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数字化设施设计更正公告(2024-JLJZDD-G4001)(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jzdd-g4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一、项目名称:某部ZB场所信息化数字化设施设计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LJZDD-G4001

三、更正内容:

(一)项目名称由“某部数字化设施设计询价项目”更正为“某部ZB场所信息化数字化设施设计服务”;

(二)删除第三点项目概况;

(三)删除第四点服务内容;

(四)删除第五点完成时限;

(五)删除第六点供货地点;

(六)增加第三点采购需求“本项目入围1家设计单位,用于承担“某部ZB场所信息化数字化设施设计服务”设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七)第七点供应商资格条件更正为第四点供应商资格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失信名单,未在军队采购(www.plap.mil.cn)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不得少于3项;

7.须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注册备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格必须同时满足。提供的所有资格类文件资料应是有效、清晰。采购小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删除第八点选取方式更正为第五点“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领时间:2024年07月15日至07月19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30至19:30。

二、申领地点:网上递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5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本公告第四条第7项明确的在军队采购网注册备案的截图;

9.乌鲁木齐具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产权或租赁合同及对应的房租支付凭证)。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005199647@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

(九)删除第九点报名时间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时间、方式更正为第六点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间:2024年7月23日11时30分前;

二、地点:新疆阜康市;

三、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十)删除第十点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更正为第七点询价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间:2024年7月23日11时30分;

二、地点:新疆阜康市。

(十一)删除第十一点询价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十二)删除第十二点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十三)第十三点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更正为第八点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四)增加第十点监督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联系人:邓先生、吕先生

电话:13319808359、18016831214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先生(商务)、李先生(技术)

联系方式:18999818031(郭)、18999811325(李)

地址:新疆阜康

五、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先生、吕先生

电话:13319808359、180168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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