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州市2023年度雨污分流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实施的徐州市2023年度雨污分流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
(2)工程总投资:约2.57亿元。
(3)工程建设内容:黄河南路、欣欣路、中山北路(故黄河至淮海路)老河清路、宣武路(淮海东路—建国东路)、河清路、荆马河南路、马场湖路、府学路、马场湖西路、徐州饭店南侧道路、朝阳市场南门道路、青年路、大马路、前进路、民祥园路(和平大道—城东大道)、奔腾大道(天齐南路—徐运新河西路)、三环南路(泰山路-风华南路)等18条道路雨污分流工程质量检测。
(4)本次质量检测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检测计划的编制,原材料、构配件和建(构)筑物实体、雨污水管道流水线高程、压实度、CCTV检测等的质量检测服务。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约12个月。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见证取样检测资质(或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及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③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和量测类乙级资质;④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有①②④或①③④项资质,检测单位若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以由一家单位为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牵头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申请人业绩的要求(牵头人):近五年(2018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委托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万元的供水管网或排水管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各方)。
(5)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58912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67019013。
(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7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2023年7月27日16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7日17时30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7.本工程开标时间:2023年8月1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
联系人:李 宁 电 话:0516-80802338
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联系人:郝 倩 电 话:0516-80802297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
(资格后审)
1.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实施的徐州市2023年度雨污分流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
(2)工程总投资:约2.57亿元。
(3)工程建设内容:黄河南路、欣欣路、中山北路(故黄河至淮海路)老河清路、宣武路(淮海东路—建国东路)、河清路、荆马河南路、马场湖路、府学路、马场湖西路、徐州饭店南侧道路、朝阳市场南门道路、青年路、大马路、前进路、民祥园路(和平大道—城东大道)、奔腾大道(天齐南路—徐运新河西路)、三环南路(泰山路-风华南路)等18条道路雨污分流工程质量检测。
(4)本次质量检测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检测计划的编制,原材料、构配件和建(构)筑物实体、雨污水管道流水线高程、压实度、CCTV检测等的质量检测服务。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约12个月。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见证取样检测资质(或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及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③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和量测类乙级资质;④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有①②④或①③④项资质,检测单位若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以由一家单位为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牵头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申请人业绩的要求(牵头人):近五年(2018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委托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万元的供水管网或排水管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各方)。
(5)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58912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67019013。
(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7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2023年7月27日16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7日17时30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7.本工程开标时间:2023年8月1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
联系人:李 宁 电 话:0516-80802338
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联系人:郝 倩 电 话:0516-80802297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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