套设施。3、临水片区 2-F 停车场,面积计 1788.85 平方米;20 个充电桩及 1 套停车智慧管理系统等其他配套设施。4、临水片区-4 号停车场,面积计 6483.5 平方米;装饰性挡墙 234.90 米,61 个充电桩及 1 套停车智慧管理系统等其他配套设施。) 2.1.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等相关工作以及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以及采购内容的实施(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包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安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郎燕青 联系电话:0310-6095609 邮箱:hbaner123@163.com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含)2家,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4 00:002023-10-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3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安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东路25号 地址: 邯郸市邯山区滏东南大街9号3-314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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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树来

联系人: 郎燕青
电话:

0310-5167868

电话: 0310-609560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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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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