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交投大厦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228.9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jt-zcgs-2322590011
预算金额228.96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交投智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余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0
公告正文
湖北交投大厦保洁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JT-ZCGS-232259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北交投大厦保洁服务,招标人为湖北交投智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交投大厦大楼1F-39F公共区域、消防通道、卫生间、电梯、避难层、天台、空置房(空置房清洁1次/月)的清洁,垃圾清运,外围广场清洁及雨棚清洗,B1F、B2F地下停车场、岗亭、垃圾房的清洁,地垫清洗、铺垫及日常清洁,1F大堂内外、3F等区域5米以下(含5米)墙面、玻璃清洁,室内5米以上墙面、玻璃清洁(2次/年),1F大厅地面石材养护(1次/2周),3F及39F地毯清洗(接到甲方通知安排清洗)所有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清洁(不含设备层设备清洁)。建立有效的公共卫生事件预案。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交投大厦保洁服务。
本项目预算:228.96万元/年(含税总价)。
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一年期满后视考核结果进行续签或者重新招标。
服务地点:湖北交投大厦。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月 10 日至2024年1月15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 30 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cck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智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13楼
联系人: 余女士
电话:027-69578881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李女士、桂先生
电话:027-84668356
10.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部门:中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五组(邮政编码:430050)
举报电话:027-69576811
举报邮箱:hbjtjw05@126.com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安全生产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
招标编号:HBJT-ZCGS-232259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北交投大厦保洁服务,招标人为湖北交投智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交投大厦大楼1F-39F公共区域、消防通道、卫生间、电梯、避难层、天台、空置房(空置房清洁1次/月)的清洁,垃圾清运,外围广场清洁及雨棚清洗,B1F、B2F地下停车场、岗亭、垃圾房的清洁,地垫清洗、铺垫及日常清洁,1F大堂内外、3F等区域5米以下(含5米)墙面、玻璃清洁,室内5米以上墙面、玻璃清洁(2次/年),1F大厅地面石材养护(1次/2周),3F及39F地毯清洗(接到甲方通知安排清洗)所有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清洁(不含设备层设备清洁)。建立有效的公共卫生事件预案。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交投大厦保洁服务。
本项目预算:228.96万元/年(含税总价)。
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一年期满后视考核结果进行续签或者重新招标。
服务地点:湖北交投大厦。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月 10 日至2024年1月15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 30 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cck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智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13楼
联系人: 余女士
电话:027-69578881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李女士、桂先生
电话:027-84668356
10.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部门:中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五组(邮政编码:430050)
举报电话:027-69576811
举报邮箱:hbjtjw05@126.com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安全生产最低要求)
安全生产要求 |
近5年(即2019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无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无不良业绩记录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
近5年(即2019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写字楼保洁服务(合同金额100 万以上)的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
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5)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提供投标人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名,55 岁以内(1970 年 1月 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保洁服务相关工作经验 3 年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注: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