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司法局2025-2027年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卫生清洁公共区域垃圾桶消防栓有关设备照明系统轿厢更新改造油箱消防管理制度与措施消防报备电气设备床具卫生球附属建筑物门禁道闸系统巡视维护楼梯间工具接收记录本书柜上下极限开关电梯设备机关大楼制动器档案供电系统机房低压柜接线端子来访人员公共秩序消防值班制动衬磨损垃圾收集及外运室外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灭鼠人工消防系统控制系统末端设备设施停放避雷系统光源换插座供电设备有效运行换灯炮悬挂钢丝绳垃圾袋白蚁防治窗户门厅门卫化粪池清掏封闭通道群众上访事件漏电保护器突发事件处理灭蚊蝇维护维修清洁用品自动开关办公楼组织培训活动绳头缓冲器书籍安全防范接线箱水电设备消防通道夜间守护配合电梯公司做好维护保养安全保卫上行超速装置紧固物业正常运行报纸资料外墙清洁空调年检柜机重点防火部位盒饭办公楼外观整洁导电回路处置防火防盗室内区域物业管理服务更换配件垃圾清运车车辆物业服务指挥走道导靴吹尘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消防管网防盜喷淋楼梯扶手手提干粉灭火器会务服务故障排除扫帚报警监控设备成批修复机关食堂运行公共设备灭蟑接待服务喷洒空气清新剂清扫零星维修制订机械装置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配电箱大盘纸整型部分转换保洁易耗品消防泵房火灾应急处理预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领证小修小补取暖设备供水系统搬运电线电缆电梯维护水电管理大楼内人员更换办公室主动接触器对消防用蓄水池安全监控系统办公家具保安检查登记养护维修运用控制元件走廊生活水池变压器玻璃幕墙巡视检查熔断器控制器铁揪配电间监控控制卫生纸日常卫生保养绿化维护维保办公后勤用房治安防范办公用品换粉温度检测消防控制室保管稳压泵房卫生保洁小便池香球加氟登记制度日常管理安保屋顶外来人员管理线路检修驱动主机日常巡视发放垃圾分类水池清洗搬办公室服务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快递安全预防给排水系统推车式压缩机除尘空气柜茶叶篓绿色照明大修设备管理电气照明消防常识洗手液去污剂门岗根据预案定期做好演练流泥井及化粪池录像监控点控制柜安全钳钳座换锁正常运转外墙3米以上范围清洁消防水池电器房屋维修耗材熏香巡更执勤重点检测道路机动车编码器消毒器地坑清洁无积水电动门传达室电梯运行使用管理
金额
280.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0.8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市司法局
招标联系人-0731-8540984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2025-2027年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408070031-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司法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98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正义之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一区52栋32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5-2027年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5-2027年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2808000
 合计金额小写: 2808000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捌拾万零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标的:

1)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允许物业管理公司根据要求进行各工种间岗位的合理调配,但不得减少总人数)。所有工作人员须通过相应专业培训,确保人员上岗具备必备素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2)项目经理必须从事物业管理工作10年以上项目经理经验,政治觉悟高,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责任心强,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工作。

3)设备管理、水电管理、维护维修、安保必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要求提交相关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人员统一着装、整洁大方,持证上岗。

5)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6)投标技术方案要充分考虑甲方如遇突击任务需加班或临时增加人员时,不增加费用。

7)乙方需按照投标承诺和项目要求配备人员,相关技术岗位需提供在岗人员的资质证件,若人员未配足或资质证件与上岗人员不符的,甲方在考核时按考核办法予以扣分。

2.金额明细:

依据乙方中标金额,本合同服务费为每年936000.00 (大写: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元整),三年服务费为2808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万零捌仟元整),含税价。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分类服务及要求

1.1卫生保洁

1)服务范围:长沙市司法局机关大院。

2)服务内容:各建筑物大厅、走廊、天台、护栏、楼梯、电梯轿厢、茶水间、公共卫生间、接待室、会议室、党员活动室、重点办公室、文体活动场所(球馆、健身场地和职工之家)、法律服务大厅、法律援助大厅、水泵房、配电间以及其它大楼内外公共场所(含区内道路、水泥坪、停车场、运动场地、园林道路、门岗周边范围等)的日常卫生清洁;接待、会议前、后的保洁服务;整个物业范围的内垃圾收集与清运(包含机关食堂垃圾)、化粪池清掏水池清洗、外墙清洁等。室内外常规性除“四害”(包括机关食堂)。

3)服务要求:

