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港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第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70.7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p4-210681-00071
预算金额70.7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马女士0415-718007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p4-210681-00071

二、项目名称:东港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保安服服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威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东港市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大东区工业街世纪新村3号

中标(成交)金额:707,139(元)

评审总得分:94.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保安服服采购

服务类

名称:东港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第二次)(C05040300保安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范围:东港市中心医院新、老两个院区的医疗秩序维护、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全院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等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满足招标文件所有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所有需求。总体要求: (1)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做好防火、防盗、防恐、防破坏等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医闹事件的发生。(2)对来访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维护周边安全和秩序。 (3)按照要求全力协助做好所管辖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4)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类应急事件。 (5)协助做好防范恐怖袭击、爆炸威胁及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期间的工作。(6)做好巡视和服务工作,按规定做好各项巡视记录,维护办公区的工作秩序。 (7)定期做好消防设施检查,做好各项消防记录档案。(8)为医院提供车辆管理服务。保安员必须保障院内道路通畅,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职工车辆与外来车辆的安全。其他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临时交办的任务等。

服务时间:满足招标文件所有需求。 履约期限:24个月,合同采取一年一签订方式。经采购人考评合格、审批同意后,方可签订新一年度合同。如不合格,采购人不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报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满足招标文件所需求的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东汉、路真远、李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保安服服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港市中心医院

地址:东港市广纳街77号

联系方式:0415-7182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丹东东港市芳清街8号

联系方式:0415-7180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415-755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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