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阿克苏市第八小学综合楼配套设施设备项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5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AKSSZF-CG-X2024-002-1号
项目名称: 阿克苏市第八小学综合楼配套设施设备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1990000
最高限价(元): 19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市第八小学综合楼配套设施设备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9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具体供货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 (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 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 布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2日至 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 10:00至14:00,下午 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2、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 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 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 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 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 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7、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 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阿克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 阿克苏市教科局南大街3号
联系方式: 0997-2133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0997-2282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古丽妮尕尔·吐鲁洪
电 话: 0997-228200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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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024-002 阿克苏市第八小学综合楼配套设施设备项目询价文件(最终定)2024.8.11.pdf
363.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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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第八小学设备采购清单(招标定)2024.7.8(2).doc
1.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