1)保洁服务周到,仪表整洁,讲礼貌,有素养。

2)责任明确,有详尽的卫生保洁标准和管理措施,具有垃圾分类等相关专业上岗证,

熟练操作垃圾分类工作。

3)根据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布置好会议室;会议室会前会后要进行专门的打扫,要保持干净整洁。

4)遇文明创建等重大活动开展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搞好保洁工作。

5)办公楼保洁要求:

屋面平顶无堆积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大理石地面定期清洗,保证没有污渍;楼顶要进行定期打扫,保持干净,不得有杂物,楼顶天沟定期疏浚,保持通畅,不发生堵塞;楼梯扶手、室内外休息座椅、栏杆、标识标牌、指示牌、梯级面、垃圾桶体定期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公共地面每天打扫,地板、扫脚、窗台不得有污渍和灰尘:楼栋内的大厅、楼道、走廊地面,每天清洁二次,随时保洁,每周周末彻底冲洗消毒一次,使其光亮整洁;门窗保证清洁明亮,无水渍、无污渍,办公室玻璃窗每半年清洗一次;每年对机关大楼外墙进行一次清洗,灯具、壁面、天花板不得有蜘蛛网;重点办公室的卫生要求在上班前和下班后进行打扫,保持卫生整洁。随时保持办公楼内地面无烟头、纸屑等杂物,如有重要接待任务、检查活动、节假日,要派专人在现场随时清洁。

6)室外公共区域保洁要求:

道路、广场保证没有垃圾和杂物,无烟头纸屑,及时清除污迹;及时清理绿化带及草坪,枯枝落叶及时清理;定期进行大扫除;遇有冰雪天气,要及时清扫屋顶、地面及主要交通要道的积雪。每月对机关院落办公室、垃圾房、管道井、绿化带进行灭蟑、灭鼠、灭蚊蝇等专业虫害治理的同时,要对院落内部白蚁活动情况进行密切关注,如有发现,治理并告知甲方。

7)公共卫生生间的保洁要求:

专人管理,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洁干净,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由中标供应商配置卫生纸(大盘纸:材质为原生木浆,轻柔舒适,不少于三层)、洗手液(抑菌率≥99.99%,满足GB/T34855要求)、卫生球、茶叶篓、小便池香球、熏香等,喷洒空气清新剂等物品,并及时补充。

8)公共区域垃圾桶的保洁要求:

及时清理,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保洁,保证无过夜垃圾。

9)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

做到及时清扫、收集;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负责所有楼内公共区域、外围公共区域、食堂餐厅、绿化区域内的垃圾收集与清运,并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且定期做好垃圾外运工作。办公楼内的所有垃圾,包括定时从垃圾箱里清出的垃圾,都要集中送到垃圾站处理,现场严禁堆放垃圾。

10)流泥井及化粪池的日常清理要求:

保持畅通,无外溢现象,发生堵塞现象及时疏通,每年化粪池清掏2次

11)外墙清理要求:

外墙3米以下范围每年清洁不少于1次。

12)其他要求:

周末办公楼内若有大型会议或培训等,产生厨余垃圾需及时清理。

1.2会务服务

1)服务范围:长沙市司法局机关大院。

2)服务内容:各接待室、会议室等场所的接待服务,会前茶水、茶杯纸巾的准备,接待期间茶水的供用等服务事项,共计11个会议室。

3)服务要求:

1)着装统一,仪表整洁,讲礼貌,有素养,做到服务周到。

2)责任明确,有较强的服务意识,24小时按需服务。

3)会务期间,服务人员不得随意串岗、空岗,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场内,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负责会议期间的茶水服务以及其他服务要求。

5)负责会议结束后的清场工作,设施设备的关闭。

6)负责会议室的照明、空调、饮水设施的完好,有问题及时上报。

7)负责市局机关报纸、邮件、包裹的收发管理工作。

8)负责机关食堂接待用餐包厢服务。

9)负责周末办公楼内培训、会议等活动的会务并需熟练操作会场电子设备等。

4)接待服务人员条件:

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形象好,限女性。

2)经过正规的专业培训,熟悉会务和贵宾的基本接待。

1.3安全保卫

1)服务范围:长沙市司法局机关大院。

2)服务内容:所负责辖区范围内财产的保护与防盜。在门岗设传达室,对来访人员、车辆进行检查登记,保存记录本一年以上;承担消防控制室、安保监控系统及门禁道闸系统的运用和管理,防盜、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与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负责院落内所有推车式、手提式灭火器的维护及换粉工作;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预防和处置工作,门卫守护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24小时安全保卫、安全监控、巡更执勤;负责楼区所有室外区域、所有楼栋室内区域的夜间守护;负责安保和秩序维护,维护公共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以及治安、防火防盗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进出车辆指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协助处理群众上访事件。大楼内人员更换办公室时提供搬办公室服务。节假日值班负责帮值班员取盒饭。晚上或节假日及时为忘记带钥匙的机关干职工开门。配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领证事宜等。周末办公楼组织培训活动时需加强外来人员管理。机关下班后,保安需巡查办公室是否断电,重点检查空调和取暖设备等,发现未断电及时关闭并告知。

