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青竹湖街道办公楼及森林公园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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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20221229001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育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青竹湖街道办公楼及森林公园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21229001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物业管理服务。 金额明细:详见附件《最后报价》。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1-01 —— 2023-12-31 3.2 履行地点:青竹湖街道办公楼及森林公园。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为青竹湖街道办公楼及森林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二)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签订合同为第3年。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30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30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30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30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长沙科大支行(长沙育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3130288801300081115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森林防火消防车每周两次演练,确保全年无故障,确保全年消防车司机、消防车处于紧急戒备状态,发生火险,10分钟能赶赴现场。建立消防应急预案,短时间内能集合 30 人以上的应急队伍实施火险的初级扑救工作。建立森林防火的专业台账,安排专人管理资料,完善防火资料、文件,及时传递街道以及上级单位的防火精神,落实并贯彻防火措施,确保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2、安防维护鉴于青竹湖省级森林公园及街道办公楼物业使用功能的特殊性,通过采取组建高素质安防队伍、合理设置岗位、规范工作流程等措施,确保管理区域的治安安全、消防安全、车辆进出有序无责任性安全事故,并着重做好安全保密管理、重大活动保障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工作,为青竹湖省级森林公园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3、环境管理服务青竹湖省级森林公园及街道办公楼保洁工作区域: 责任区域内公共道路、开放式公共洗手间的保洁及垃圾清理工作。加强景区内重点防虫区域、外围、洗手间、接待区等区域的环境管理力度,公园内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巡查管护不到位,由物业公司负责清理。 4、建筑物本体和公共部分维护对青竹湖省级森林公园及街道办公楼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确保检修和保养记录齐全。并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提出维修建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房屋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根据采购单位的决定,组织维修。每日巡查楼层、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确保物业使用人对房屋和公共设施的使用安全。 5、乱埋乱葬现象的管埋森林公园乱埋乱葬现象时有发生,且有莫延扩大之势。这些现象与公园建设、土地保护格格不入,这不仅影响农村精神文明面貌,而且还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森林资源,发现乱埋乱葬情况,物业公司必须及时制止,并报街道处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安全服务要求 青竹湖省级森林公园及青竹湖街道办公楼物业招标对物业安全服务提出明确要求: (1)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秩序维护人员担任门卫和巡逻值勤任务。 (2)对进入责任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有效管理。(3)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秩序维护、监控管理,以及监控设备的维护,监控室确保24小时专人值班。(4)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消防管理工作、突发事件、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5)采购单位临时对物业安排的各项紧急任务必须积极配合、落实。(6)水域禁渔,公园禁止机动车、电动车及盈利性自行车等进入。(7)负责水面安全保护工作。 (8)公园内不间断巡逻值勤工作。(9)维持公园秩序,禁止一切未经甲方批准的经营活动。(10)禁止未经接到负责人批准同意的一切建筑、装修材料进入。(11)街道办公楼大堂岗的礼节礼貌,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12)做好外来车辆的交通指挥、确保安全操作工作。(13)消防巡逻车辆的驾驶管理工作。(14)禁止烧烤活动。(15)做好服务范围内巡逻工作。(16)森林公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点蜡烛等,禁止易燃易爆物品上山。(17)青竹湖街道办公楼电器线路、灭火器材,每月定期检查维护一次,做好相关台账。(18)机关办公楼维修人工免费,材料费用由街道负责支付。(19)完成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园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二)环境管理服务要求(1)对青竹湖省级森林公园及青竹湖街道办公楼内所有公共区域区域进行清扫、保洁,使之环境干净整洁; (2)负责所有楼内公共区域楼道、楼梯的清扫、湿拖及设施设备的抹擦工作,使之表面干净;(3)负责区域内垃圾收集及清运工作;(4)服从采购方领导的指挥,做好各项应急工作任务。 (三)绿化的养护服务要求(1) 草坪、草地的养护。(2)乔木植物的养护。(3)地栽花卉的更换。(4)病虫害的防治。(5)除杂草、施肥、浇水、防涝、防冻等。(6)绿化修剪、造型。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3、对乙方的物业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4次全面的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20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但中标人办公及员工生活、水、电、通讯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不得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转包、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4、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7、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甲方备案。乙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 8、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保险并对保安工作人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中。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0、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物业管理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人民法院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4、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1月1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2、委托管理楼宇内的设施,每年被盗率不得超过1%件,超过此比率的,由之方全额赔偿。委托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4、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财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5、人员配备
备注:日常劳卫、清扫等工具均由物业公司自己配备及承担。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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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最后报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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