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南县2024年第二批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项目(E4508002851003932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3932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平南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展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甘德树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平南县2024年第二批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4508002851003932001
招标人
 平南县教育局
建设单位
 平南县教育局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展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平南县丹竹高级中学新建1栋4#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603.76平方米,5层,框架结构。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施工建设内容。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开标地点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预中标人
 广西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人民币伍佰陆拾肆万陆仟肆佰捌拾伍元叁角贰分(¥5646485.32元)

工期
225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甘德树(注册编号:245212101737;身份证号:450881********603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剑超(身份证号:450803********731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1、龚州新天地骏景园(E1栋、E2栋、E3栋);2、龚州新天地骏景园(地下室、E5-E11栋)工程;

3平南县果蔬农产品深加工冷链物流基地项目

4、贵港市第一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

奖项: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4 年广西真武阁优质建设工程

52023 年度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广西建筑装饰行业最高工程质量奖)

62023 年下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72023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

82022-2023 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人民币伍佰陆拾肆万贰仟捌佰贰拾贰元壹角捌分(¥5642822.18元)

工期
225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陆艺(注册编号:桂1452011201103539身份证号:450106********053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麻春芬(身份证号:450121********452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1防城港仙人港小区待建别墅工程

2防城港市港口区新华幼儿园项目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莲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人民币伍佰陆拾伍万壹仟零陆拾元零陆分(¥5651060.06元)

工期
225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谭少(注册编号:245212101649;身份证号:450803********492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小东(身份证号:450803********662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1、港北区根竹镇-金山华府(一期)项目;

2、贵港市江南郡都项目。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无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无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5-7821405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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