3)服务要求:建立门岗、办公楼、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辖区内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辖区,环境秩序良好;对进出大门和楼内的人员、车辆实行登记,按时开关楼门,保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确保财产安全;对进出大门和办公楼的各类物资进行检查,制止(或报告)各类财产、物资的擅自移动,确保不发生失窃案件。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对64个录像监控点进行24小时监控。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到位完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对进出单位的大门楼栋内的公共秩序进行管理,维持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接待窗口秩序,确保办公场所安全。有应急处理计划和措施,如有事故发生,做到能够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事件处理及时率100%;确保财产安全。门岗和监控室24小时保安值班。如因物业管理公同失职造成事故和酿成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4)安全监控的记录及要求:

1)值班记录要求:24小时值班,有记录,定期检查,保留存档。

2)服务标准:正确使用防盗、防火等监控设备,保证各监控部位的参数设置符合要求。

3)配备1名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对整个系统进行必要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5)对保安人员素质的要求

1)退伍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品貌端正,品行优良,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反应灵活,具有良好的话言沟通和表达能力,持有保安证。

2)年龄50岁以下,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身高1.65米以上。

1.4消防、监控系统

1)服务范围:长沙市司法局机关大院。

2)服务内容:负责消防、监控控制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防系统设备日常运行与管理;整个消防系统(控制系统、消防泵房、稳压泵房、喷淋、消防管网、末端设备设施等)、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有效运行、检查登记、故障排除,负责大院内消防监控系统维保等

3)服务要求:

1)建立消防管理制度与措施,做好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2)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消防人员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确保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完好;

3)设消防专业技术人员1名,部队退伍军人,从事相关岗位经验三年以上优先,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掌握消防常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具有一定计算机知识,熟悉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和使用,负责对消防、监控设施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发生;建立登记制度,负责每月的消防报备工作。

4)定期对消防、监控系统和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保、检修,保证系统灵敏有效,保证完好率100%;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定期做好演练。

5)对封闭通道、走廊等部位,按消防相关要求,放置手提干粉灭火器,保证灭火器在有效期内且能正常使用。

6)对消防用蓄水池,每周巡检一次,防止异物(树叶等)堵塞管道,巡检后将盖板盖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服务人数:

消防、监控服务人数:由巡逻保安负责。

(5)其他约定:

如因服务、监管不到位,致火灾险情等重大事故发生时,因处理不及时或系统不能正常有效运转而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1.5供水系统

1)服务范围:长沙市司法局机关大院。

2)服务内容:物业管理范围的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生活水池、消防水池、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防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输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运行使用的日常养护、维修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给水系统管道锈蚀脱皮及时清理干净,做防锈处理。

2)给排水系统的截门、控制阀、水咀的失效、损坏的修理更换。

3)给水系统故障急修、卫生设备配件的失效、损坏、残缺的维修、更换。

4)加压水泵、电机的维保、刷漆;对运行状况做到经常检测。

5)屋顶天沟、建筑排水管道、室外排污管道、化粪池、流泥井等堵塞及时维修,保证畅通,检査井定期清掏。

6)地下车库通风设施、设备等正常运行使用的日常养护、维修和管理。

3)服务要求:

1)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

2)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水箱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确保水池每年清洗不少于两次;

3)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

4)定期对排水管道进行清通、养护及除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

5)定期对蓄水池、饮用水池和水泵房进行清理、清洗及除垢,确保水质良好,用水安全;

6)负责局机关所有洗漱间、卫生间的马桶、洗手盆、卫浴、通风等相关设施及零配件的维修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7)准确掌握自来水的停水信息,及时发布停水通知。

4)给供水保障服务人员条件:

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限男性。

2)具有2年或以上专业岗位工作经验。

5)其他约定:

维护保养、维修的耗材由市司法局负责。

1.6供电系统

1)服务范围:长沙市司法局机关大院。

2)服务内容:对物业管理范围内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变压器、电线电缆、电气照明、绿色照明装置、电梯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具体如下:

1)每天对供电设备设施照明系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2)每月对供电设备内的接线箱、控制柜、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原件吹尘、清扫、紧固、温度检测并做好记录。

