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工程泰顺段红线放样、分户测量、实物调查等测绘服务---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工程泰顺段红线放样、分户测量、实物调查等测绘服务
金额
205.7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3290500000749001001
预算金额205.7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源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杨秀明
公告正文

一、招标项目名称: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工程泰顺段红线放样、分户测量、实物调查等测绘服务

二、招标项目编号:A3303290500000749001001

三、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源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六、中标候选人结果:

排名

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质量

合格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验收之日止。其中红线放样、分户测量、实物调查等服务在接到业主通知后45天内提交初步成果。

企业资质及证书编号

(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测绘资质,证书编号:甲测资字33100425

(界限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级测绘资质,证书编号:乙测资字33507284

投标报价(元)

2057432.18

项目负责人

杨秀明 身份证号:330623197307034033

项目负责人资格及证书编号

高级工程师(测绘专业),证书编号:G3300191152

七、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项目名称

所示项目规模、指标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235国道景泰交界至泰顺司前段改建工程红线放样、分户测量、实物调查等服务

一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235国道司前至罗阳段、司筱线、长垄至洲岭3个项目红线放样、分户测量(含实物调查)

235国道司前至罗阳段为一级公路、司筱线为二级公路、长垄至洲岭为三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龙丽温高速公路泰顺段(主线)征地测绘

高速公路,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文成至泰顺(浙闽界)公路泰顺段工程主线补征地与边角地(主线外)等征地分户测绘

高速公路,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泰顺县新兴村至潘洋新村“四好农村路”联网工程红线放样、分户测量(含实物调查)

三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泰顺凤垟三门垟至漈克“四好农村路”联网工程红线放样、分户测量(含实物调查)

三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云和县崇头镇接待中心至后交线(梅源-吴坪)公路项目分户测量

四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5日。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统征遂江线公路(黄沙腰、西畈段)”的土地分类面积、权属等进行征地图测量

四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528国道新路湾至石练公路(大柘、石练段)的土地分类面积、权属等进行征地图测量

国道,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云和县中国幼教创意园、木玩智创空间及配套项目道路等分户测量

四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云和县崇头镇吴坪公路放样及征地测量(边桩红线放样和征地分户)

四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3月8日。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云和县崇头镇坑银村公路边桩放样及征地测量(边桩红线放样和征地分户)

四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云和县崇头镇梅竹村公路边桩放样及征地测量(边桩红线放样和征地分户)

四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云和县后交二期征地测量(边桩红线放样和征地分户)

三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

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G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项目征地测量

国道,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6月8日。

杨秀明

235国道景泰交界至泰顺司前段改建工程红线放样、分户测量、实物调查等服务

一级公路,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八、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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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标情况: 技术汇总表.pdf

十、公示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次日起计算。

十一、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拒绝自行纠正或无法自行纠正的,可按《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苍泰高速公路泰顺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电话:0577-59295616

投诉受理部门: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7-67563956

十二、未中标的投标人名单:

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浙江有色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苍泰高速公路泰顺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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