3)照明系统的光源、开关、控制器、插座工作正常、灵敏度有效、绝缘地接有效、线序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正确

4)对失效、坏损的照明系统及时更换。

5)避雷系统每年摇测一次。

6)低压柜、控制柜、配电箱等控制元件的失效、坏损更换。

7)局机关大院所有电梯设备维保。

3)服务要求

1)对物业管理范围内供电系统变压器设备变压器电缆电线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确保正常运行使用。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

2)建立严格的送配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发现解决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

4)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5)准确掌握电力局停电信息,及时发布停电通知。

4)供电保障服务人员条件:

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限男性。

2)具有2年或以上专业岗位工作经验,持高级建筑工程师或三级及以上电工证优先。

5)其他约定:

维护保养、维修的耗材由市司法局负责。

1.7电梯设备

1)服务范围:办公楼4台。

2)服务内容:日常卫生保养;电梯运行使用管理;配合电梯公司做好维护保养。

3)服务要求:

1)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2)电梯按规定时间正常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定期配合电梯公司做好设备维护和保养;

4)维护电梯内的清洁卫生;

5)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及附属设施完好,轿厢、井道保持清消。严格遵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等完备;每半个月维护保养,要落实查看机房环境,要求无尘无污垢;驱动主机运行正常;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功能正常;油箱油温正常,无杂质漏油现象;轿门正常开启关闭;地坑清洁无积水;导靴上油杯无渗漏,油量适宜。每季度保养,要落实制动衬磨损情况符合生产厂家要求;编码器、上行超速装置等工作正常;轿底螺丝紧固无松动。每半年保养,要做到制动衬厚度符合制造单位规定值;制订机械装置工作正常;控制柜仪表显示无异常;上下极限开关正常工作,悬挂钢丝绳磨损程度符合要求;绳头组合螺母紧固无松动;轿门开关限制装置正常。每年度保养,要落实空气柜接触器接触良好;制动器保持足够的制动能力,符合制造单位限值;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正常;缓冲器、安全钳钳座固定无松动;主动接触器工作正常;轿厢重量装置准确,工作正常。电梯出现故障,接到报修后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既是排除故障。电梯维保费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电梯每年年审检测费由甲方负责。

4)其他约定

电梯另聘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维保。服务合同由甲方与维保公司双方签订。

1.8绿化维护

1)服务范围:长沙市司法局机关大院

2)服务内容:所有绿化的维护、保养、保洁、灾害预防工作。

3)服务要求:

1)定期定量施肥及喷洒防虫害药水,保障植物的健康生长。

2)定期定量修剪和维护,采取事先防护措施,严格杜绝因暴雨、冰雪、狂风等恶劣天气造成过长的树枝承载过重、断裂,从而危害人员、财产安全的现象发生。如因物业管理公司未采取定期修剪、维护、事先防护措施等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物业管理公司负有全部责任。

3)办公楼各楼道、会议室、餐厅、办公室按照市采购方要求摆放植物花草并负责维护和管理。

1.9其它相关项目

2.人员配置要求

总服务人数:不少于16人。(1)物业办公室不少于2人(项目经理1人、客服主管1人);(2)安全管理不少于5人(安全班长1人、消防、指挥中心及巡逻4人);(3)保洁不少于5人(含绿化1人);(4)会议服务不少于1人(办公楼会议室管理员不少于1人);(5)水电工、配电值班不少于2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2024.12.28-2025.3.27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2025.3.28-2025.6.27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2025.6.28-2025.9.27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2025.9.28-2025.12.27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2025.12.28-2026.3.27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2026.3.28-2026.6.27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2026.6.28-2026.9.27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2026.9.28-2026.12.27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2026.12.28-2027.3.27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2027.3.28-2027.6.27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2027.6.28-2027.9.27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2027.9.28-2027.12.27,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长沙正义之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82010400000099066)
3.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4-12-28 —— 2027-12-27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司法局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白蚁防治:乙方应与白蚁防治站建立常规联系,每年定期对物管范围内建筑物及园林绿化地进行白蚁防治工作。

2乙方负责的水电设备、日常零星维修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所用桌、椅、书柜、床具等家具,配电间、公共区域照明等设备,乙方应对无需更换配件的小修小补做到修复及时,修复率达到100%;需要更换配件或无法修复的,归类存放并做好登记,协助釆购人积极联系厂家,做好成批修复工作,修理费用500元以内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修理费用500元以上的由甲方委托中标供应商采购,耗材费用由甲方承担,最终单项维修耗材定价以甲方确定为准。乙方每次购买维修耗材前应先出具购买清单报甲方审核确认,乙方购买后交予甲方办理入库手续,每次维修时乙方到甲方办理维修耗材领用手续,若维修耗材年度总额累计超过贰万元,其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

3分体空调、柜机:全局各部位的分体空调、柜机的日常运行管理由乙方负责;每年秋季进行一次线路检修、压缩机除尘、加氟等保养工作以及因空调老化导致运行故障等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从维修费中由甲方审批支出。

4乙方在保障本项目所产生和所需损耗的工具、保洁易耗品、清洁用品(如铁揪、扫帚、垃圾清运车、消毒器、去污剂、垃圾袋等)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办公家具、书柜、办公用品、书籍的搬运、报纸的发放、快递的接收与保管,由乙方负责。

6零星维修工作,如换锁、换灯炮、换插座等,由乙方负责,材料费用由甲方审批支出,不另计人工费用。

7)电梯维护保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其他需要年检的设施设备,中标供应商负责年检工作经办,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8)外墙及玻璃幕墙:根据需要进行外墙3米以上范围清洁及玻璃幕墙,确保办公楼外观整洁。外墙及玻璃幕墙另聘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清洗,服务合同由甲方与维保公司双方签订。

9)房屋建筑的日常一般性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门、窗户、楼梯间、走道、门厅等。

10)其他公共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大门电动门及附属建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等。

11)参与机关食堂运行、维护及管理,条件成熟时由乙方为主对机关食堂运行进行管理。

(6)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1)采购单位将对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进行日常监督,每月组织考核,对达不到质量要求者依据合同约定相应处罚。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关于零星维修的特别约定:乙方负责的水电设备、日常零星维修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所用桌、椅、书柜、床具等家具,配电间、公共区域照明等设备,中标供应商应对无需更换配件的小修小补做到修复及时,修复率达到100%;需要更换配件或无法修复的,归类存放并做好登记,协助釆购人积极联系厂家,做好成批修复工作,修理费用500元以内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修理费用500元以上的由甲方委托中标供应商采购,耗材费用由甲方承担,最终单项维修耗材定价以甲方确定为准。乙方每次购买维修耗材前应先出具购买清单报甲方审核确认,乙方购买后交予甲方办理入库手续,每次维修时乙方到甲方办理维修耗材领用手续,若维修耗材年度总额累计超过贰万元,其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方案;

5.审定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更新改造的方案费用预算;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7.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8.对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审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更换;

9.对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列出清单,并与乙方共同清点确认后,交乙方接管;

10.负责与乙方共同确认清单内的房屋、设施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审批乙方提交的中修、大修及整改方案,并支付相应费用;

11.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12.在合同期内甲方给乙方提供办公后勤用房及有关设备(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

13.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并向乙方提供复印件。

14.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15.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日常维修材料费用,确保物业正常运行。

16.对乙方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给予支持。

17.审批、协调、处理因工作需要与乙方构成的临时劳务关系事宜。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负责按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包括公众制度、内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6.建立健全本次物业服务资料档案,包括场馆内所有物业管理,从主体到配套,从建筑到环境,从物品到人员管理等各方面的资料档案。

7.负责与甲方共同确认接管清单内的房屋、设施设备运行状态,并书面告之甲方。

8.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维修保养计划和一般性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年度费用报告。

10.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1.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消防制度,有权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给予纠正或制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甲方报告。

12.对甲方的设备、设施负有保护和监管的责任,如属于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3.负责本项目内人身及财产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项目秩序。经确认属乙方管理责任范围内造成的火灾事故、刑事治安案件等责任事件,由乙方承担过错责任并赔偿损失。

14.配合甲方提供重大活动的物业管理服务。

15.对物业范围内的关键部门、重要位置的服务人员在上岗前进行严格的服务素质和政治面貌审查,并将上岗人员名册报甲方存档备案。

16.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不得了解、获得、传播任何与物业管理服务无关的事情和信息;不得利用岗位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文明服务,保守机关秘密。

17.负责乙方聘用的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及在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

18.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时间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19.及时申报得到因维修所需费用和配件,确保物业正常运行。

2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其使用的办公用房、房屋、设备设施等全部档案资料及属于甲方的办公用品和工具。

21.乙方应采取有效的节能降耗措施。

22.完成甲方其他服务需求。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4.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6.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场;

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7.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2.委托管理范围内的设施,每年被盗率不得超过1‰,超过此比率的,由乙方全额赔偿。委托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4.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财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合同自2024年12月28日生效。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理人: 李宗戈 法定代理人: 尹华亮
委托代理人: 徐文泽 委托代理人: 周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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